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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锄头挥得相当给力

回到明末搞基建 周郎羡 6694 2024-10-15 17:30

  “吴大人,慎言啊!

   什么叫穷军户?

   说起来,咱们不也都是军户吗?

   这是咱们的弟兄们!

   让弟兄们跟着打仗,脑袋别在裤腰带里,跟鞑子们拼命,跟流贼们拼命……

   过了今天,还不知道有没有明天呢。

   当然得让他们吃好点。”

   赵诚不悦地看了吴春一眼,理所当然的语气。

   吴春顿时被噎住。

   赵诚说的话,太过理想化了。

   宣府镇,乃至整个大明,是什么样,谁不知道?

   偏偏人家站在道德制高点,他还真没法反驳。

   身后,跟着的家丁们盯着那些饭菜,直咽口水。

   听着赵诚的话,心里更是暖暖的。

   要是当官的都这样,他们也敢拼命啊!

   都是大好男孩儿,谁比谁差了?

   “后面的兄弟,你们当家丁一个月能拿多少粮饷?五两?”

   赵诚看着后面家丁的反应,暗暗好笑,突然开口问道。

   “三……三两。这是实际拿到手的。”

   那名家丁条件反射一般说出,然后,有些不安地看了吴春一眼。

   “三两,有点少啊!现在边军家丁,一般能拿到五两吧?

   甚至有更高的。”

   明末边军待遇极低,但家丁待遇并不低。

   普通军士,每个月三五斗的,还经常被拖欠。

   但作为最精锐的家丁,这是将官们的底气,他们的粮饷是不会被拖欠的。

   而且待遇都极好。

   不光是有棉甲穿,每月的粮饷,普遍都在五两左右,甚至更高。

   一个人做家丁,轻轻松松能够养活全家。

   明末的家丁,几乎是唯一敢拼命的一部分人了。

   打流寇,打鞑子……

   几乎全都是靠家丁。

   “不少了!”

   吴春有些不高兴地开口了。

   这个赵百户,这是当面动摇他手下的军心啊!

   “我们顺圣川东城,不直接跟鞑子们交锋,每元三两粮饷,是养兵千日。

   我吴某人自认为没有亏待过兄弟们,待遇不比其他同僚低。”

   “呵呵!”

   赵诚淡淡一笑。

   “问题就在这儿啊!因为大家都一样地烂。”

   “你……”

   吴春眼睛一瞪,怒气又往上涌了。

   最终,强压了下去。

   赵诚伸手在那个家丁肩膀上拍了拍。

   “兄弟,知道我们强地军什么待遇吗?

   强地军普通军士,每月1000元粮票起步。

   我们强地的小斤,一千斤差不多是五石左右。

   而且,现在粮票价格飞涨,这是我给军士们变相的福利。

   你们可以考虑来投靠我们强地军,我们的大门,随时像你们敞开。”

   赵诚给手下人都发粮票。

   现在粮票价格飞涨……

   这种福利,就相当于后世大城市土著分房的人,享受房价飞涨的福利一样。

   “赵百户,你怎么能这样?”

   是那个千户都急了。

   这是当众挖墙脚啊!

   这锄头挥得还相当给力。

   就连他们都心动了。

   一个月能拿五石粮食……

   要是十年前,五石粮食,跟五两银子,其实是差不多的。

   但现在,粮价飞涨,家丁们的待遇可没跟上。

   再看那些家丁,明显都心动了。

   “哈哈哈!三位大人着什么急?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嘛!”

   赵诚打个哈哈,遮掩过去。

   不过,却是趁机向家丁们抛个媚眼。

   吴春三人都快要气炸了。

   但是,拿赵诚丝毫办法都没有。

   就在这时,突然有歌声传来,由远及近,无数个声音汇聚在一起,声音洪亮。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歌词非常地美妙,又非常地热辣大胆。

   倒像是南蛮子们的风格。

   但是,吐字清晰,声音非常好听。

   歌声唱到这里的时候,整齐的脚步声传来。

   从敞亮的玻璃窗向外看去,可以看到一队队军士正排着整齐的队列走过来。

   他们都穿着崭新的鸳鸯战袄,鲜艳火红。

   扛着滑膛枪,枪管上都带着刀子……

   寒光森森。

   雄壮!

   威武!

   当这支队伍迎面过来的时候,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

   小伙子们全都昂首挺胸,昂扬自信,歌声震天。

   吴春三人,何曾见过这种场面?

   他们带了一辈子兵,祖祖辈辈,都是千户官。

   但他们见到的兵,要么就是普通军户那样,叫花子一般,死气沉沉,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要么就是家丁们那样,桀骜不驯。

   像这样的兵,他们可从来没有见识过。

   “难怪可以打败鞑子们!”

   吴春沉吟一句,咽了口唾沫。

   扭头看看赵诚,眼中真的带着忌惮了。

   这个小小百户官,怎么恁地会带兵?

   “大人好!”

   看到赵诚,这些军士们立正了,脚下一磕,右臂甩起,高高举过眉头,敬了个礼。

   这个礼节,是大明所没有的。

   但是,能给人很强的震撼感。

   吴春三人的血,也跟着热了一下。

   “啪!”

   赵诚立正,回了一个礼。

   “兄弟们辛苦了!

   用餐吧!”

   军士们都把枪整齐地靠在墙边,以小旗为单位放好了。

   然后,排着队伍,每人拿了一个银灿灿的盘子,开始去打饭。

   “我们吃谁的饭?”

   一名强壮的军士在队伍前列高喊着。

   “我们吃赵大人的饭!”

   所有军士齐声高喊。

   “我们听谁的话?”

   那名军士再次高声问道。

   “我们听赵大人的话!”

   几百军士,声音震天,炸雷一样,炸得人热血沸腾,炸得人来不及思考其他。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吃赵大人的饭!

   听赵大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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