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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苍狗白云

时光教会我爱你 一片口香糖 5033 2024-10-22 02:36

  黎潮生的野心依然在于收购花纪,虽说时家父子都已经明确拒绝过他口头上的提议,可一个巨大的蛋糕就摆在自己面前,他早就垂涎欲滴已久,没有对之不闻不问的道理。

   时永盛对于黎潮生冒昧的不请自来有着说不出的抵触,但伸手不打笑脸人,虽说眼前的人身材健壮挺拔,面容英俊,三十来岁的男人正值意气风发的年纪,本该是讨人欢喜的。可在时永盛眼里的他,显然成了不折不扣的狗皮膏药,他走哪他贴哪,怪烦人的。

   “小黎,人家是三顾茅庐,最终请动了诸葛亮。”时永盛穿着居家服,秉着来者是客的原则,招待他入座,亲自忙前忙后,烧水沏茶,嘴里说着先人的典故。

   时永盛最会打你一棒,再给两颗甜枣抚慰:“我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来看望我,时常想到我,我自然是欢迎的。”

   “时总,你言重了,见你无恙,我便心安。”黎潮生例来以正面形象示人,况且在时永盛这样子的老前辈面前多少是收敛脾性的,总是谦逊大过卖弄。

   “多谢关心。你父亲近来如何?”时永盛随口客套了一句,黎家三子,个个如狼似虎,流着相同的血,却做着相残的事。

   外界至今流传着黎家的绯闻,而黎潮生多少对家世有些掩人耳目,毕竟他的身份最不堪,是不足挂齿的私生子。

   这种私密的事也不过是在圈内传了开来,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在外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实在做不到大张旗鼓去四处宣扬,但是个个心知肚明,面上无谓,心里却各有想法。

   黎潮生的死穴便是自己的出生,既见不得光,又似乎头衔闪耀。他时而痛恨自己,时而痛恨生下他的人,却又足够庆幸他的生父是一等一的富商,让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身家过亿的翩翩君子。

   正因如此,他要比谁都努力百倍,只有成功的人才能对不堪的命运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家父近来无恙,潜心致力于美学研究,过上深居简出的隐世生活。”黎潮生答得滴水不漏,不忘往父亲身上贴金。

   说得比唱得好听,实则黎老头是个脾气火爆的性子,胸无点墨却自视甚高,爱好结交文人墨客,闲来无事还喜欢对酒当歌,吟诗作赋。

   早些年他玩得还要过火,花大价钱请了几个艺术顾问,曾经出过一本现代诗集,半是原创半是借鉴,内容多以肉麻矫情为主,可真叫人贻笑大方。

   黎老头是很推崇朱生豪这位大情圣的,有很多句式手法模仿他而作,在时永盛眼里,颇有东施效颦的滑稽之感。他也不想想,人家朱生豪跟着莎士比亚混了多少年才有将情话信手拈来的本事,出自黎老头的手,一头虎最后被他画成犬,完事后还洋洋得意,招摇过市,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

   时永盛还记得多年前,他们小圈子内有一个聚会,黎老头酒过三巡,心血来潮起了个诗词接龙的头。一部分的商人自然是缺少文学素养的,说难听点也真是目不识丁,而黎老头是真想表现自己,总觉得读过点四大名著和些许外国文学,懂点黑色幽默就天下无敌了,别人在他眼里简直是个草包。

   奈何让他碰上了时永盛这颗软钉子,百折不挠似的,处处与他针尖对麦芒。时永盛是他的老对头,也是老朋友,惺惺相惜,却也在任何场合与之一分高下。

   黎老头最终在众人面前输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论诗词歌赋,他不过会背几首名篇佳作。说到他最喜欢的诗人陆游,连唐婉都不识,真叫时永盛啼笑皆非。

   那晚之后,黎老头对时永盛是避之不及的,最好永生永世都不要见到他。与此同时,他也将他怀恨于心,因为技不如人,因为总是处于下风,因为当场蒙羞。

   太多的感情积怨,久而久之便成了心头最敏感介意的东西,所以时刻想着如何扳回一局,等着看时永盛哪一天身败名裂,他一定亲自赠上一首苍凉的诗作为纪念。

   这样的夜里,时永盛回忆起这番往事,仿佛那个运筹帷幄的自己还历历在目。但苍狗白云,回首望去,变老不过是一朝一夕的功夫。镜中两鬓发白的自己,再也回不到肆意妄为的年纪,可遇到过一个棋逢对手的人,不枉白活一场。

   时永盛觉得黎潮生是不可多得的后辈,文质彬彬的表面下隐藏着野心勃勃的商业头脑,连自己都在他手里吃过不少小亏,切莫要将他再三盯防。

   游手好闲太久的时敛森,恐怕也得在他手里栽几个跟头才能激起斗志,可说到底,罗马不是一日建成。自己儿子不傻,跟头摔得痛了,自然会在以后的路上步步为营。

   有时候真恨岁月无情,弹指一挥间,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两代人的聊天总是牛头不对马嘴,当一个在回忆过去时,另一个在展望未来。

   闲聊进行了半小时,时敛森推门而入时,听见黎潮生旧事重提。

   “时总,恕我直言不讳,花纪已经到了苟延残喘的地步,如今你大可将它卖个适合的价钱。拿着这笔钱,你随便做个赚钱的行业,完全可以东山再起,真的没必要死撑下去,不值得。”黎潮生好言相劝,以旁观者的立场而言,他确实在为时家做考虑。

   黎潮生的口才比他父亲好,继续动之以情地做时永盛的思想工作:“时总,花纪这个品牌已经存活于五十年,眼下它已经人老珠黄,在走下坡路了。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要轮流转才符合自然规律嘛。古人说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也不必拘泥于花纪,再者,现在早不是花纪一家独大的时代了。”

   “小黎,那么你也听过这句话吧,瘦死的骆驼终究是比马大。”时永盛声音不响,却字字掷地有声,这话其实说得挺有内涵的,有指桑骂槐的嫌疑,一语中的,相当于不声不响却打了黎潮生的脸。

   时敛森站在门边不动声色,心里直拍手叫好,别看时永盛斯文儒雅惯了,就当他真是一介文弱书生,其实损起人来直中对方要害,心眼是贼坏贼坏的。

   这一点,他可是遗传得一点拷贝不走样啊……

   “黎总,真是稀客。”时敛森不再立在门边偷窥,大大方方走向他们,嘴角扬着笑,眼含戏谑,与时永盛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父亲文气,儿子乖戾,但是骨子里同样的固执和恃才傲物,都是轻易打不倒的那类人。

   “是,前段时间正好在出差,听说时总身体抱恙,一下飞机就赶了过来。时总平日里注重养生,身体状况好,有点小毛小病也恢复得快。”黎潮生说得面不改色,他是大风大浪里走来的人,心里素质一流。

   “有劳黎总费心了。”时敛森表示感谢。

   眼看时敛森的到来让屋内有些冷场的气氛,好在看护来得及时,这里她最大,不用顾及人情,到了时间就铁面无情赶人。

   黎潮生讲究做风端正,也不强人所难,二话不说道了别便离开。

   时敛森见他走远,不甚在意地问:“他来干嘛?”

   “还能做什么,放出一条泥鳅,想钓一头鲨鱼,好大的胃口。”时永盛答得波澜不惊,似乎完全不把黎潮生放在眼里。

   想起时敛森刚接触这个行业,由于花纪经营不善,他因为身体而退居幕后,不得不苦口婆心传授他经验:“黎潮生这人心思缜密,城府极深,手段不少,硬碰硬,你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时敛森不以为然,用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敷衍过去:“不必忌惮他,打蛇要打七寸,是不是他的对手,拭目以待咯。”

   这是时永盛最不待见他的地方,好像从来就不会为自己留好退路,一腔热血勇往直前,脑中没有输的概念。

   “老头,天崩不了地也裂不了,你别怀疑,我不旦让花纪起死回生,还要让它远远不断地创造奇迹,刷新历史。”时敛森一脸郑重其事道,他手中早就握了一把牌,牌面虽说处在下风,可他大致想好了如何扭转乾坤。

   时永盛轻哼:“倒不知谁给你的自信。”

   “自信这东西是人能给的嘛,在我,它是与生俱来的。”

   “你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春风得意?”时永盛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他,不问还没觉得有什么,一仔细探究就发现从头到脚都不对劲。

   穿着随意里处处透着讲究,眉心眼睛尽显温润如玉,连带头发丝都暗藏玄机,浑身上下处处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时敛森但笑不语,这样的欢喜,对着自己父亲探究的目光,竟一时半会儿也无从说起。

   林鹿是自己私心想要藏起来的珍宝,谁也无法触及。

   。

   。

   。

   作者的话:又累又困还病了TAT

   小天使们看好,作者菌滚去码字惹~~

   么么哒,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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