第三十五章破阵(三)
果然,那薛恶虎与袁天君进阵后就再也没有出来。燃灯又命普贤真人前去破阵。
普贤真人没有废话,同那袁天君战了几回,走进阵中,只见袁天君跳上了板台,用手将黑幡摇动,上有冰山往下磕来;下有冰块如狼牙一般,往上凑合。上下一合,凶恶无比!
普贤见此连忙用庆云金莲护体,金莲之上乃有金灯,缨络垂珠,护持在普贤真人顶上;其冰见金灯自然消化,毫不能伤。
普贤将手一指,两道吴钩剑放出黄光往袁天君哪里飞去,然后一绞,那袁天君就没了没了气息。
袁天君被杀后,那十绝阵里走出一女修,原来是“金光阵”主金光圣母,撒开五点斑豹驹,厉声作歌道:真大道,不多言,运用之间恒自然。放开二目见天元,此即是神仙。
金光圣母提飞金剑问:“你们谁人胆敢前来破解姑奶奶的金光阵?!”这时只见空中飘然坠下一位道人,面如傅粉,唇似丹朱。
黄龙真人见来者笑道:“不料连萧师弟也下凡尘?!”萧臻对众仙稽首,回答道:“吾奉师命下山,特来破‘金光阵’。”
说罢,便同金光圣母战到一起。那圣母未及三两回合便逃往阵中,萧臻赶去。片刻后,圣母得意洋洋地提着萧臻首级而出。
燃灯又看罢众仙,这时姜子明主动站出道:“贫道愿往一探究竟!”燃灯道:“善!就请姜太师前往!”
姜子明骑虎上前同金光圣母道:“贫道奉命特来破你金光阵!”说罢,就走了进去。那金光圣母见来者不是玉虚门下,倒是觉得是阐教众人瞧不起她,于是暗下决心定要让他好看!
金光圣母走上了台,将二十一根杆上吊着镜子,镜子上每面有一套,套住镜子。
姜子明见果然那金光阵中处处藏凶恶,无数的庚金之气激荡其中,若是将此阵当中的那先天庚金气给收了,那么自己就能五行完备成就金仙了!
圣母见姜子明还敢分心,于是将绳子拽起,其镜现出,把手一放,明雷响处,震动镜子,连转数次,放出金光,射着姜子明。
姜子明顿时感觉自己身上的汗毛竖立,一股恐惧感油然而生!怪不得此阵要玉虚首徒广成子来破,果然是女修都不是好惹的!
于是急忙祭起浩天镜,自己就用个以镜对镜来对付她!只见浩天镜一出,无量花雨撒落,镜中又有仙宫天女护卫,果然那金光阵中的金气遇到后也近不了姜子明的身上半刻。
姜子明对金光圣母道:“此阵伤不得我,贫道不想伤道友还请速速投降!”金光圣母闻言,气上心头不关三七二十一,拿起两面镜子在手中,朝着姜子明方向射去两道金光霹雳。
金光霹雳带有闪电雷声,在靠近姜子明时,只见他脑后显出一轮功德,姜子明已经仁至义尽,没想到金光圣母仍然要痛下杀手,那他自然也就不再有所保留。
姜子明拿起一盏小小的烛灯,往金光圣母方向照去,只见一溜火光蹿天射去,没一会儿就有一条火蛇绕在金光圣母身上。
金光圣母见此急忙手掐避火诀,没想到那火越烧越烈,最后竟然将圣母活活烧成灰烬。
姜子明破了“金光阵”,收了金光阵图,方出阵门。闻太师已经知道金光圣母必遭不测,正要前去报仇时,忽然身边孙天君讲道:“道友且慢,我那化血阵已经完备!等明日让他们血债血偿!”
孙天君面如重枣,一部短髯,戴虎头冠,乘黄斑鹿走来大喊:“哪位道友前来会我化血阵?!”
燃灯道人左顾右盼,忽然瞧见一陌生道人,于是问道:“道友长得好生面生,不知从何而来。”那道人答道:“贫道乃五夷山白云洞散人乔坤是也。听闻十绝阵有‘化血阵’,特来协助子牙。”
燃灯听后笑嘻嘻问:“道友可愿去破那化血阵?”乔坤听后,自然不会不答应,他此番前来为的就是好攀上阐教这棵大树,到时候只要自己得了一点半点的功劳,自己就能顺理成章要求拜在阐教门下了!
乔坤抖擞精神仗剑在手,向前问道:“尔等虽是截教,总是出家人,为何起心不良,摆此恶阵?快快撤下此恶阵,否则定然性命不保。”那孙天君闻言,笑道:“你乃一介无名之徒,为何白白前来送死?听我好言一句,快快回到山中修炼,省得到时候身家不保。”
乔坤闻言大怒,提起宝剑变相孙天君砍来。两人你来我往,这乔坤虽然法力不济,但是武艺确实高强!未及数合,孙天君败入阵。乔坤随后赶入阵中。
进入化血阵后,那乔坤只觉四面八方天昏地暗。孙天君在高台之上洒下一把黑砂打中他,乔坤片刻便化为一滩血水。
孙天君又出阵朝着西岐众仙。讽刺道:“你等西岐玉虚门下之人着实卑鄙,就让这么一个无名之徒前来白白送死,真是可笑。还有什么脸面自称为道德真仙者。”
燃灯听后命太乙真人道:“你去走一遭。”太乙真人作歌而来:苍龙有意归离卧,白虎多情觅坎行。欲炼九还何处是,震宫雷动望西成。
太乙真人朝着孙天君喝道:“尔莫要猖狂!此乃天数!贫道奉命前来降服于你!”两人打斗一番又前往阵中。
太乙真人用手指地,现出两朵青莲,那青莲之上又冒出一道白光显出庆云一朵护身。孙天君撒下黑砂,那黑砂落在庆云之上冒出阵阵黑烟,但却伤不得太乙真人半分!
这孙天君倒也聪明,看到之前的那些道友都通通死在阐教门下,于是看见自己阵法伤不了太乙真人,急忙想要使出遁法遁走,但太乙真人如何能让他如愿?
太乙真人见他要逃走忙将九龙神火罩祭炼在空中,将孙天君罩住,然后九条火龙将他烧成了灰烬,了结之后,大大方方走出了化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