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过去十余日, 嘉语虽然不能准确判断身在何处,但是心里盘算着, 怕是已经出了河南道。
起初看见高大的城墙会绕道, 到这一日, 干粮食尽,于瑾就面临选择:他自然可以啃树皮、吃野草,不过他们三个都是富贵乡里长大的,能不能吃这个苦且不说, 吃不吃得了才是重点, 要半路上倒了――要病倒的是三娘子倒是无妨,要萧阮倒下,少不得又得他亲自驾车。
他驾车可不如萧阮。
当然也可以支使萧阮去打猎,但是没有弓箭, 能猎到什么可想而知――把弓箭交给萧阮是找死――且这样一来, 会多耗去许多无谓的时间。
于瑾心里有一笔时间帐, 一是始平王班师回朝,二是始平王妃发现嘉语和萧阮私奔,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总不至于不派人来找。他必须在这两个时间底线之前,带着这两个废物抵达始平王的兵营。
或者抵达南朝――如果是后者, 他就真只能借头颅一用了, 有嘉语的头颅开路, 萧阮的头颅作后手, 他不信萧老儿不谢他。
“洛阳城已经很远了。”萧阮意味深长地说, 并不苦劝。
洛阳城已经很远了――元三娘自然是生平没有出过这么远的门,他萧阮在这上不着天,下不挨地的地方,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离洛阳千里万里,孤身一人,既无印信,但凭空口,谁认他这个宋王?
“……进城罢。”于瑾也明白过来,咬牙道。
萧阮微微一笑,果然驾车进了城。
守门的将士并没有十分为难他们――萧阮塞了银角子――那是从衣裳上拆下来的。也亏得于璎雪没有经验,琥珀又成心设套,给的衣物都是上好的蜀锦,衣物上绣花配饰一应俱全,于瑾只道是他们私奔所备,倒也没有起疑心。
三人进城。
于瑾留意,并没有在街头巷尾看到嘉语和萧阮的画像――虽然他琢磨着始平王妃多半也不会采取这等下策,但是进城过关,也没见守城的士兵如临大敌,或者对某个年龄层次或者类长相多加盘问。也一路不见有举止奇怪的人――照理,元三娘跟着宋王私奔,多半会去找始平王父子,就算始平王妃想不到,太后身边也该有人想得到,有了目的地,守住关卡,那就是瓮中捉鳖。
他留意的同时,嘉语和萧阮也在留意,没有看到于璎雪的画像,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埋怨朝廷不上心。
三人找了家不大不小的客栈住下。
那客栈虽不甚奢华,地方却交通便利――便于跑路。于瑾照常扣住嘉语,把奔走的任务交给萧阮――要出手的主要是衣物和车,那车毕竟是宫制,虽然锉掉了印记,也还是个祸患。另外还有采买食物和新的马车。
虽然没法拒绝,但是于瑾的这个要求还是让嘉语和萧阮起了疑心――荒郊野外,于瑾支使萧阮奔走,拾柴烧火找水,都在情理之中,毕竟他们走的路荒僻,方圆几里之内都未必有人,就算有人,也不会那么巧就是官府中人,万一萧阮运气好,碰到肯为他通风报信,引官兵前来的普通人――也许是猎户――他们三人也多半已经走远,就算没有走远,萧阮和元三娘,特别元三娘,可还是上好的人质呢。
但是这城里,到处都是人,萧阮能做的,就海了去了――虽然嘉语被扣在他手里,始终是个问题。
到底是欲擒故纵,还是别有深意,嘉语和萧阮一时也猜不透――虽然一路相安无事,但要说已经哄得于瑾完全信了他,起码萧阮是万万不肯信的。
嘉语目色惊惶。
萧阮摸摸她的鬓发说:“我很快就回来。”嘉语犹自拉住他的袖子不肯放手。
于瑾轻咳一声:“殿下不信我?”
萧阮笑道:“于兄说笑了。”扯开嘉语的手出了门。
于瑾回头瞧嘉语,嘉语不由自主退了半步。于瑾闭了门,慢悠悠踱步过来,忽然笑道:“三娘子像是很怕我?”
嘉语摸不透他的意思,只能含混应道:“之前……于、于少将军对我误解颇深。”
“哦?”于瑾挑一挑眉,饶有兴致地道,“我误解了什么,三娘子可以和我说说么?”
嘉语心想能说的上次都已经说过了,不能说的如今也不能说,他冒着萧阮给他使坏的风险放他出去,到底为了什么?她虽然并不清楚萧阮如何糊弄住于瑾――这一路他们也没捞到多少单独说话的机会,只能凭直觉行事――但是也知道,于瑾到如今也没杀她,自然是萧阮的功劳。
“三娘子不知道吗,”见嘉语久久不肯开口,于瑾又道,“宋王殿下想要南归,三娘子竟不知道吗?”
嘉语道:“挑拨离间这一招,于少将军就不必往我身上使了。”
“挑拨离间?”于瑾哈哈大笑:“我还道三娘子也是个聪明人。”
嘉语等他笑完了,方才幽幽地道:“我只怕,聪明反被聪明误。”――她如今扮的是个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和萧阮私奔的痴心人,要那么聪明做什么。萧阮想南归,普天之下,也再没人比她更清楚了。
于瑾被她这话噎住――他从前也听说过三娘子的笑话,只是后来几次打交道,她的狡猾都出乎意料,倒教他忘了,那些话原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他并不觉得气馁,俗话说疑心生暗鬼,只要播下这颗种子,她用情越深,到得知真相的那一日,就痛得越苦,到时候――不怕她不来找他。
只微微笑道:“原来三娘子没有听说?”
“什么?”
“宋王私下养的那个……绝色美人。”
苏卿染么,嘉语面上微微变色。
于瑾察言观色,只道得计,要再开口挑拨几句,忽然外间传来“砰砰砰”的敲门声:“宋大郎、宋大郎!”――入住客栈,于瑾与萧阮对外假称宋氏兄弟,宋是萧阮的爵号,也算是他的恶趣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