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回去瑜城市区的时候,又哭又气折腾很累的于芷曦上了何岳的车以后便开始倒头大睡,任笙只好二度充当起司机来。
在这一天当中,任笙开了两辆好车,格外又坐了一辆豪车,她望着于芷曦风挡窗前悬挂的水晶挂件,十分好笑地心想老天一定是知道她以后开不起这么好的车,所以便索性可怜她,好让她一天之内过足瘾。
何岳对路况仍旧是没什么记忆,所以识趣地跟在任笙的后面,天已经黑了,何岳看了一眼瘫在副驾驶中沉沉睡去的于芷曦,拿出手机拨给郑易,而后刻意压低声音说道:“今晚先不聚了,出了点状况。”
那时郑易已经坐在酒吧的包厢里激动等待了,听何岳这么说,瞬间感觉一盆冰水从头浇到了脚底下。“怎么的了?”
何岳的声音特别恨铁不成钢地飘进郑易的耳朵里:“这货开进深山老林迷路了,刚把她找回来。”
郑家少爷倒吸凉气一口:“啊!那小曦曦没事吧?”
“她一天福大命大的能有什么事儿。”何岳又白了于芷曦一眼:“睡着了,我估摸一时半会儿醒不了。”
“用不用我过去?”
“不用,”何岳关了冷风:“我直接送她回家。”
“那行,”郑易很是不舍地再嘱咐一句:“别感冒了啊。”
何岳一怔,随即受不了地骂他:“听着怎么这么恶心。”
“操!”郑易立即也受不了地回骂道:“我特么是说你别让她感冒了!你感不感冒跟我有p关系!”
何岳:“……”
…………
车子一开进瑜城市区,何岳的车子便开在前面给任笙带路。他是想着先把于芷曦送回家去,然后再自己开车送任笙回瑜大,这样他们俩就又能有单独相处的时间了,真是想想都高兴啊。
任笙跟在何岳后面开,直到车子在寸土寸金房价高得离谱的金瑜社区停下,任笙看着何岳降下车窗跟上前询问的保安招了下手,那位保安敬个礼之后立即放行了,任笙便好笑地有了新的认知,别的小区刷卡,全瑜城最好的小区却是刷脸的。
任笙跟着何岳进了园区,真是越看越欢喜的,怪不得大家都那么想成为有钱人,住在这里的话,每天什么也不做只下楼在园区里散散步都很快乐吧,虽然她没有去过欧洲,但书籍上画册上所介绍的欧洲特色住宅区域,也实在没有比这个小区美上多少。
还记得大一刚刚入学那年,某次她跟傅姗姗经过这座举城闻名的高档住宅区,傅姗姗还拉着她的手信誓旦旦地对她“海誓山盟”起来,她说花生啊,将来我要在这里买幢房子,楼层不能太高,面积也不用太大,两百平左右就可以了,到时候把我妈你妈都接来住。
那时任笙原本还想笑她说“还面积不用太大,两百平左右就可以了”,结果听了傅姗姗的最后一句,任笙就矫情地红了眼眶。所以那一回,她也随着傅姗姗一起吹起了牛皮,她说好的姗姗,如果是我先买得起,我也按你的规格来。
想到这里,开着于芷曦车的任笙忍不住笑了出来,怪不得过来人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照目前的情形来看,她跟傅姗姗绑定在一起也是不可能买得起这里的一平米的。
跟着何岳七拐八拐的,最后终于在一幢只有三层的洋房式楼前停了下来。何岳下车走到任笙跟前对她说道:“等我一下,送她上去再送你回家。”任笙点点头没有说话,然后目送何岳抱着于芷曦进了精雕细刻的楼门。
以前,任笙以为自己一定是对拜金行为嗤之以鼻的,而今再看,那时的清高,无非也只是因为自己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接触过好东西而已。这么美的环境,这样好的房子,谁会真的不想住真的不想拥有呢?好在,她虽然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不能免俗,但也深深地明白,自己依然不会不择手段地追逐,人活一世,总有很多东西是得不到的,与此同时,却也有许多东西是丢不掉的,与其羡慕他人,不如珍惜拥有。
任笙没有等何岳送她,她知道自己并不属于这里,她也并不想再与何岳有半分瓜葛,她对他们那个圈子虽有兴趣却并不想要涉足。
任笙加快脚步朝园区的出口走去,已经没有再看一看美景的心情,因为她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会自卑的,而这种突如其来的自卑感又如此汹涌澎湃,太讨厌这样的自己,讨厌那个在看到豪车好房就开始质疑命运并不公平的自己,所以任笙逃得很快,似乎这样就可以甩掉人性中,那个丑陋的自己。
“女士请出示您的证件。”终于逃到出口时,任笙被戴着白色手套的警卫拦了下来。
任笙有些错愕地抬起头来,她是打算离开小区而不是要进入小区,怎么这样也会要查证件。
“您不要误会,”警卫立即解释:“因为从没见过您,您是刚刚搬进园区的吗?”
任笙抿着嘴唇摇了摇头,也说不上究竟是什么原因,只是那一刻的她,心里难受极了,就好像是逛商场时被怀疑偷拿商品的小偷。“我不是这里的住户,刚刚帮忙送同事回家。”
“那麻烦您做一个登记,”警卫立即拿过录入表:“您说明楼号楼层和户号就可以了。”
“抱歉,”任笙窘迫地站在原地:“我第一次来这里不清楚楼号,刚刚也没有上楼。”
警卫的表情已经变了几分,不过仍然保持着极高的职业素养:“那麻烦您给那位同事打电话说明一下吧,请您一定理解我们的工作,我们也是按照制度办事。”
任笙下意识咬了咬嘴唇,眼前那扇出园的大门近在咫尺,有三三两两进进出出的人从这里经过,没有人被留下盘问,巡视站岗的警卫还会对他们敬礼问好,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有时候原来只是一道门的差别。
任笙觉得,这一定一定就是她此生最最窘迫尴尬的时刻了,没有人恶语相向,但并不值钱的自尊心却仍是被闷得莫名隐痛。
她根本没有办法回答警卫的问题,因为她跟于芷曦还没有熟络到交换电话号码的地步,就只是萍水相逢的同事而已,早知如此,刚刚不如就忽略矫情的自卑心,站在楼下等待何岳也总好过愣在这里接受盘问。
想到何岳,任笙忽然有些如释重负,她的通话记录里是有何岳手机号码的,白天他捉弄她时留下的。任笙拿出那个屏幕依旧残破的手机,努力辨认着通话记录中的手机号码,在她即将拨给何岳寻求帮助时,身后蓦地响起一道低沉又莫名熟悉的男声――
“这位任笙小姐是我的朋友。”
任笙怔了怔,她自然不肯相信会这样巧的有人与她同名,更何况,呆呆傻傻站在警卫面前接受盘问的人,就只有她而已。
任笙转头去看的瞬间,警卫很是恭敬地行礼开门,而后道出任笙好像在哪里听过的那三个字――
“穆先生。”
(二)
穆司城那时也正要出园区门,因为与顾青茉约好八点过去接她听一场音乐会。这座园区他也是第二次过来而已,第一次来,还是许多年前过来参加楼盘的奠基仪式,第二次过来,也就是今天,则是为了验收一下他为顾青茉准备的婚房。
顾青茉不喜欢住在冷冷清清的别墅区,她看中了这座园区中一幢三层花园洋房,一层一户,原本就是他们倾城集团自己盖的房,穆司城便为她留了完整的三层,对他来说,住在哪里也都是一样的,无非只是个睡觉的地方。
穆司城对婚姻的态度并不热忱,这无非是到了怎样的年纪就该做怎样的事而已,他靠着盖房起家,时至今日,装饰再有特色的房,在他眼中心里,也就只是冰冰凉凉的房。然而他很明白,该对顾青茉应尽的浪漫,还是一样都不能少的,所以这一日的穆司城才在下班之后特意过来这里,拿一张刚刚换了新门锁的卡,等音乐会结束的时候,他可以牵着顾青茉的手,将它握进她的掌心,学着那些二十来岁的人,与美丽的女主人一起憧憬一段白头偕老的爱情。
可是,他却偏偏又在这个时候遇见了她。
那个跟叶羽长得非常相像的女孩子。
她站在那里,有些窘迫却似乎又在强装镇定地跟警卫说话,即便她什么也没有做,可穆司城就是觉得,她拿着那部仍旧碎着屏幕的手机,轻而易举地就将他刚刚构建起来的模糊爱情摧毁得决绝彻底。
穆司城的第一反应是,他真的有必要离她远一些,再远一些。
可是不受控制的思想却又再拼了命地催促他,就算她不是叶羽又如何,就算她根本不了解他与叶羽之间的点点滴滴又怎样,至少,她有一张像极了叶羽的脸。
而穆司城也的的确确就是这样做的,当这个可怕自私的念头窜入他的脑海时,他的行动便瞬间控制了理智,所以他对警卫说――
“这位任笙小姐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