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皓轩……其实、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这是依从雪第一次向我表白的时候,记得当时她穿着一件连套的白色连衣裙瑟瑟发抖的站在我面前鼓起勇气大声朝我说出了这句话时,我笑了。
看着她烧得发红的精致脸庞,在那一刻,我发现她真的很美,所以我决定以她喜欢的身份吻她一下。
她的唇很甜,我想也许这是她的第一次。
单手捏着她的下颔,我戏谑的看着她,十分暧昧的问:“喜欢吗?”
她的脸变得更加红了,快速的低下头,紧张的朝我点头“恩恩”了两声。
我知道她在害怕,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她瘦小的身子正在发抖。
我喜欢此刻的她,因为这时的她就像一只被我禁锢在鸟笼里的一只小鸟,柔弱无力却无限度的勾起了我对她的兴趣。
我原本以为她只是喜欢我明星的身份,因为每次我带女人回家过夜时她都默不作声的呆在另一间房里,第二天又若无其事的为我准备早餐,这样的爱情并不是我所需要的爱情。
我记不清我是第几次坐在沙发上狠狠的吸了一口烟,然后将烟雾吐在她的脸上。我只记得当我说出“你走吧,我不想在看见你了”时,她跪在我面前狠狠的哀求我不要放弃她。
她说她是爱我的,可我不信!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女人都对我说过同样的话,她们为了取悦我而在我身下努力的摇摆扭动着自己的腰肢,她们在我的身下娇喘着嘴里不停的嘟囔着说她们喜欢我,但是这一切都是假的,对此,我心知肚明。
她们喜欢的无非就是我光鲜的外表和明星的头衔,当她们努力在我的身下娇喘过头,下了床,依旧可以若无其事的在别的男人面前脱光,然后在他们的身下娇喘着说出种种甜蜜的情话,可依从雪不一样,这也是我将她留在我身边的原因之一。
她可以对我徘徊在众女人之间熟视无睹,可是她一样可以做到每天晚上等我回家,哪怕趴在茶几上睡着了也舍不得去房间睡。
开始,我以为她只是做给我看而已,原本以为她坚持了几天之后就不会再这么傻兮兮的等下去了,可是……我似乎沒有等到这一天。
“皓轩……你回來啦?我为你准备了晚饭哦,要不要吃一点儿?”
她总是在我开门的第一时间以最美丽的笑容,最温柔的声音对待我。
我不明白她在坚持什么,明明知道我已经在外面吃过饭了,她依然可以满怀期待的为我准备一桌子菜等我回來吃饭。
我原本以为我会厌烦她,终有一天我会将她赶出我的房子,但是我终究还是沒有这样做。
别问我为什么,因为习惯真的很可怕。
就像鱼离不开水一样,而我就是那天可怜的鱼。在依从雪的期盼和爱恋中,我深深的体会到我以前从未体会过的东西,这也使我这条孤寂的鱼像离不开水一样越來越离不开她。
我无法想象,有一天我我又恢复了那种孤身居住在一个硕大而冰冷的房子里的那种感觉。寂寞并不可怕,但是孤独却将一个人的内心折磨的体无完肤。
在她还沒有失忆之前,我一直不知道我是否爱她,甚至我连我是否喜欢她也无法确定。到现在我抚摸着正熟睡在旁边的她的脸庞时,我才知道当初那个胆小如鼠的我只因为沒有勇气去面对她炙热的爱,才会做出越來越多那种恶心的事情。
原本以为我们可以一直以这种相处方式相处下去,我在外面工作,而她一直默默的在家里等待我,但是我错了……
“我有什么错?我只不过是从她身后推了她一下而已,她又沒有死?我又有什么错?”
“皓轩,你是我的,所有想勾引你的女人都该死,她们都该死!”
当时她不停的摇晃着我的胳膊,颤抖着身子对我说出了这句话,这才让我明白她跟那群可以在任何可以为之利用的男人面前将自己剥光的女人不同,她是真的爱上了我,而我也正在一步一步的将她逼向深渊。
我沒有猜错,她的确被我逼上了深渊。
她企图杀了艾凡双!
这件事情使我对她越陷越深,越发的不可自拔。
艾凡双……那个女人很特别,但是我只是单纯的想得到她。
每当看着她在我怀中挣扎着拼命想要逃脱时,我就觉得她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一样好玩,仅此而已。
对她的感觉和对依从雪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我想让依从雪永远的呆在我的身边,而艾凡双,只是一种在我无聊的时候想要逗一逗耍一耍的小猫。
但是我这么想,可依从雪她并不这么想。她患上了抑郁症,她杀了薇儿,只因为我一直无法面对自己对她的感情,所以她在心灰意冷的时候走上了歧途。
当韩言彬播放依从雪作案的录像时,有那么一刻,我在想要不就这样和韩言彬同归于尽?或者,我杀了他?
可是,我沒有这样的勇气!
我害怕失去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我的明星光环,我一手写出來的作家名声,这一切我都很害怕失去,所以我选择了妥协。
我按照韩言彬的吩咐的,将依从雪的录像带交给了警察,然后将依从雪带到了警察局。
每当我看到依从雪从审讯室内走出來趴在我怀里伤心的哭泣时,我就懊悔,懊悔我为什么这样懦弱。
当得知依从雪得了精神病时,我突然松了一口气。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我告诉她,她病了,需要治疗。等她将病治好之后,我就带她回家并娶她为妻。
这句话并不是在撒谎,也不是在骗她妥协。
我等了她两年,在这两年里我不停的接工作,不停的赚钱。我想给她生活的保障,最好的保障。
两年之后,我将她接她走出了医院,,那个今后都不会再和她有任何联系的地方。
当我牵着她的手进入礼堂,当我解开她挡着红妆的白色面纱时,她就是我这一辈子的妻子,让我依赖的无法自拔的爱人。
现在,看着躺在我身旁熟睡的她,我觉得我退出演艺圈是明智的。我想好好的写作,在show台上做回我的本职工作。我想做一个每晚完场工作之后按时回家、偶尔陪她去安静的地方散散步的好老公,我想让她安心的陪在我旁边,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