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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繁华斩 苍山箫客 5379 2024-10-21 03:57

  云破月经常对自己的前半生感到困惑。

   他一会儿想当个中规中矩的邮差,一会儿要在伐木场扛木头、老死终生。这中间有两年,还曾和飞贼柳一刀一起混过,蹲过监狱,偷过钱财,还蒙他传授轻身功夫和缩骨术。

   那时他觉得这一辈子除了偷盗,大概不会再有第二条路可走。

   可叹生活总是变化多端。

   有时候一个转变,猝不及防,能把你推到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地方。令人瞠目结舌。手足无措。

   就像那个出身贫家的放牛娃,天下荒年,一家人均被饿死,自己为了讨口饭吃,又出家当了和尚。行乞四方,破衣烂衫,那时候,谁会想、敢想、能想这个少年竟会成为后来赫赫有名开国皇帝朱洪武?

   这也足见命运之神手眼通天,翻云覆雨。

   根本不是凡俗之人所能掌握。

   随波逐流固然难受。

   但“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样不自量力的疯话,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说得出口!

   好在云破月十八岁的时候并无太大的野心。

   野心有时候会被解释为理想。

   理想则是奋斗的目标。

   目标就是天堂。

   那里面有白玉做成的宫殿,有仁慈无比的上帝,有美丽迷人的仙女,有金碧辉煌的宝座,有八匹马拉着的造型奇特、腾云驾雾的仙车。

   没有理想没有目标。

   没有天堂。

   当然更没有奔头。

   所以生活注定黯淡无光。

   所以从小就有一群人教我们胡说,胡思乱想,胡说八道,胡诌白咧,胡子拉碴。刚会打酱油的小孩,红口白牙,张口就要当牛顿、伽利略、哥白尼、达?芬奇、爱因斯坦、发明大王爱迪生。

   乳臭未干的小儿,不是驾驶飞船遨游太空,就是担任当联合舰队总司令,意气风发,扬帆出海。

   再不就笔耕不辍,著作等身,作当代曹雪芹。

   反正越会吹牛老师越喜欢。

   鼓励吹牛。

   诱导吹牛。

   张口就来,信笔胡写,又不需要上税,又不花什么本钱。而且人头攒动杂七杂八养一群小傻子玩,相当于宠物,想来感觉也不错。

   云破月在乡下放牛时,有一次在私塾外闲逛,看到一个小孩因为把将来的理想写成“当万元户”,拜金论,而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无情批判,激烈抨击!

   大有疾风暴雨,批倒批臭,不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不罢休的雷霆万钧之势。

   把那个小孩弄得灰溜溜的。

   其实多挣点钱有什么错?

   没有钱吃什么。

   喝什么?

   不吃不喝还臭美什么!

   如果当时让云破月进来谈理想,恐怕更不堪。因为别说外国那些名字绕嘴的大科学家,就是中国鼎鼎大名的人物他也不晓得几个?

   一张嘴就是白米饭。

   肉包子。

   炖豆角时放几片香酥肥腻的熏腊肉。

   棉衣棉裤。

   一双热乎乎的大头皮鞋。

   (顺便说一句,云破月冬天放牛,因为没有鞋,整天光着脚丫片,脚踝脚背被冻得皴裂出血。寒冷难挨。一见到哪头牛翘尾巴,拉出一泡热乎乎的牛屎,他就赶紧跑过去,将双脚插进牛屎中取暖。)

   生活不同于作文。

   一切事物都要等量交换。

   半点不能含糊。

   据云破月后来回忆,那些当年在私塾里赌誓发咒、信誓旦旦、激情磅礴、豪情万丈要当大科学家,当伟人,当圣人,当英雄的五十多个学生,只有一个在农场给人家开飞机、喷洒农药,算是把自己吹上了天。

   剩下的有的种菜,有的做工,有的教书,有的摆摊,有的行窃,有的诈骗,有的收破烂,有的掏厕所……

   有的疯了,有的傻了,有的瘫了,有的死了。

   总之没有一个卓越不凡。

   万众瞩目。

   光芒四射。

   所以有时候没有理想,或者理想比较实际一点。

   对一个人来说也不是坏事。

   否则只怕会一头从上面栽下来,摔个屁股开花!

   这样看来,老年人之所以唠唠叨叨、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想必是年轻时也被摔得够惨?

   背负太多,有时便不能轻捷。

   年轻虽然鲁莽,会犯错误,有时也是一种值得炫耀的资本。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洪武元年七月,云破月已十八岁。在大明邮政局当差。

   由于每天要往富贵山庄和十二橡树庄园去送信件邮件,他结识了罗燕。

   罗燕是个温婉而和善的女人。

   丈夫又是远近闻名的富翁。

   她要送给云破月一件礼物,好意难却,于是他和罗燕一起去了她家。

   打开纸盒,方才看到,这女人要送他的其实是一把倭刀。或叫东洋刀。即东瀛武士常用的那种作战兵器。

   东洋刀锻造精良。

   据说打一个刀刃,反复锤炼,就要用七十多道工序。

   由前来朝拜的扶桑勘合贸易使团携来中原。

   寻常人配备一把,走在街上,会被人看作是一种荣光。敬而仰之。毕竟那时候大明刚建国不久,大规模战争的硝烟犹在飘散。

   北部边境,局部摩擦也时有发生。

   因而人们对于往昔的峥嵘岁月,铁血烽烟,仍保留一种难以诉说的好感。

   云破月捏住刀柄,抽出一段刀锋,夺目的寒光闪烁不定。

   “喜欢吗?”罗燕问。

   “喜欢。”

   男儿喜欢刀枪,就如女子喜欢珠花首饰,几乎出自一种本能。但也仅仅是喜欢。九个月之后,当云破月握住那件奇门兵刃鸡爪钺时,心有所感,不觉脱口而出:“这就是我了。”

   无我无他,天人合一。

   但那是九个月之后,在那之前,譬如今天,他只能说“喜欢。”因为真心爱惜。没事出去逛游,腰里别着一把舶来品,确实很够威风。

   罗燕瞧着他,笑了笑,尽量压低声调,说:“那么你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云破月愣了下,心想既然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拿也拿了,再断然拒绝,实在也不好开口。于是说:“帮什么忙?”

   罗燕微微皱起了眉,随后换了一脸严肃的表情:“帮我生个儿子。”

   “什么?”云破月露出奇怪的表情。

   “我说的你能懂。”罗燕见他有点畏缩,又说,“而且你一定能帮上我。”

   “这不在我的服务范围之内。”

   云破月似懂非懂,无师自通(第三次),竟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没事儿,我可以给你钱。”

   这又是完全不搭界的两句话。

   云破月摇摇头:

   “这不是钱的事。”

   “那你就当帮我好了。行善举、做好事,这总归不是一个人应当拒绝的吧?”罗燕满脸正经,最后说,“何况一直以来,我又对你那么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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