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尖微颤,金光如线,倾泻而出,于空中绘制出一道金灿灿的符箓来。随着咒文自季单煌的口中倾吐而出,被火光映得红透了的天空之上,竟是开始有乌云凝聚。
轰隆隆的雷霆乍响,有清凉的雨滴倾洒而下,落在演火阵之中,立时被蒸发成轻白的水汽,氤氲开来,模糊了整个法阵。
摸摸额头上低落的雨滴,季单煌有些不敢相信地看了看天空,整个人都有些发愣,之前忽然涌上心头的那股怒火,也被这倾盆大雨给浇熄了。
致雨咒?他竟然使出了致雨咒?
这致雨咒,是干旱时期用来祈雨的道家法术,是需要登坛做法方能生效的,并不仅仅只是念念咒这么简单。就算没有条件布坛,那也需要多人一起虔心祈求方能成功。
可是就在刚刚,季单煌脑门一热,将这咒文念出,竟然就有倾盆大雨降落下来,简直太巧了吧!
看着面前那仍在闪动的巨大金色符箓,季单煌知道,这雨的的确确是自己祈求来的,并不是巧合。
大雨倾盆而下,水汽弥满,顿时模糊了视线,主持着演火阵的小姑娘,顿时又忙脚乱了起来,四处布置,以免自己的演火阵被这大雨浇熄,一时间倒没有心思来管季单煌了。
而季单煌在成功使出这致雨咒之后,整个人都有些懵了,就好像丢了魂儿一般,半天反应不过来。他努力回想着雨落前的事情,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那股无名怒火,还有念咒时脑海中瞬间迸发而出的强大意念力,让他感觉那似乎并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那感觉,倒有点儿像请神附体了似的,大半个脑袋都被别人的意志给主宰了。
虽然,他并没有尝试过请神。
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再掐了掐自己的脸,季单煌不由得有些茫然。心底里,一个疑问悄然升起。
我……还是我吗?
这个念头一出,季单煌猛地打了个寒颤,一股深入骨髓的森寒恐惧感,从心脏的位置开始,如电一般在身体内蔓延开来,霎时间便传到了每一根寒毛的尖端,凝聚不散。
看过太多小说的季单煌,在这一刻忽然冒出一个奇妙的猜想。他的身体里。或许还住着别人。
他是季单煌没错,但在某一瞬间,他或许会变成别的人,而自己却并没有意识到。之前他曾看过一篇短篇小说,名字已然记不清了,讲的就是一个人拥有两个人格,一个人格醒着的时候,另一个人格沉睡,彼此之前不知道对方都做过什么事。并且用不同的名字不同的身份生活着,有着不同的交际圈子,以及不同的女朋友。
而这样的一种状态,在那篇小说里。被称为人格分裂。
当然,修仙这么久的季单煌,并不会认为自己这是人格分裂。在修仙的世界里,人格分裂的事情倒也会产生。不过那种状态基本都被称为走火入魔的一种形式。在修炼的过程中,善念与恶念分离,便会化出两个人格。寄于同一具躯体之中,因而出现人格分裂。
不过那种情况实属少见,一般修仙之人一旦将恶念分离出来,便会趁着它虚弱的时候,直接将其斩杀掉,很少会有人把恶念留在身体里,那样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而想要将恶念分离,不仅需要极高的修为,也需要修炼者本人觉得有必要那样做,并修炼相关法术,方能成功。而季单煌现在的修为,还不到达那种程度,他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练那种法术。
善与恶,是与非,本就是共存的,修炼者虽说能够将恶念剥离,却也仅仅只是剥离掉大半而已,并不能真正做到心中完全没有恶念,所谓清净也仅仅只是相对而言。佛,亦是如此。
所以,不管怎么看,季单煌都不可能分裂出两个人格来。既然不可能分裂出两个人格,那就只能说明,他这具身体里,还住着别人。
一念至此,季单煌的思绪顿时飘回到了2012年底,自己曾遭遇的那一场车祸。自从自己从昏迷中醒来过后,脑子一直晕乎乎的,很多事情都记得不太真切,总感觉似乎忘记了很多事情一般。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很久,大概在2014年初,他这种混沌状态才开始有所好转,脑子也开始清亮一些了。但即便如此,自己从昏迷中苏醒之后那半年的时间里发生的事情,仍旧是不清不楚,满是迷雾。
如果说,自己的身体真的发生了什么改变,那就只能是从那场车祸开始的。可是现在回忆起来,完全就不知道自己究竟都经历过了什么。
他到底怎么了?
想到自己的身体里或许还有着别的住客这一点,季单煌浑身都忍不住地微微颤抖了起来。想到与任碧空的相遇,他不由得有些怀疑,任碧空并不是冲着他来的,而是冲着他体内的那个住客来的。
若真是这样,那他体内住着的那个客人,一定是个非常重要的人。那么,任碧空教自己修仙,教自己这么多东西,会不会就是给那个人做的准备?
任碧空,他亲爱的师父,到了最后会不会帮助自己体内的那个人,夺走自己的身体?到那时,他,季单煌,又该何去何从。
在那一刻,季单煌隐约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整个人都开始害怕了起来,怕自己的猜想是真的,怕自己最信任的人真的是在密谋要害他。
现在,在这个人世间,师父师叔师伯就是他的亲人。如果他们真的要害他,他又该怎么办?
这样的恐惧,并没有持续太久,季单煌很快便又镇定了下来。想到任碧空身为半神,非常的厉害,若他身体里真的住着重要的人,肯定早就被任碧空取出去了,然后找个修为高的人来夺舍,那样的效率岂不是更快一些?又何必辛辛苦苦培养他这么个本来什么都不懂的普通人。
呼——或许是他庸人自扰了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