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走后,书房里一度陷入沉寂。
宋卿坐在暗不透光的空间里,没有开灯,也没有拉开窗帘。
这么多年过去了,所有人都以为他很平静,
只有他一个人在房间的时候,他才会透露出,那种深入骨髓的寂寥。
宋卿坐在桌前。
像一口终日不见天日的古井,
森冷,阴寒,孤坟。
手里的是她小时候在日记本封面上写的一行字,
[下雨天,大家都在躲雨,你说,雨会不会很难过?]
……
宋卿捏着纸条的手慢慢攥紧。
那时她多大了?
九岁?或者十岁?那天他以她父亲贵宾的身份去林宅做客,一下车,就看到一个背着黑色高档皮质复古双肩包,梳着马尾辫的女生,抱着一个课本,从黑色奔驰车上下来。
当年宋卿二十岁出头,第一次见她,当时他对她并没有多少兴趣,
只是早有听说,林家这位九代单传的大小姐相当受宠,相当优秀,也相当傲慢,
但是就这么一个照面留下的一个冰冷的目光对视,他只感受到了她身上的一个特质,
那就是,
相当做作。
男人轻笑了一声,就从车上抬脚下来。
林恣珂没有多看他一眼,而是抱着书本,匆匆的就往房间里走去。
不知道怎么的,那个背影,看在宋卿眼里,颇有一点紧张焦虑的影子。
果然。
“砰——”
没出几秒,女孩就因为走得太急摔倒了。
几个佣人见状立马惊呼匆忙的跑过去,然而还没跑进,就听见女孩清脆的声音,
“别过来!”
女孩跌在地上,因为很痛,一时半会站不起来,但是,她的模样依然看不出有一丝狼狈,
手里的书本也因为这么一摔摔出去了,与另外几个怕她的佣人不同,穿着黑色西装高高在上的男人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
十岁,已经能看出是个国色天香的美人胚子。女孩白净的脸一下子爬上绯红,声音更加尖细,
“我说别过来!你听不懂人话……”
“三十三分?”
宋卿高级手工黑色私人定制的皮鞋站在她地上那张崭新的数学试卷旁边,垂眸冷漠的看了一眼,俊美的唇角,噙着玩味的似笑非笑,
那时年轻,二十多岁,刚好是夹杂着倨傲和狂肆的年纪,
刚才下车时这个女孩给她的眼神太过于清高,作为一个正值鼎盛意气风发的男人,骨子里当然不喜欢这样傲慢的女孩子,
下意识地本能地就想去讽刺她,
“想不到,传闻中天才一般的堂堂林家大小姐,竟然是个小学数学就能考33分的数学白痴。”
“你闭嘴!”
林恣珂挣扎着用最快的速度把试卷收起来,
十岁的女孩子,已经知道了什么是难堪,什么是自尊心,以及什么叫讽刺自尊心被践踏,所以当年对于这个男人的第一印象——是极其厌恶的。
以至于,在将来很多次的家族会面之中,她对于这个男人表现出来的态度,都异常排斥。
……
曲天书在下半夜的时候忽然做了噩梦。
“啊啊——”
女人尖锐的尖叫把身侧的男人也彻底唤醒,叶昇确实被惊得不轻,但表现出来的也只是皱眉,
“怎么了。”
曲天书还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没说话,就是不断挣扎。
叶昇这次把她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包裹在自己的手心里,
“曲天书。”
女人这下醒了,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整个人都都发着抖,
一睁眼感觉自己在男人怀里,声音有些仓促,
“这是哪里?!”
“叶家。”
叶家。
哦,对。
她今晚住在叶家。
曲天书从小有点认床的小毛病,再加上叶家可能历史也比较重,虽然也很豪华高档,但终究是比市区里星河湾、不夜城,这样最新的楼盘要古老很多,
古老的地方,就是容易让人觉得不安全的。
天书抬手抹了抹自己额头上的冷汗,“我刚才是不是尖叫了,没有吓着你吧?”
“习惯了。”
天书,“……”
她经常在睡觉的时候大喊大叫么?
忽然在这个时候,敲门声响了。
“咚咚咚。”
“谁?”
“叶昇,是我。”
温莎夫人的声音从门口飘进来,光听声音,听不出女人现在是什么情绪,
没有不悦,也没有担心,就只是平静,
“怎么了,是有什么事么?”
曲天书刚才那一声尖叫,本来声音就不小。
温莎夫人又在他们隔壁,因为常年的压力大、焦虑,她睡觉也向来很轻,
所以,肯定一下子就被惊醒了。
“没事,妈,你回去继续睡吧。”
温莎夫人听到儿子这么说,门板外的眉毛轻轻皱起来,
这个女人还真是讨厌,大晚上的做噩梦,儿子平时白天工作压力已经很大了,这要是平时晚上每天她都这么喊,叶昇以后还要怎么休息?
想到这里,温莎夫人刚想指责,手就被身后另一只手拉住。
叶老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了,穿着一身睡衣,站在她身后,
“走吧。”
“可是……”
“走吧,没什么好说的。”
比起温莎夫人的挑剔,叶老,更采取一种无为而治的态度。
他太了解叶昇这个人,管不住,也不想管。
温莎夫人扭不过他,最后,恨恨哼了一声,转身回去继续睡了。
……
天书从此之后就没有睡好,
一想着,这里是叶昇爸***家,她就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像平时一样一觉睡到大中午然后就赖在床上的。
虽然还是未过门的媳妇,但是表面功夫,总要做足。
这么一想,天书就更加不敢睡了。
六七点钟天蒙蒙亮的时候,女人就已经从卧室里走出来。
整个叶宅总体还陷在沉睡之中,但是佣人和管家已经十分勤奋地起床,准备开始新的一天的工作,
天书走到厨房,果然,早餐已经开始准备,她走过去,
“我来帮忙吧。”
几个佣人一看,是她,立马有些受宠若惊,
“不用了,不用了曲小姐,您继续回去休息吧!早餐还要一两个小时才能做好呢!”
曲天书已经没有心情睡觉了。
“没事,你告诉我应该做什么,我看看我会不会。”
……
就这样,曲天书在厨房里忙活了一早上。
叶昇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身侧的女人不见了,伸手一捞,也全是一片空荡。
第一反应就是很紧张,男人立马顾不得那么多直接披上一件浴袍下楼,沉着俊脸,声音也很冷,
“曲天书呢?”
佣人一看三少起了,立马上前,
“曲小姐很早就起来了,帮忙做了早餐,现在在花园里散步。”
在花园里散步。
叶昇听到她还在视线范围,脸上的神情慢慢开始有些缓和。
但很快随即又想起了什么,二话不说直接朝花园里走去。
……
花园。
天书穿着一条白色的薄长裙,外面披着一件卡其色的风衣。女人两只手插在兜里,素颜,很随意,沿着花园草坪旁边的小道上一步一步走着。
时而抬头看看天看看房子,时而又低头看看地,看看草坪,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也没有人看得出她在想什么。
就在这时,草坪忽然传来狗叫声!
曲天书第一反应就是吓了一跳,猛的抬头,就看见草丛里一下子窜出来五条黑色大小不同的烈性犬!
天书从小怕狗,尤其是这种没有绳子的狗。
更不要说是现在这样五只齐齐没有绳子还留着口水眼睛发红天性凶残的德国黑贝,
女人一下子尖叫,不敢跑,也不敢就这么原地站着,
有那么一瞬她以为要被疯狗乱咬致死了,那种恐惧,真的不亚于一群人拿着**横穿枪林弹雨的感觉,甚至,这种天性与生具来的恐惧,要比这些Qiang支弹药还要恐怖,
天书在这样的惊吓下只觉得神经都要断掉疯掉,就在这时,不远处,草坪上拿着狗绳的颜欢慢慢走了出来,
叶家院子大,后院花园就是养着大型烈性犬,除了有客人来,这些烈性犬都是放养,以防小偷,
昨天天书要来做客,下人们肯定提前都把狗关好了。
只是现在,又重新被她放了出来而已。
颜欢冷蔑地看着那个女人绝望无助的样子,唇角扯出冰冷的笑意,
看吧,她才是从小和叶昇一起长大的人。
只有她,才是叶家最亲切的女孩,曲天书不过是一个**者。
颜欢这么想着,看着曲天书马上就要被狗咬到,心里一下子产生了一种,可以不计后果,不惧后果的变态的快感,
但是一个男人在这个时候忽然闯了出来,
“啊啊啊——”
天书还在惊恐的尖叫,一只狗甚至已经咬上了她的长裙。
叶昇俊脸一沉,直接把纤细的女人一把横抱了起来!
“滚!”
男人喉间的一个字,冷漠到极点。不要说是颜欢吓得整个人都抖了一抖,就连地上那几只根本听不懂人话上一秒还凶残无比的猎犬,此刻一下子都缩了回去!
前腿撑着地,后腿蹲下,慢慢地伏在地上。
臣服的动作。
叶昇现在脸色阴沉的已经有些可怕,俊眸一扫,直接刀刃一样扫在了躲在那里不住发抖的女孩身上!
“怎么了,怎么了这是??”
花园里动静不小,狗群的狂吠,温莎夫人和叶老第一时间从别墅里跑了出来。
一看到眼前的景象,看到遍布满地的五条猎狗,温莎夫人也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叶父身后躲了一躲,
“怎么回事,是谁把它们放出来的?!”
没人说话,只有颜欢一张甜美的脸上表情越来越恐怖。曲天书惊魂未定,裙子也被咬破了,整个人靠在叶昇怀里,死死地闭着双眼,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