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为她守身如玉(求首订)
当爱一个人,却无法拥有她的时候,自己面对着一个选择:放弃还是继续。
包括你在内的很多人选择:放弃吧,不要把真心和时间浪费在一个永远不会有结果的人身上。
但是,自己却明白,自己真的放不下。如果能放下,早都已经放下了,根本不会到现在的地步。
所以,当黑夜来临的时候,我只能孤独的思念一个人。
我想你了……
那么……
你呢?
……曹琳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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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诗琪感冒了半个月一直都不见好转,家庭医生每次过来检查完后都是千篇一律的医嘱:需要静养。
朝老爷子的寿辰之后,闻亦铭本想让柯南郁直接送她去澳大利亚的,但看她神色怠怠,也就没有说出口。
当他的一切感情清晰明了之后,连假意的牵强附会闻亦铭都不想伪装了,他累,周诗琪也累,没有必要做这般徒劳无益的事。
闻亦铭最近很少回闻宅了,自从他与自家老爷子大战一场之后,看似风平浪静了挺长一段时间。
至少目前老头子那边,暂时没有什么大的动静。
娶妻生子,对于闻亦铭来说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尤其是经历了曹琳曦这件事情之后,他更是不会再考虑这种劳什子的事。
现在闻家的情势更是随了闻亦铭的意,连最关心闻家子嗣问题的闻老爷子都收拾旧山河,偃旗息鼓了。
闻亦铭承认他想重新和曹琳曦在一起,她可以继续当她的闻太太。
他们可以住在闻宅,也可以住在他名下的任何一栋别墅,只要和她住在一起。
想和她一起生活,可以养一只狗,他想抱着她醒来看她埋在胸口熟睡的脸。
想清早起来睁开眼,第一个看的是她,想在她做饭时从背后拥住她,和从前一样,她侧过头,对着他浅浅一笑。
想一起看着电影听她在一边嫌弃的吐槽。
想夏天的夜里一起去散步,然后在回来的路上买一颗西瓜回我们的家。
想冬天一起躲在被窝里相互取暖,赖chuang,即使生活有很多的不确定的因素,但闻亦铭还是希望曹琳曦会在他的未来里。
可惜……这些都只是他要的而已。
那个女人明显已经不想要了,不管是他,还是关于他的未来。
闻亦铭好像也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住在海边的别墅里,每天日幕而出,从公司回来时已是深夜,拿上一杯红酒,在窗边站一会儿就去睡觉,这样一天也就过去了。
偶尔身体有需求时,他也试着去接受别的女人,只是才开始做前戏,他就已经兴致缺缺了,之后就再也提不起继续下去的冲动了。
多试几次依然无果,看谁的脸都不是曹琳曦,那方面的心思也就淡了。
后来,闻亦铭也就干脆没再碰谁了,一个人清心寡欲得自己都哑然。
如果一年半载以前,有人告诉闻亦铭,他只对一个女人硬得起来,并且决定要为那个女人守身如玉,洁身自好,他一定会大笑出声,对他嗤之以鼻。
但是,现在如果有人这样告诉他,也许他们会成为无话不谈的酒友。
当然,闻亦铭时常会想起那个狠心抛下他的女人……那个在三天后就一次性把违约金给付清了的女人。
那个把自尊看得高于一切的女人。
那个他现在每每回想起来,心依旧会隐隐作痛的女人……曹琳曦。
闻亦铭以前并不是很明白,曹琳曦为什么跟他结婚的那么几年里从来没有骄傲得如此不可一世,为何到了自己真的对她动了真心之后,她反倒在意起了那些原本不重要的东西。
只是,最近他倒是有一点明白了。
……两个人之间要是谈爱,尤其是那种触及内心深处的爱,如果要交付灵魂,两个人就得处在同一个位置上,谁也不能成为谁的附属。
只有双方都处于公平的状态下,两个之间的爱才是纯粹的,才能是不含任何杂质的爱。
爱情,其实就是两颗真心的交换,只要有一方失衡了,那这场爱情终究是残缺不全的,往往最后亦会落得一个无疾而终。
就好比他与周诗琪,从来都是他惯于一个人冷眼处置着他们两人的感情,认为如此,以为如此,所以也就如此了……心中有太多对于她的怜爱,也有舍不得,但从不会走到刻骨铭心的地步。
周诗琪的离开只会让闻亦铭介怀一阵子,曹琳曦的离开却会让他难过一辈子,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区别。
确实,心甘情愿,真心付诸带来的关系,欢愉会更甚吧?
闻亦铭每当想起曹琳曦也不是不寂寥,也不是不想念。
只是,人家既然都狠了心的用生命来摆脱你了,他再不知情达意,也得放开她了。
如果不爱她,也还好,随便使个什么手段,把她圈养在自己身边,派人二十四小时的守着她就行了。
一旦长久的相处,总会腻的,对她的感情也就淡了,然后……他就可以放她自由了。
可惜……这个女人是长在他左心房的女人,爱她爱到闻亦铭心甘情愿的委屈自己,放她自由,却还傻傻的不自知。
也许这就叫爱到深处必成殇吧,不是伤人,就是伤已。
把曹琳曦逼到那个份上了,闻亦铭也很为难,放又放不下,求又求不来,但他更多的是心疼她。
曹琳曦说得对,自己又不是非她不可,何必硬要搅得她在没有他的人生里,一片的混钝不堪呢?
每次自说自话的说服完自己,闻亦铭的心总能平静上那么一段时间,只是效果越来越差强人意了。
有时甚至一个转身,脑海里又浮现出一张俏丽的容颜。
难道是他的口才退步了?闻亦铭微微蹙起剑眉,对于自己得出的这个结论很是不满意。
与闻亦铭狼狈为歼的另一个狈――庄清历,终于也按捺不住了,开始布部署他的阴谋诡计。
几人喝酒聊天时,其中有一人笑骂了一声情痴。
当时闻亦铭一手弯起支著臂椅微撑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微笑着接应道:“他这叫死心不改了。”
收了人家的公司,又做到手脚干净、不露风声。
一边还得不露声色的给远在美国的小公司抛去救命稻草,一步一步的,每份文件每个关卡都要亲自过问,不许露出一丝一毫的破绽,事必亲历亲为,勤恳得让知情的那几个人傻眼。
庄银行家如此努力,仅是想求得别人一份爱情,直叫把情情爱爱当作茶余饭后消谴的众人跌破了眼镜,大呼当初是瞎了自己的狗眼。
他们怎么早些年没有看出庄清历是一个痴情种,如果早知道是这样,他们早就就把自己的姐姐妹妹都介绍给他了。
庄清历,钱,财,权,人,那样不是顶顶的拔尖儿,更是圈子里少有的洁身自好的男人,倒是便宜了这个叫顾西城的人了。
换作是以前,闻亦铭倒也是会继续跟着众人嘲弄庄清历一两句,不过他对于庄清历的态度也挺兴味盎然的,他倒是想看看,付出这么多心力的爱情,最后会是一个怎样的结局。
总不会,好过于他的吧?
闻亦铭记得,曹琳曦的那个好友,是个连头发丝到眼珠都写着硬气执著的男人。
那样的一个直得不能再直的男人,会让庄清历轻而易举的得逞?
再说了,就算得到了?又会是多久?
谁能保证说,他的爱情保质期是永远?
人呐,尤其是像他们这种人,喜新厌旧就好像是从娘胎里自带出来的天性。
老是不遗余力的去追逐那些层出不穷的新鲜事物,或许……也会专情于某一个人,但又有谁会拥有一个人一辈子。
看,当初那个对他全心全意,爱他入骨的女人,也不是说不爱他,也就不爱了吗?
闻亦铭确信自己不会如此,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会是那样的人,他会厌倦某一种长时间维持下来的千篇一律的生活。
如果让他去过相对安静一点的生活,他也许还真的只会与同一个人生活很长很长一段时间。
如果那个人是曹琳曦的话。
喜欢一个人也可以达到深爱的地步,为她去做一些他可以做到的,亦会提起兴致去做的事情,但他不会把他的心全部毫无保留的给出去,去给另一个人,并且一给就是剩下的半辈子。
闻亦铭从来没有过那样的想法,他也认为自己做不到。
……可是他看到庄清历的表现,倒是真的把心赤.裸.裸地摆了出来,只差那个人说一声要,他就立马单膝跪下奉送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