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年前聚餐
午饭周建军下厨,做的非常的丰盛。
红烧狮子头,这是小宝贝儿周彤彤点的,虽然红烧肉也好吃,但她更喜欢狮子头。
为此在大毛他们几个面前,控诉了小姑姑何雨水跟无良小舅舅于晓光的恶行。
上次就带回来两个狮子,都被他们给吃了,爸爸妈妈都没吃上。
为此何雨水气的把她抱在怀里使劲mua~了两口,把人脸都给亲变形了,就很过分。
“跟你说了多少次了?那叫狮子头,不叫狮子。”
“就是狮子,狮子被你跟小舅舅吃了,爸爸说他都没吃过狮子。”
周建军在一旁直乐,狮子那玩意还真没吃过,谁吃过狮子啊。
除了狮子头,红烧肉倒也做了,一道红烧带鱼,做了一道酸甜口的番茄鱼,毕竟松鼠桂鱼这东西,他也不会做,好在番茄鱼味道也挺好。
煎了羊排,炸了里脊,糖醋了排骨,土豆炖了牛肉,用萝卜跟花生米还有羊肉,做了一道羹,羊肉切的很碎,味道倒也挺好。
尤其是一道拔丝地瓜,大受欢迎,周建军甚至不得不去多做了一份。
就这一桌子菜,满满的全是硬菜。
大门一关,谁来都不给开门。
刮的是西北风,这味都飘街上去了,谁也不知道是他家在腐败。
老老少少,大大小小,全都吃了个肚儿圆。
做的多,事先每样都事先留出来一些,回头给梁拉娣跟丁秋楠带回去,算是改善伙食了。
除此之外,周建军倒是没送什么给梁拉娣跟丁秋楠。
丁秋楠就不说了,这梁拉娣最不需要的就是施舍跟接济。
别看剩饭剩菜她愿意拎回去,但你要说直接给肉给钱什么的,当场就跟你翻脸。
可一可二,不可再三再四。
“三个毛哥哥,还有秀秀姐姐,以后你们一定要过来找我玩啊。”
三个毛哥哥?这是什么称呼?
小丫头对刚认识的小伙伴,特别不舍,眼泪汪汪的。
“彤彤你别哭了,大毛哥哥答应你,以后等我妈妈不上班的时候,一定过来找你玩。”
“我也是我也是,等下次我过来,就把妈妈做的头花给你带过来,保证你美美的。”
秀儿摸了摸周彤彤的小脸,觉得真滑溜,没忍住亲了一口。
几个孩子玩的倒好。
梁拉娣拉着于晓丽的手,也是在一旁不停的交代着怀孕期间要注意什么。
毕竟她是四个孩子的妈,于晓丽才生了一个,末了还鼓励了一番,于晓丽同志表示,一定再接再厉,多生几个。
周建军在一旁听的有些牙疼,这都哪跟哪,你们平时都聊这些吗?
好在丁秋楠正常一些,跟何雨水已经结成了友谊,两个都是有梦想的人。
何雨水带着她看了自己画的画,丁秋楠则跟她讲述自己打算去支援农村,当一个伟大的医生。
这个想法,把周建军吓的不行,好说歹说,总算是把她给劝住了。
开玩笑,这个时候跑乡下去了,以后再想回来,那真的是千难万难。
难不成真的在乡下带个孩子回来?
“农村有更广阔的前景,大有作为,这一点我坚信不疑。
但小丁,不是周哥看不起你,你觉得你现在的医术真的能行吗?
你现在还年轻,正是该多学习的时候,你这个时候走了,用你那半吊子医术,是去治病救人,还是去祸害人?
在城里,你需要什么药物,什么器械,都能弄到,相对先进。
但到了农村,你医术不到家,缺药,少器械的,你拿什么救人?
所以,你现在应该想的是,好好上班,钻研医术,你不是要考医科大学吗?
日子还长,等你学有所成,到时候再去发光发亮,不是更好?
磨刀不误砍柴工啊同志。”
何雨水本来还觉得周建军说话太难听了,什么人家本领不够啊,这不打击人吗?
但听到最后,却也赞同的点了点头。
“是啊秋楠,我哥他说的对。我现在也在打基础,等我学成了,到时候我也一定去农村,用我的画笔记录那里发生的一切。到时候咱们一起!”
丁秋楠这才惭愧的点头:“多亏了周哥提醒了我,也是,我现在的能力确实有很大的不足。
我一定再接再厉,刻苦钻研,站好每一班岗。”
“这才对嘛,生病无小事,不能掉以轻心,加油。”
各自说了一会话,年前的几个人的聚会,才算是结束。
把梁拉娣跟丁秋楠送出大院。
路上,大毛几个孩子不用再推车子了,坐在三轮车里。
“妈妈,我以后也想像舅舅那样当个画家,他画的画可好了,他还给小彤彤画像呢。”
三毛对此表示非常向往。
“我不想当画家,我想当做饭的。舅舅做的肉,比妈妈做的好吃。”二毛表示填饱肚子才重要。
“你们几个小家伙,都小看你们舅舅了。
跟你们说,你们这个舅舅,本事可大着呢。”
梁拉娣笑着摇了摇头,今天无疑是她非常开心的一天。
“那妈妈,我们以后能经常来舅舅家里玩吗?
我可喜欢彤彤妹妹了。”秀儿摸了摸兜里的糖,那是周彤彤悄悄塞给她的。
“我也喜欢彤彤妹妹,等我长大了,我就娶她当媳妇儿。”三毛口齿清晰的表达了自己的心里愿望。
一番话,把梁拉娣逗的前仰后合。
“哎呦,瞧瞧,我家儿子出息了。那你可得好好努力上学,不然以后可配不上你彤彤妹妹。”
丁秋楠没跟他们一道儿回机修厂,而是去了一趟医院,找她的同学去借了一些书。
“丁,你最近可够用功的,真打算考医学院啊?”
“那是,这次一定能考上,我都做好了准备了。”
“我觉得你也能行,对了,杨师哥要回来了,你知道吗?”
丁秋楠微微一愣,杨师哥……
当初上学的时候,这可是她们女生心中的梦中情人。
杨淑海……
这个名字,曾经也被丁秋楠写在信纸上。
现在回忆起来,就记得这人腿特别长。
感觉比班里的男生都要高一点,让人记忆深刻。
“丁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曾经给你写过情书吧?”
丁秋楠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别瞎说,那就是一封道别的书信。”
(聚餐回来,还得码字,不容易啊,快放假了,加油。看完早点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