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叫我克扎南萨!”李云神色平淡的望着山一样高大的银龙说。
“很有趣,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贸然见到我却没一丝惧意的人类。”银龙的声音响亮的有若轰雷,周围的空气都为其震颤。
“那是因为我很强大,况且,我需要害怕吗?”
“呵呵,你对这个世界上最有力量的生物说自己强大!?能证明给我看吗?”这头银龙似乎有些童心未泯。
略蹙了下眉头,“我的力量从来都是用来战斗的,而不是为了表演。”
“我可以把这句话理解成你承认自己刚才在说大话吗?”银龙语带戏谑的问。
“……无所谓,我不想就这个问题跟你纠缠,我想知道的是,你住在这一带还是只是偶尔路过或前来雪域捕条霜虫换换口味?”
“你想做什么?”提到巢穴,银龙马上变的严肃起来,她沉着脸警惕的望着李云问。
“如果你住在这里,我想问下你知不知道融雪岭附近居住的一支野精灵部落‘月殇’,我在找他们。”
“知道啊!他们是我的朋友,但我不会告诉你!”银龙想了想,狡黠的说。
“你确定?”李云的语气转冷,森然的问。沙沙的声响中,他周围十英尺之内的雪如同失去重力般开始纷纷飘起,那是调动强大力量时微不足道的泄露所制。自从上次卡琉疏用神级的威压对他,对龙李云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这一次他不准备给敢于忤逆他的银龙太多面子,他望向银龙的眼眸中开始闪烁起惊心动魄的杀意。
银龙仿佛突然被惊吓的猴子,猛的向后跃出数十米,难得她庞大无比的身体竟可以象风一样迅速。银龙俯首低吼了一声。敏锐的直觉让她在瞬间察觉到了李云身上那开始弥散着的强大到恐怖的气息。
调用八滴原血当量的力量,可以发出连半神都无法抵抗的绝猛攻击,李云有信心一击重创这头银龙。可惜李云现在的身体对气息的收敛能力过差,让银龙警觉到了。
“一言不合,你就想杀掉我?你似乎比我所知的邪恶生物更加臭脾气!”面对眼前之人的挑衅,银龙有些恼怒的道。同时,她也在汇集力量,如同水流般的魔光开始在她的鳞甲上游走,战斗一触即发。
“我没有时间跟你在这儿耗,我也不介意用强硬的手段解决问题。我想知道‘月殇’的下落,我要见他们。”偷袭无望,考虑利弊,李云做最后一次谈话尝试。
“你的目标是月殇,你想杀的是他们?”
“他们有那个价值吗?我无意伤害任何一个野精灵。”
“你敢起誓?”
“不需要起誓,因为我的实力强大到根本没有必要向你说谎!”说话间,第九滴原血的力量被调出、达到可以随时释放的状态,李云身体四周本在飞升的雪瞬间被压成了细的不能再细的粉屑。
这次,银龙相信李云没有在说大话,她能感觉的出来那已锁定她身体的气息是何等致命,“好吧,好吧!以你的强大,我相信你确实没有必要说慌。我告诉你野精灵们的位置,收起你的力量吧,你不觉得这种剑拔弩张的样子很辛苦?”
李云从不介意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也同样不排斥谈判这种更文雅的方法。既然银龙已经承认了自己的实力,那么平等的对话应该可以进行了。这是最好的结果。虽然龙身上都是宝,但一头活着龙永远比尸体更有价值,李云当然不会傻的随随便便将一头龙逼上绝境,至少在能量紧张的现在不会。
一阵银色的冰雾卷起,银龙巨大的身体消失在浩荡翻卷的迷蒙中。当那雾变的稀薄、并被一阵风吹散之后,一个赤裸着身体的青春少女出现在李云的视线中。奶油般的皮肤,银丝般柔顺的长发,弯弯的眉,弯弯的眼,秀气挺直的鼻子,象带着露珠的粉色花瓣般柔嫩艳亮的嘴唇,娇翘坚挺的完美乳房,让任何人都看着心动的魔鬼身材……
集万千娇美于一身,凡间是很难见到这样毫无瑕疵的美体的,李云欣赏味道十足的看着伊莎贝瑞丝•银色袅娜的缓步而来。他知道,龙在变身后,能力回相对削弱很多,在强大到足以致命的生物面前变身,对龙来说只意味着诚意。操起吉他,李云弹奏起一首著名的西班牙吉他曲《想我》。
令人称奇的是,伊莎贝瑞丝居然有着得天独厚的音乐天份,听着优美的吉他曲,居然可以配合着拍动手掌、打起拍子,使得本来就有梆鼓伴奏的原曲之华美尽显无余。
仿佛根本不知道害羞为何物,冰原上,一丝不挂的伊莎贝瑞丝就那样绕着李云在雪花中翩翩起舞。那纯粹的由感应乐曲而来的舞蹈自然、舒展、流畅,没有一点斧凿牵强的痕迹,完全可以理解成一种非常赏心悦目的艺术体现。
舞到后来,伊莎贝瑞丝还故意抛几个深情的媚眼,或是来点让人看着想入非非的动作,本来清雅的舞蹈变的香艳了许多。
“哈哈哈哈!”李云畅怀笑道:“你就是用这样的挑逗来交朋友的吗?”他为这个幼稚的‘小家伙’感到好笑,显然,年轻的银龙并不明白‘魅惑’的真髓。
“呵!你还是正常的男性吗?”伊莎贝瑞丝用灵动的银色眼眸上下打量着李云。“我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却感觉不到你有一点情欲的味道,连眼神内闪现的波动都没有……”
“最美的诱惑是由心底释放而出的,而不是简单的肢体动作,相比你那些挑逗的动作和眼神,之前的率性之舞要美的多的多。”简略的评价之后,李云正色道:“好了,你赢得了我的信任。现在,是否可以告诉我月殇部落的位置了?”
“你这么强大,还有这样奇特的乐器,你来自哪里啊?”伊莎贝瑞丝半眯起月牙般的眼睛,笑的很无邪。
“你想怎么样?”李云的嘴角翘起一个简单的弧度,算是在微笑。
“想让你帮忙喽!”伊莎贝瑞丝狡黠的说。
“是对付另一头龙吗?”
“你怎么知道?”李云的回答让伊莎贝瑞丝惊诧的大睁起眼睛。
“我只是想,一头年轻的银龙跑到冰冷的荒野生活,很可能是没有找到理想中的栖息地。既然连银龙都需要借助外力,那么十有八九是要对付一头同样喜欢在温暖的山岳上建巢的红龙。”
“你似乎对我们龙族很了解。”
指了指自己的脑壳,“有一段记忆,是和托拿迪奥斯•惠聂西•阿兰•森瑞德姆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李云显然是在说提加琉斯的记忆。
“神圣银龙、光芒万丈者托拿迪奥斯!天!你竟然可以说出他的龙语全名!”双腿微弯,双手撑在腿上,伊莎贝瑞丝上身前倾,细细的银色弯眉高高挑起,近距离望向李云的一双灵动眼眸睁的更大了。
“不必怀疑,我所经历的岁月要比你想像的更长久些。”
抽着鼻子,模样可爱的嗅了嗅,“果然,你的灵魂有股陈旧的味道!”伊莎贝瑞丝这样说。“这样一来,你就更有帮我的义务了,帮我对付可恶的姬西利雅•艳火!”捏了捏粉拳,伊莎贝瑞丝带着撒娇的味道对李云说。
“月殇部落的位置。”
“这么说你答应我了?我可是当你答应帮我啦!”伊莎贝瑞丝拉着长音。
“最近比较忙,有闲的话,这不是问题。”象很多口不对心的承诺一样,李云这个答复细细品味的话,很有问题。
“哦耶!”光着身子的伊莎贝瑞丝倒是显得率真的多,高兴的举着双臂、跳着、忘情欢呼,健康完美的身体在李云眼前晃出一片比雪更耀眼的瓷白,还有那一对粉嫩的‘草莓’……真的是比较香艳!
啵!伊莎贝瑞丝搂上李云的脖颈在他的脸上狠狠的香了一口,那唇到是柔嫩,只不过并没有放松戒备的李云根本没有承受香吻的心情,况且,不远处巨大的霜虫尸体还在那里摆着,想想银龙平日那张吞牛吃象的大嘴,不呕吐或心胆俱寒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就这样,狡黠与率真并重的伊莎贝瑞丝跟着李云一起上路了。据伊莎贝瑞丝说,她住的地方离野精灵们的栖息地并不远,但是大家彼此并没有来往,如果不是银龙有透视魔法幻象的真实之眼,恐怕还发现不了处在群山谷地中的月殇部落呢。
“快一点、快一点!好没好哦?”伊莎贝瑞丝急不可奈的催促着李云,一双嫩葱般的纤手来回搓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篝火上架烤的一头剥皮、去脏、割掉头的雪羚。
自从中午李云给嚷嚷着肚子饿的伊莎贝瑞丝烤了四只冰鼬,整个下午,这头母龙一共问了李云3742次什么时候吃晚饭。天一擦黑,她便象头撒娇的猫眯一样开始在李云身上蹭,不停的央求,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让人看了又是不忍、又是好笑。
如果说李云这只老妖怪还有不好意思的时候的话,当别人诚心诚意恳求时,或许多少会牵动下他的心弦。当然,这里指的绝不是什么恻隐之心,对生活在黑暗中的生物,尤其是并不算强大的生物来说,那种东西是相当致命的。在另一个世界,很多血族就是因为还有那么几分‘人情味’才会中了别人的陷阱,以至于丧命。李云能活到现在,那些情感是早已舍去了的。
这里的心弦颤动是种对沧桑的回忆。对于一个活的太久的人来说,一次次的喜笑怒骂、悲欢离合都是剧目般数次、数十次、数百次的不断重演,包括生命似乎都成了一种循环,很多次的,李云在人群熙攘的街头看到了熟识的面孔,在前生、在几十年、在百多年前见过的面孔,气质、神采、一颦一笑,无不万分神似,让人觉得时间仿佛已经回逆倒流,所以血族中间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对于年长者,每一个现在都是过去的重复,血族没有未来,只有回忆。
避风的雪岩下,一次简单的烧烤让李云又同闪亮的记忆道标结合在了一起,风雪、火光、食物、人影……似乎都在刹那摇曳、重叠,让他陷入思念的沉醉,久久不能平静。
“你刚才的眼神真好看,仿佛将整个星空都装了进去!”蹲抱着双膝,篝火对面的伊莎贝瑞丝一双银眸在升腾火焰的映照下同样充满了动人的光彩。
淡淡的笑了一下,“好了!外焦里嫩,使用了特殊的香料,我敢保证,这个世界绝没有比这更好的烤肉。”
也不怕烫,伊莎贝瑞丝一下子捧过整只雪羚,刚要下嘴,蓦的停了一下,望着李云道:“你真的不吃点?”
李云心道:“难得!龙象其他野兽一样有着护食的天性,能让他们相让可是一种荣宠。”
摇了摇头,“我不需要进食!”李云简单的回答。
再次张大嘴,再次蓦的停了下来,伊莎贝瑞丝有些忸怩的道:“那个,可不可以不要看我吃东西的样子?”
……李云绝倒,一丝不挂被人看了个光,却在乎别人眼里的吃相是否文雅,这都是什么逻辑!真是败给这头银龙了!抱起吉他,李云略加思索,专心的弹奏起一首古典吉他曲,象流水般弦声不断、悠扬华美的《阿罕布拉宫的回忆》。
按照整只雪羚的体积,如果将其都塞进胃里,占去很多地方是毫无疑问的。神奇的是,将雪羚吃的连骨头都没剩几根的伊莎贝瑞丝那光洁苗条的腰胸并没有因此而稍显膨胀。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小星星,伊莎贝瑞丝心满意足的抹抹嘴,“真的是好伟大!”
李云不晓得这家伙是否在胡言乱语,总之她说的龙语翻译成人类语言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以后都跟着你好不好?”伊莎贝瑞丝娇憨的道。
“几顿饭骗到一头龙当助手或保镖?”李云谐谑的问。
“有什么问题吗?”伊莎贝瑞丝反问,“填饱肚子可是很重要的大事,享受到合乎口味的美食更是不容易,况且你还这么强大,跟着你危险自然少很多,还有天籁般的奇妙琴声可以听,理由难道还不充足吗?”
李云也不知道是该赞她聪明还是该佩服她竟可以把事情想的如此简单。“也许,正是这种相对简单的动机和心思才让这些长寿的生命体到现在都没有一例神经病症状吧!”李云这样想。
“那你收藏的闪光的宝物呢?”
“搬家喽!反正我年纪轻,收集的宝贝并不多。”伊莎贝瑞丝说的很轻松,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探过身,笑咪咪的询问道:“哥哥,你有没有漂亮的发光的东西送我啊?”
“哥哥?我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亲密了?”
“喜欢这么叫喽!”伊莎贝瑞丝理直气壮的回答。
“这恐怕就叫刁蛮或不讲理了!”李云终于对这头九十多岁的青年银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按照人类年纪所对应的心理状态,这银龙顶多也就是16、7的样子。
既然时不时的需要扮演下骗子的角色,道具之类的东东当然是要带一些的。李云的包里就有一截三棱形的长条玻璃,那是随耐斯迈运来的魔法物资一起送到菲拉赫的,是现下玻璃产业所具水准的一个展示成品,李云通过它来判断、衡量是否要启动一些更高层次的玻璃制造加工生产线。
平滑、透明的三棱镜在篝火的映射下释放出晶莹剔透的光亮,随着转动,光线也仿佛开始流转,与宝石和水晶比起来,有种迥异的美。
一把抢到手里,伊莎贝瑞丝一边对着篝火把玩,一边欢喜的咕哝着:“这是什么?好像不是水晶,也不是宝石,为什么你身上总有那么多奇特的东西?”
“如果是太阳下,它可以映出彩虹的光芒。”
“真的吗?真的吗?还有象它一样神奇的宝贝吗?”
“当然,不过另一样要等白天才能让你看!”
于是,对发光物品有特殊喜好的银龙又开始企盼太阳快快升起……
当初升的太阳开始倾泻万丈光芒的时候,李云和伊莎贝瑞丝已经来到融雪岭下。年轻的银龙正在开心的玩三棱镜和李云新送给她的一面小镜子,李云则四下打量这里的地形。
融雪岭的土壤、岩石都是黑色的,这或许是雪在这里容易化的原因之一。更大的原因是因为这里生长的特殊树种――菌杉。数十米高的菌杉有一个如同伞盖般的枝端,四季长绿的的梭形叶同繁茂的枝、形成了天然的顶盖,正是无数枝叶纠缠的菌杉让雪无法轻易落到地面。
到了春天,积雪融化,雪水从数十米高的枝头野间淋下,整个林子迷蒙在落水雾气之中,景色别致,所以融雪岭又叫雨岭。
在密林的深处,菌杉的下边,生活着大批并不喜欢太多阳光的绿色植物,遍布岩石和树根的冰苔藓,缠绕盘错的雪藤,还有枝细叶嫩的岩参,细细蜿蜒的清澈雪水……跟冰原的荒芜比起来,这里生机盎然的仿佛天堂。
“我们需要向哪个方向前进?”
“我也不太清楚哦!”伊莎贝瑞丝的注意力还停留在可清晰的照出自己模样的小镜子上。
“你忘了不久前的承诺了?”
“听你的话嘛!可是我真的不清楚啊!这里又不是天空……”
“那就恢复本来相貌,我们‘空降’好了。”
“不嘛!人家就要一直现在这个样子!”
“呐,你可是答应听话的!”
“可是那样真的……”伊莎贝瑞丝忸怩的不想变回原貌。
“你要是听话,我以后就用送给你的三棱镜为你盖一座透明的大房子,让天下所有的龙族都羡慕的这个位面惟一的闪光房子。”
“真的吗?你不是说这种三棱镜的材料非常稀有吗?”
“稀有并不代表我搞不来。”
“你说话算数?”
“我的承诺兑现度向来是百分百的!”
“我就知道你最疼我啦!嘻嘻!”
李云暗自摇头,“这都什么跟什么!没见过这么厚脸皮亲热的!从认识到现在不足24个小时,关系暧昧的程度在伊莎贝瑞丝嘴里仿佛已经是一个床上睡过的男女!”不过,李云发现自己并不讨厌伊莎贝瑞丝这种半傻不奸的个性,她那点貌似耍滑的小聪明类似于‘不好了,咱家的金鱼淹死了!’这样的童言般让人一下子就可以识穿。而她的率真和娇憨却如同淳朴自然空气的清新味道,让李云这个老妖怪总有种看待淘气小丫头的感觉。
乘龙御风在云端的感觉真有那么点壮志凌云、藐视苍生的傲然,惟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次飞行实在是比较短暂,刚飞了不到十分钟,银龙就向一片群峰中的菌杉林冲了下去。
当距地面不足二百米的时候,幻象自消,眼前的景色一变,典型的精灵居住地出现在李云的视线中。
被高耸的雪峰环绕的谷地正中是直径数十米的、高百多米的生命之树,正是这棵捆绑了精灵们生命的圣橡树撑起了这片栖息地的幻象魔法结界。不过,从其枝叶脱落、干朽枯萎的状态李云看的出,这棵圣橡树即将死去。如此一来,轻易突入魔法结界内而没遭到任何抵抗就不算什么奇怪的事了。
环绕在谷地周边的是建有精灵们栖息房间的优雅古树,这是一种枝杈大都平伸并特别粗壮如高低有序托起的手掌般的古代树种。精灵那轻巧别致的房间依势而建,被一蓬蓬集中的绿叶半遮半掩,再加上点缀其间的藤蔓花朵,有种自然仙境般的美态。
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些植物同样显得病怏怏的,本应嫩绿的枝叶泛着妖异的红黄光亮,犹如秋日的枫叶,美是很美,却意味着凋零的开始。
不光是优雅古树,这里所有的植物都已断绝了生机、离真正的死亡只有一线之隔,本应是仙境般的所在入目的却只有萧瑟和黯然,空气中传来的不是沁人的花香和泥土芬芳,而是枝叶腐败的味道。任谁都看的出来,这个地方已经完了,用不了多久,这里将是只剩枯木的死地。
“这里是精灵的栖息地吗?”再度变身成少女的伊莎贝瑞丝诧异的四下望着眼前的衰败之景,疑问的道。这一次,她好歹在李云的建议下,有了雪羚皮遮羞,否则的话,李云很担心会引起骚乱什么的。
“这里并没有受到大自然的祝福,能延续三千年以上没有腐烂已经很不容易了!”李云淡然的道。
两人从容的一问一答,浑不在意将他俩包围的皮肤偏暗棕色的野精灵敌视的目光。
出现在李云视线里的野精灵大约有七百多,大都有着银白色的头发。显然,这是个古旧的部族,因为如果够年轻的话,野精灵们的发色应该是黑色到淡棕之间的,只有年长者才会有一头雪白的发。
野精灵们的衣着相当简单,是由兽皮与植物的叶片编成的,他们不象其他种族的精灵显得那么瘦弱,在野精灵身上,健美而富有光泽的优雅体型随处可见,那种隐现的野性之美很是能让人在见多了白嫩细腻后有种眼前一亮的独特感觉。
在接收了提加琉斯的记忆后,以李云的个人观点,野精灵是所有精灵种族中他最欣赏的一支,野蛮、原始却也自由、能吃苦耐劳。形象点说,野精灵就是精灵族的印第安人。他们是精灵中最彻底的回归派,为此,他们从来不使用铁器,而且文明也始终保持着物竞天择的半野兽状态。
野精灵是宗师级的自然德鲁伊出现率最高的一支,拉巴斯世界的不少种族甚至称喜欢流浪的野精灵是生命的传播者,由此可见,他们同自然的亲密程度。
然而现在,深受自然之神宠信的野精灵月殇一族却遭到遗弃,面临着灭族的危机。
冥冥中似有巧合,善于创造奇迹的李云来了,他是否可以让月殇部落的野精灵们从此走上一条新的命运之路,还要施展了‘骗术’以后才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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