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沙漠是世界上最无聊的地方之一,秦毅被风刮来那天看到的篝火烧烤只在大战以前才会有,平日里,每当星月降临,强盗们全都异常安静。
有人会把单衣埋在沙子里搓揉,再从翻毛袄上一颗颗地往出拣碎石子,有人追着黑暗中的某个爬虫希望能找到它的巢穴;惯使弯刀的家伙们喜欢扎堆摔跤,而弓箭手大多独坐一隅,将手里的骨头码往前方摆放的一个小罐里丢,单调的声响时断时续……
这一切也都在沉默中进行,像一出默剧,即便看女人跳舞也一样,一群人围坐在火光里瞧着当中间四个女人用身体讲故事,大多是怀念妈妈和表现爱情的,表演不够逼真,演得不像,因为演员既不记得妈妈也没见过爱情,观众是好观众,听不到浪语淫笑,尽管已看过不下几百遍,还是有人会紧张。
桑哈就挑在这个时候动手。藏在妇人屋中的地道是城镇营建之初人们为躲避风沙而挖掘的,原本是异想天开,但桑哈得知后认为短期内可以借用,就把它重新清理出来,进行了加固支撑,也就成为他敢于让出白头城,设计依附疤脸的最大倚仗。
白头城土楼,疤脸居住的房间在三层的尽头。外屋有一张又长又宽的木桌,并两排凳子,勉强算是议事厅。穿过开在土墙上没有门的门洞,挑帘后面就是起居室,壁上挂着兽骨火炬,地下铺了编织地毯,外墙的高窗下面是城中唯一的木质床塌,秦毅进来的时候疤脸正和两名女子赤条条地躺在上面。
“军师,你怎么?”疤脸支起上半身,用目光搜寻外间的守卫,这时才听到楼外面的吵嚷之声,“出什么事了?”
回答他的是一道突刺剑气。为了不让金声玉振的牌子弄上血污,秦毅只在疤脸的额头上开了个小洞。两女子各拽一件衣服赤脚跑走,没有尖叫,秦毅走过去拿回玉牌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直起腰一剑割下疤脸脑袋,翻过手挑了从窗口抛去楼外。
一阵沉寂过后,远近爆发出欢呼声。大胡子收编疤脸部下的行动迅速而轻松,只是处决了一些作恶多端的凶残败类,其他人对于谁当头领很无所谓,甚至有的人还面露喜色,通常这种事情一结束马上就会有酒肉犒赏。
原本对于他们两个,秦毅和桑哈,除掉疤脸从来就不存在任何困难,难点在于后面,比如秦毅一剑杀死疤脸容易,可要如何脱身?桑哈随时都可以实施今天的计划,却又该怎样对抗其他盗贼?这些问题在他们见面之后终于迎刃而解,秦毅答应帮助桑哈实现他的心愿。
指挥手下杀马搬肉安顿好喽啰们的篝火晚宴,桑哈又命人用地毯裹起疤脸尸身,并他的头颅一同埋掉。此刻七口装满财宝的箱子都被起出来送到三楼寝室,秦毅眼望门帘,听着外屋长桌上桑哈亲信们的饮酒喧笑之声,半晌方才回转身面对桑哈说道:“再给我剃回头吧。”
“军师!”桑哈跨出一步,“你就不能留下吗?还是那句话,我情愿奉你为主,为王。”
秦毅举起一只摇动的手,他说:“既然你肯听我的,那我在不在都没有关系了,只要按我说的去做,凭你自己就足够给这沙漠带来安宁。”
桑哈借助疤脸吃掉其他强盗的办法在秦毅看来根本就是南辕北辙,而白头城也绝不可能成为实现统一大漠的根据地,因此秦毅建议他以绿洲城作为依托,在沙漠中建立新的秩序。
只要有地方吃饭,能活命,愿意一直做贼的人毕竟不会太多,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桑哈需要的是真心支持和拥戴他的人,这是武力征服永远无法实现的。
至于秦毅自己,他在这里浪费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实在没办法继续留下。据桑哈的手下所说,之前绿洲城里确实有一支大约两千人的修士军队,可他们已经在两个多月以前就北上去了元洲,那么秦毅再返回绿洲就没有任何意义。沙漠中没有飞来驿站,他必须尽快赶去元洲找到张三和黑瞳。
桑哈替秦毅剃头刮脸完后说道:“军师既然执意要走,那我就先带着手下亲自送你。”
秦毅笑笑,“那倒不用,这里距离元洲不是很近了么?你帮我准备好骆驼马匹,再安排二十名熟悉地形的老人就足够了——这些箱子里的东西我半点也用不着,你都留下,到了绿洲能派大用场。”
“那就依军师。”桑哈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他拍拍手,从外间走进一人,“你去,”桑哈吩咐道:“请二当家过来一趟。”
不多时那名妇人挑帘而入,她已经换上了短衫和带前后摆的裙裤,头面也收拾得十分干净,看起来远不到四十。先前就是她带领桑哈手下冲出地道控制住了疤脸匪帮,秦毅此刻方知她也修炼过内气,难怪那日就敢露财。
妇人进门后对着秦毅盈盈一拜,秦毅还礼,那妇人便首先开言:“前日对大人多有欺瞒,实非本意,还望大人海涵。”
“无妨。”
桑哈对妇人说:“你也收拾一下,明日就和军师一起走吧。”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妇人吃惊地望着他。
“这些年苦了你了。”桑哈对妇人点点头,说:“回元洲吧,回去你父亲身边。”
妇人哆嗦着嘴唇,“为什么?”她问。
“你老了,回家享福吧。我就要到绿洲称王,那里有很多年轻漂亮的女人,不需要你了。”说这番话的时候秦毅注意到桑哈两手握成了拳,这话是用力挤出来的。
妇人流下眼泪,当然也瞒不过她。上前摸着桑哈的脸,她说:“怎么了?你没信心了,怕连累我?我认识的桑哈可不是这样。”
桑哈沉默无语,妇人又说:“我哪儿也不去,你是我男人,跟着你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你不能拿走。”
“你知道……”
把手移到桑哈嘴边,拦住后面的话。“我知道,”她说,“你当年舍命救我是把我母亲错认成你失散的爱人,你忘不了她,没关系,她不在了而我却来了,这是神灵的旨意,让我陪在你身边。”
秦毅转身准备先出去,妇人却叫住了他,“大人留步。”
长话短说,妇人让秦毅稍待,很快离开拿了一包东西又进来。
原来妇人的母亲和幼弟罹难之日,留下些随身物件全都被她收了起来,看着秦毅年岁差不多大,妇人便想将这些东西交给他,让他冒充那孩子到元洲去找狼主认亲。这样一来或许日后可以帮到桑哈,二来也是看中秦毅的品性,希望他能代替自己尽尽孝,以宽慰父亲的丧子之痛,思亲之愁。
二十年了,什么愁和痛也早已散尽,秦毅当然一口就回绝了这个荒唐的提议,但妇人还是坚持拿出一封书信,并一对手镯和一只金锁交到他的手上。
“我知道大人绝非贪图富贵之人,更不屑用这种手段,不过大人,你不了解狼主在元洲代表什么,带上吧,将来也许可以救命——如果实在用不上,有机会就请你带去给我家人,报个平安也好。”
妇人见秦毅不贪财物,料想他定是出身不俗,不过借个胆子给她也不敢想秦毅会是比香国太子,否则上面那话就说不出口了。但也正因为如此,在秦毅答应尽可能帮忙带信后妇人便把家里的情况和如何与母、弟失散等细节全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驼马跟向导都是现成的,第二天清晨,桑哈送出白头城很远,直到快接近安全线的时候才在秦毅的多番催促之下恋恋不舍地与他分别,掉头返回白头城。此日一别,秦毅再没见过桑哈和那妇人。
绿洲城是神灵眷顾着的城镇,其中没有城主,而大祭司就是众人公认的神的代言人。当桑哈经历长途跋涉,走到望见绿洲城的地方时,他将军团全部留在城外原地扎营,只带着几名亲随进了城。
大祭司是一位身材如侏儒般矮小的黑瘦老头,爬满面部的皱纹和浑浊的眼球让这据说是整个大漠当中年纪最大的老人有着一种别样的气质,当时他正在城中心的高台上面监督人们擦拭神灵塑像——一只人首蛇身,近两丈高的木刻雕塑。
这是他每天都要完成的工作,也是他自认为最接近神灵的时刻。
远远瞧见数骑人马奔向高台,大祭司斜睨一眼就不再关注,绿洲城是个不设防的开放城镇,作为大漠的中心,即便到了夜晚它也总留一面城门不闭,这里没有任何危险,天罚降临以前,就是广漠国围剿沙盗最卖力的时候,正规军也不曾进城围捕过盗贼,没人敢在沙漠里和神作对。
不多时几人就来到台下,下马之后首先朝上方神灵的雕像叩拜。大祭司再次聚起目光瞭望,浑浊的眼珠当中泛出光泽,为首那人他见过,早几年还打过交道,桑哈,这个老牌的沙盗他来干什么?
“你好吗老朋友?”
大祭司在上面打着招呼,一边安顿人们雕像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清理,一边走到高台边沿,将手杖横过来在根绳索上缠绕两圈,然后他两手抓着拐杖两端,脚下再在绳上绕半圈,轻松就滑下了几丈高的距离,稳稳当当地站在了地下,矫捷得就像一只老猴。
“和你一样好。”
桑哈笑着称赞一句,两个人来到城中心高台不远处最大的那座二层小楼里,大祭司家里的中年女仆奉上茶点,老人便开口询问桑哈的来意。
“你想占据绿洲城?”大祭司静静听他说完,绽开满脸的皱纹笑问:“听说你自己就有一座不错的城镇,怎么打起这里的主意来了,你难道——”
桑哈打断他,“不是占据,只是搬来这里住。我知道,没人敢染指绿洲,我保证即使做梦的时候我也从没有这么想过。”
“那我就不明白了。”大祭司说,“据我所知,老朋友,你做的买卖用不着神灵保佑,你说搬来这里……”
“对,过去是,可我打算改行了,刚好有神灵的使者指点我来这里,即便是今天,绿洲城也偶尔能看到商队经过,我打算干回保镖的老本行,不再做黑吃黑的营生。”
大祭司眯起眼,“神灵的使者,”他说,“你确定不是买卖太难做了,你想打劫给绿洲运送粮食的商队?”
“神灵在上!”桑哈握紧拳头重重捶在自己胸前,“我们打过交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我怎么可能作出那种事?饿死也不可能。”
“那么你尽管试试吧。”大祭司端起粗陶茶碗却没有喝,他说:“其实你根本用不着来问我,这里我说了不算,记住,这是神灵的地方。”
大祭司端茶送客,堵住了桑哈可能向他请求帮助的嘴。如果绿洲城里有城主的话,那么在这笃信神灵的地方,他说的话可比城主还要管用,但他不能,也不会那么做。
倒不是桑哈说什么得到神灵的指引冒犯了他,老头活得够久,对大漠上的事情一清二楚,帮助桑哈就有可能得罪新派的强盗,那些人不会管他是不是祭司,他们不敢公然来绿洲城报复他,却绝对有可能在哪天夜里摸过来悄悄割掉他的脑袋。
不敬神灵的人有什么做不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