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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有一碑,人间最妙,可登仙

佞臣之上 爱喝奶粉 7005 2024-10-21 01:34

  丁马夫讹了三千两银子从头美到脚,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乐的合不拢嘴,听那个手腕上有铃铛的小姑娘说此段路山贼多,避免突生事端,便把怀里银票拿一块布包好塞进鞋里,原地跳了跳,无异样了,跑前头带路。

   李清风看的直摇头。

   穿过一条竹林小道,春笋破土拱起一个个小土包,换作之前,丁马夫有多少刨多少,来者不拒。

   今时不同往日了,腰间鼓囊,有银子吃肉喝酒都嫌不够,还去抱着竹笋啃,又不是食铁兽?

   没作停留。

   主仆二人在天黑之前走进一个不大的村子,接连赶路早已饿得头晕眼花,口齿发干,见着客栈,各种珍馐美味涌上心头,吞了口唾沫。主仆二人挽起袖子,气势汹汹往里冲去,这架势倒是把客栈小二吓的一愣,忘记了阻拦。

   在客栈跑堂差不离每天都会遇见路过乞丐来求施舍,客栈小二都会不耐烦的将其打发走,今天却遇见两个胆大的乞丐。客栈小二怒气冲冲拿起扫帚想把他们赶走,刚转身却看见邋里邋遢的老乞丐甩出一锭十两的银子,在空中划出优美弧度,白花花的乱人眼。

   客栈小二扔下扫帚,立即换上笑脸接过银子。

   丁马夫拍了拍桌子,“小二,好酒好菜端上来,再开两间上房,手脚麻利点儿,剩下的银子俺家少爷赏你了。”

   银子挺沉,毕竟是一个乞丐给的,客栈小二有些不放心,背过身用牙咬了咬,是真的!有钱进门就是客,能大方甩出十两银子再赏银子的更是贵客,客栈小二满脸堆笑,快步迎了上去,点头哈腰道:“两位客官请稍等,好酒好菜马上来。”

   客栈小二躬身离开,不忘带走地上的扫帚。

   丁马夫嫌弃茶杯太小,大口喝下一碗茶水,轻声道:“少爷,俺要是不先给银子,客栈小二不会多说一句就把俺们扫地出门。以前俺落魄时,就连隔壁半夜三更偷偷爬上老村长床的寡妇都会对俺指指点点。从那之后,俺心里就想着有朝一日发财了,把银子全都换成铜钱,砸在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脸上。”

   李清风放下茶杯,洒然笑道:“当今世道,笑贫不笑娼,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的去攀附权贵,宁作王谢堂前燕,不要肩头一缕风,殊不知在乌衣巷筑巢的可都是主子不要的旧燕。”

   没读过啥书的丁马夫挠了挠头,憨厚笑道:“少爷,那个啥……你说的太快,俺没听清。”

   李清风解开身后木匣子,放在一旁的长木凳子上,不禁莞尔道:“一字一顿,你也听不懂,你想识字,少爷我可以教你。”

   丁马夫咧嘴直笑,被少爷点破心里那点小心思,也不脸红,“俺不学,以前李大人教俺写了三个字,俺左看右看躺着看,它认识俺,俺不认识它。”

   李清风问道:“哪三个字?”

   丁马夫有些羞涩道:“丁乾坤,俺的名字。”

   李清风叹道:“名字,挺好,人也………挺好。”

   客栈规模不大,搭建简易,大堂里摆放的七八张桌子上皆有刀剑留下的痕迹,应该是来往的江湖武夫留下的。

   此时正值饭点,却只有他们一桌客人,颇显得萧条。

   客栈基本都开在繁华街道,或者南来北往人多的地方,做的是流水营生,有客栈的村子极为少见,李清风庆幸运气不错。

   客栈掌柜收好银子,拨动算盘入账,然后从柜台端了两壶酒放在桌上,瞧了眼凳子上的木匣子,笑道:“两位客官想必是去土木堡比武揭榜的江湖武夫吧。”

   李清风正襟端坐,拿起木匣子放在膝上,示意客栈掌柜坐下,轻声问道:“掌柜的,土木堡比武可有什么讲究?”

   见客栈没什么生意,掌柜的坐下仔细说道:“半月前,土木堡来了个身后背着一块足有一人高石碑的怪人,听说是个少年郎,双臂缠绕的两条漆黑锁链勾魂索命,把王大善人府上一百多口人全杀了,手段残忍,前去收尸的仵作连吐了三天三夜。此事让土木堡知州大人震怒,立即派人捉拿,死活不论,哪知那怪人轻功了得,飞檐走壁,一步跃三丈,杀了追杀他的官兵不见了踪影。土木堡知州大人悬赏一千两白银,再设比武擂台,挑选前三去捉拿那怪人归案。”

   丁马夫不解的问道:“捉拿官府要犯,直接悬赏金就行,还绕弯子摆擂台是干啥?”

   客栈掌柜笑道:“听说是土木堡知州大人的千金要出阁了,摆擂台泽一良婿。”

   丁马夫哦了一声,不再说话,静候酒菜端上桌。

   背着石碑的人?

   难道是………驮碑人!

   李清风瞪大眼,内心震撼,很快回过神,指尖敲打桌面,紧皱眉头。

   客栈掌柜见状,识趣的起身离开。

   李清风曾在吕温枝口中得知整个江湖的门派分布,一阁二楼三庄四殿……跃不过九峰顶。当中有一个鹤立鸡群的门派,没有名字,一人一派,不开山立府却传承了六百年。八十年里,江湖上不见驮碑人,都以为这个怪异的门派断了香火,从此销声匿迹,如今却突然出现在土木堡。

   前六百年的六块石碑饮尽了苍生血,最后直上天阙,消失不见。

   这是第七百年。

   北斗七星同宫,命宫三方四正会照时,纵横山河之将,天下将会易主。

   一块新碑出世。

   名,七杀!

   江湖上盛传,驼碑人乃上苍眷顾而生,亦是真武大帝或者泰山府君转世守护人间………众说纷纭,最后越说越神乎,差点把驼碑人给说成了当世仙人!

   有一碑,人间最妙,得之,可登仙!

   山雨欲来风满楼了哟。

   不过有一点众所皆知,驮碑人杀的人没有一个是无辜枉死,土木堡的王大善人想必徒有其表,背地里做了什么遭天谴的勾当,惹来驮碑人拿碑镇杀!

   咚咚咚………

   丁马夫敲了敲桌面,“少爷………你不吃,俺先吃了,饿的不行了。”

   李清风回过神,摇了摇头,驼碑人特立独行充满神秘色彩,暂时抛在脑后,看着满桌酒菜,拿筷子太慢,直接上手扯下个鸡腿,囫囵吞下,嘿,人间美味!双手齐动,胡乱往嘴里塞,塞不进了,喝口酒顺下肚,接着塞。

   客栈掌柜和小二看的惊奇,逃难的难民也不过如此了吧。

   看着少爷风卷残云,丁马夫面色一苦,早知道先吃饱再叫少爷了,他挽起袖子,脚踩木凳,开吃。

   少爷,鸡屁股不能吃,给俺吃吧。

   放屁,鸡屁股是最香的。

   少爷,鸡爪子不能吃,丢财,让俺拿去扔了。

   把你丢了最好。

   少爷,酱牛肉好像坏了,吃了闹肚子,给俺吃,俺身体好。

   你别吃了,吃坏一个人总比吃坏两个人要好。

   少爷,你看外面有个没穿衣服的娘们儿,走起路来,一抖一抖的。

   没空,你帮我多看两眼。

   少爷,你看,天上有神仙。

   吹吧你。

   少爷~~~

   丁老头,你咋不说你会飞?

   少爷,俺会飞,你把野猪肉给俺留一块。

   出息。

   嘿嘿………少爷,这野猪肉真香…………

   ———丁马夫话还没说完,一道人影突然从天而降,把房顶砸了个窟窿掉了下来,丁马夫来不及出言让少爷躲避,下意识拉着桌子就往后退。

   一桌子酒菜可不能浪费了,白花花的银子买来的。

   嘭!

   李清风抬头一看,未等他有所动作,从天而降的人影连同碎瓦断木一起把他压在了下面,“丁老头,你真是乌鸦嘴啊。”

   “俺的少爷哟。”丁马夫跑过去,见到瓦砾人影下的少爷,狼狈不堪,死死握着啃了一半的鸡爪不放手。

   挪开从天而降的人,丁马夫把李清风扶了起来,伸手拍掉李清风身上的灰尘,说道:“少爷,你没事吧。”

   李清风没好气道:“还死不了。”

   丁马夫端着一杯酒,嘿嘿道:“少爷,喝杯酒,压压惊。”

   李清风喝下酒,“一杯不够,再来一杯。”

   丁马夫屁颠屁颠跑去倒酒。

   也不去看从天而降的人,李清风说了声晦气,吩咐小二把酒菜端到楼上厢房,便和丁老头上了二楼。

   客栈掌柜抬头看着房顶的大窟窿,欲哭无泪,他小本经营,无权无势,再看那砸坏房顶的人,背着一杆长枪,虽然灰尘满身也能看清他衣着光鲜,腰间玉佩更是雕刻精美,非富即贵。能得到银子赔偿是最好,若是没有,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

   其实客栈掌柜早该司空见惯了,不过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半个铜板都舍不得浪费。

   客栈小二拿着扫帚把掌柜的护在身后,紧紧盯着躺在地下的人,手一直颤抖。

   上了二楼,偏头看了眼大堂的李清风恨铁不成钢道:“丁老头,你看看客栈小二,在看看你。”

   丁马夫眨眨眼,挠头道:“俺也衷心护少爷啊,也没见少爷夸夸俺。”

   李清风没好气道:“夸你吃的多,夸你跑的快,夸你睡觉前要抠脚?”

   丁马夫嘿嘿道:“能吃是福,吃饱了不想家。”

   “是啊,吃饱了不想家。该写两封家书回去了,不对,是三封。”

   主仆二人不再关注客栈大堂,转身走进厢房。

   “呸呸呸………”

   背着长枪的人醒了过来,吐掉嘴里灰尘,缓缓起身,客栈小二吓得赶紧护着掌柜的往柜台退去,那人身高七尺,体型魁梧,小二腿肚子颤抖,有点儿不利索。

   “他娘的,胸小的女子脾气如此暴躁?”

   与此同时,客栈门口缓缓走进一位青衣长裙女子,拍了拍手掌,似笑非笑,“魏子腾,是不是分不清大小王了,再敢说老娘是“小太子奶”,老娘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媳妇儿,我不敢了。”魏子腾下意识后退一步,嘴角一抽,眼皮一跳,背对女子坐下。

   青衣长裙女子拿出十两银子,摆手退下客栈掌柜的和小二,坐下道:“问问你,如果老娘被山贼绑了,需要你拿十万两银子去赎,你会咋办?”

   魏子腾想了想,给媳妇儿倒了杯茶,笑道:“放心,媳妇儿,我会风光大办。”

   啪!

   青衣长裙女子反手一巴掌,怒道:“去,滚,晚上上外边睡去。”

   魏子腾捂着脸,叫道:“这大半夜的,你让我上哪睡去。”

   “爱上哪上哪,别家公子能说会道哄媳妇儿芳心,你呢,白长一张嘴。”

   青衣长裙女子一抬手,魏子腾吓得一激灵,跑出了客栈,神色哀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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