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卫青衣家后,林旭攀爬上附近最高的一座大楼楼顶,然后于楼顶处四下瞭望一番,选了个灯火更加辉煌的方向,展开轻功而去。
他今天晚上换上自己的这一身天行者服装,可不只是专程为了给卫青衣送礼物,并顺便向卫青衣表明自己的这个身份。他还想要在离开首都的这前一晚,于这座城市扮演一回超级英雄,干几件行侠仗义救人危难的事。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既然来了一回,他也想顺便在这座城市留下点儿自己的传说与名声,也算是很有纪念意义。
在夜晚,灯火越辉煌明亮的地方,往往就代表着那里越繁华,没睡觉的人越多。而人越多的地方,也就表示着发生矛盾与冲突的概率越大。这就是小说里常说的那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如果是个荒无人烟、鸟不拉屎的地方,那哪来什么江湖冲突。
林旭要去行侠仗义,自然也得找有人的地方,没人的地方根本没事发生,他还行个什么侠。
首都的人口自然是相当多,夜生活也是非常丰富,即便是之前下大雨,也挡不住出来玩儿的人的热情。酒吧、夜总会、歌厅、舞厅、卡拉OK……,晚上可供玩儿的地方相当多。
只是可惜,作为首都,全国的政治中心,中央政府的驻地,首都的治安也是相当良好。毕竟是一国之都,可以算是一个国家的脸面,这里的治安再搞不好,那可是在国际社会上很丢脸的。
即便夜晚往往掩藏着许多罪恶,治安再好的城市也免不了有犯罪事件的发生,但林旭今晚的运气却是不太好。到了那片夜生活繁华的地方后,在高楼大厦的屋顶穿梭巡视了一个多小时后,愣是没发现一件。只是遇到起车祸,帮忙搭救了一把。除此外,再无别事。
当然了,这里也不是再没有别的事发生,只是再没有遇到需要他出手的事。他倒是也看见了几起喝醉酒闹事打架的,还有因口角生冲突的,但都是小打小闹,很快就被人拉开劝开,或自行化解了断了,完全不需要他插手帮忙。
巡视一圈后,让林旭不禁心生感叹,首都的治安,还真是算很好。当然,这也只是今晚这片地方的,不能说全部如此。不过由小见大,还是看得出首都治安非常不错的。另外,应该也跟之前下大雨有很大的关系,大雨毕竟还是阻住了不少人出门的脚步。来的人少了,发生矛盾与冲突的几率也就相应减小了。
抬腕看了看表,林旭见这时是凌晨一点多。他决定再转转,如果等到两点再没遇到什么事的话,就干脆回去睡觉。毕竟之前搭救了一起出车祸人员,也算是出过手救人于危难了,多少干了一件,不算空手而归。
再转了有十来分钟,眼看着快要到两点时,林旭忽然遇到了一件需要他插手的事。
有个打扮入时,长相漂亮的女孩儿摇摇晃晃从一间酒吧里出来,明显是喝多了。然后在这女孩儿走出不远后,有两个打扮流里流气明显是小混混的人贼眉鼠眼地尾随了上去。
林旭注意到后,立即就在旁边的楼顶上随之跟了上去。
在那女孩儿再走出一段儿距离,路上行人减少时,那两个小混混对视一眼,立即快步跟上,各自一人抓住女孩的一支手臂,装作是扶她,其中一人口里还说道:“妹妹喝多了吧,路都走不稳了,来,我们哥俩儿送你回去。”
“对,我们一定安安全全送你回家。”另一个一脸坏笑地接道。
“你们谁啊,我不认识你们,放开我!”女孩儿虽然喝多了,但看样子却还有一些意识,见被两个陌生男人扶住,立即挣扎着要推开他们。只是女孩子本就天生力气小,何况她这时还喝多了,又是以一对二,被那两个小混混一人抓着条胳膊,却哪里能挣扎开。
“妹妹别闹,喝多了就乖乖的,我们送你回家。”一名小混混道。
“我不认识你们,你们送什么送,你们这是不怀好意。快给我松开,撒手,不然我喊人了。”女孩儿大声道。
“哎呀,你这喝多了,就不要撒酒疯了,别人见了看笑话。”另一个小混混道。
以女孩儿这喝多的状态,即便是她喊人,也确实容易被人误会成是喝醉了说胡会撒酒疯。而有这两个小混混在旁边帮腔,也更容易加深别人对她的误会。
“来人啊,有人耍流氓!”女孩儿可不听劝,当即张口就喊。
“妹妹别闹,说什么胡话呢,咱们仨从小一个胡同里长大的,耍什么流氓了,你这喝多了别乱喊!”一名小混混闻言,也立即大声向旁边有几个注意到他们这边的路人故意道。
另一个小混混也是帮腔喊道:“误会,误会,我们这妹妹喝多了,别当真!”
女孩儿的样子,确实是喝多了,浑身酒气,隔着好几步远就能闻到,而且脚下走路都不稳,踉踉跄跄的。所以这两个小混混这么一解释,几名注意到的路人也都信以为真,没太多在意。
不过其中有一个,却没被这两个小混混的话误导引开,反而径直走了过来。
旁边一座三层楼的楼顶上,林旭本打算正要出手。但见到其中有名路人径直走过来,似是识破了这两个小混混的诡计,便也就暂时顿住,看看后续发展。如果这名路人能帮忙成功解救那喝多的女孩儿,也就不需要他再出手了。
那名路人走近,林旭定睛看去,但见是个年纪不大,约摸十八、九岁的男青年。这男青年身材瘦削,身量中等,样貌看上去也颇有几分帅气,只是不知怎么,有时候表情看着又有些贱兮兮的。似乎双眼太过灵活,显露出这人不太够稳重,有些滑头的样子。
这男青年走近三人后,立即露出惊喜的样子,向那喝多的女孩儿叫道:“哎,小红,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儿,这两位是谁啊?”
“你们认识?”两名小混混一见这男青年显露出认识女孩儿的样子,不由立即有些慌张道。
“当然认识了。”那男青年笑道:“这是我同学,孙小红。倒是你们两个,我以前没听小红提起过啊!”
“你他妈谁啊?谁认识你?别跟我这儿攀交情,老娘叫赵倩。”那喝多的女孩儿闻言后,却是立即向这男青年大声道。
如果她是正常情况下,意识完全保持清醒的话,听到这男青年这么说,可能会立即配合地装作自己是孙小红。但她这时却是喝多了,闻言根本没多想,也没意识到这男青年这么说是为了帮她。
两名小混混听了男青年刚才的话,本来是更见慌张,但这时一听这喝多的女孩儿赵倩不但没配合,反而自己揭底,立即便是松口气地露出得意一笑。左边那小混混还伸手一推那男青年,骂道:“听见没有,这是我们妹妹,赵倩,我们是她邻居,从小一条胡同里长大的,别在这儿跟我装熟搭讪,赶紧滚。”
“你们两个也他妈滚,谁又认识你们啊,还邻居,邻居个屁,都给我滚。我谁也不需要,一人儿照样能回去。”叫赵倩的女孩儿闻言,又是大声向两名小混混骂道,一边骂着,一边又甩手挣扎。
那男青年见赵倩没配合,本是不由露出一脸尴尬无奈之色。但这时见状,立即眼中精光一闪,趁着两名小混混应付赵倩的挣扎时,忽然一个箭步冲上去,大力将一名小混混推开,然后一扯赵倩的手,大叫声,“快走!”帮忙把赵倩从另一个小混混手里拉出来,拉着她转身就跑。
被他硬拽着,赵倩也不得不跟着跑。只是到底喝多了,脚下不稳,却哪里跑得快,而且跑了两步,她就甩手挣扎道:“你拉着我跑什么啊,我说了我一人儿能回去。”
两名小混混见本要煮熟的鸭子被人抢走,都是不甘心,立即随后追来。他们两个没人拖累,却是跑得很快,没几步就追上了前面两人。
楼顶上的林旭见状,本又要准备下去搭救,不想那男青年回头眼见后面两个小混混追近,忽然顿足停下,然后转身一把将拉着的赵倩推到旁边墙上,不管不顾地就一口吻了下去。
“唔!”赵倩完全没料到会有这种情况,不由瞪大眼地一下愣住,都忘了推开那男青年。
后面追着的两名小混混见状,也是不由瞪大了眼地惊讶异常,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面面相觑,根本没料到会是这种情况。感情这小子不是想多管闲事帮忙救那女的,而是想要截胡,从他们哥俩儿手里抢食。这是眼看跑不掉了,临了要先占个便宜?
别说他们,楼顶的林旭见状,也是不由生出了这种猜想。同时也因为这突然发生的意外变故,也让他再次又暂作顿住。不过他这回只是稍停顿了下后,就立即接着轻身一跃,纵身从楼顶上跃下。
他轻功高妙,这一跃下,若无声息,直接就跃落到了那两名小混混身后。然后在他们仍然在惊讶着面前的意外情况时,他伸手从后面同时抓住两人的头,往中间互相一撞,就“砰”地一下,两人眼前一黑,哼都没哼一声地便同时软倒在地。
解决这两名小混混后,林旭正要开口说话,叫那男青年放开那叫赵倩的女孩。这时那男青年似乎也亲够,主动放开,然后转身低吼一声,握紧双拳一碰,叫道:“来吧!”
但是转身一瞧,不由愣住,只见那两名小混混已倒在地上,而在那两名小混混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多出来个穿一身黑色皮衣,头戴眼罩面具,背披披风的人。愣了下,不由脱口道:“我靠,蝙蝠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