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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

坏男人 沈烟波 6630 2024-10-21 18:32

  (一)

   警察同志其实是很担心“智力障碍”的事情败露的,不过何岳也是真争气,自睡醒睁开眼睛那一刻,就开始盯着人家闺女猛瞧,嘴角居然还挂着口水,亮晶晶的,颇引人注目。站起来的时候,不知是何原因地还大动作踉跄了一下,然后就看他迅速弯身捂住撞在桌子腿上的膝盖,龇牙咧嘴不断抽气,于是,警察同志就彻底放心了。

   “小心!”在何岳的膝盖撞上桌腿之前,任笙便忍不住喊了出来,声音并不算大,但足以令何岳听得清清楚楚,可是却没能拯救何岳的膝盖,他已经撞上去了,桌子因为受到力量的撞击而向后蹭了一小段距离,桌上杯子里的水晃荡溢洒出来,华丽丽湿了杯旁文件的几页纸。

   何岳原本揉着膝盖的手迅速转换阵营去拯救文件,不料胳膊肘却很争气地碰倒了杯子,里面的水彻彻底底地在刚刚并没有完全遭受厄运的文件上湿了个透。警察同志要哭了,毕竟他刚刚随手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也被何岳洗了澡。

   手忙脚乱的何岳嘴角抽动两下,这他妈的……然后他相当无奈地转头看向警察同志,被一系列突发状况震撼了的警察同志已经彻底目瞪口呆。可能是因为二十几个小时没合过眼的疲累原因,总之才一张嘴就凸显了何岳此时的脑抽状态:“会被关起来吗?”其实那时的何岳也只是想随便说些什么来缓和眼下的尴尬气氛,可是很显然他的调侃并没有成功,因为有人当真了。

   任笙没作多想,她走过去用纸巾帮忙吸水,然后对他说:“没事没事,别怕,警察叔叔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何岳有点懵,似乎感觉到哪里不太对劲,但又说不上来。他垂眼看着她甚是仔细地擦拭着桌子上的水迹,整理的动作一气呵成井井有条,桌子很快便被清理干净了。

   警察同志咽咽唾液,虽然是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但他对因果报应也是深信不疑的,就比如做了坏事的人注定要被他们绳之以法一样,不是因果不报,只是时机不到。眼下的状况,大概就是因为他刚刚胡诌对方有智力障碍的现世报……

   任笙将湿掉的纸巾纸巾仍旧垃圾桶内,又将潮湿的文件一一摊开通风,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她终于空得出时间抬起头来笑着对他说:“我要走了,你也快点回家吧。”

   活到二十七岁,他被数不清的女孩子搭讪过,可是也没有哪一次,会像现在这样令他一头雾水过。

   一直盯着他看。

   主动帮他收拾烂摊子。

   轻声细语地对他说话。

   这一切的一切,无一不令何岳笃定地相信,这个女孩子明显是对自己一见钟情。想到这里,何岳相当自信地勾起唇角,以一副“君王翻牌子”的高贵姿态对任笙说道:“想做我女朋友吗?”

   任笙一怔,随即仍旧望着他清浅真诚地笑:“姐姐大你很多,不适合给你做女朋友。”

   何岳差点一口老血喷涌出来,他其实特别知道自己颜值高并且显年轻(→_→#),可是他也不愿意一直被人误会自己只有十六七岁,毕竟这非常不利于女朋友们的可持续性发展,虽然喜欢小鲜肉的姑娘大有人在,但若是将来他深深爱上的姑娘恰好喜欢大叔那款可怎么办?说起大叔款,顾青茉最后选的那款看上去就差不多。

   想到这里,何岳又忍不住偏着脑袋呸了一声,又他妈想起绿茶婊了,真他妈晦气!

   眼下情感空白期的何岳自然不肯继续寂寞下去,泡妞把妹之类的日常必须迅速重新启动,毕竟他不能因为一个绿茶婊的背叛而心灰意冷一蹶不振,那样的话对其他爱慕自己的姑娘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何岳将眼前的任笙仔细打量一遍,仍然不觉得漂亮,在他这儿最多也就给个六十分将将及格吧,毕竟于情于理也应该考虑到她主动跑来送手机以及刚刚又帮了自己,不然的话,这种姿色的女孩子断然是不可能入他眼的。

   何岳考虑了一阵,最后勉为其难地决定给她留个联系方式,如果就这样无视她对自己的好感,终归是有些残忍,于是,何大少爷开口了。

   “你……”后面的“记一下我手机号码”没有顺利说出口,内心戏超级足的何岳怔在原地,看着任笙转过身去跟警察说话。

   “辛苦您照顾他了,”任笙将已经直接拆掉电池的手机递到警察手中:“晒干以后应该还可以继续用。”

   说完这些,也没有等警察开口,任笙便快步走出派出所,也没有回头再看何岳一眼,她力所能及的事,也真的就只有这些了。倒是何岳,也患上了刚刚警察同志的那种“目瞪口呆综合症”,他看着她的背影从眼前消失在门口,渐行渐远,却始终都没有回过头来,这跟何岳所认为的欲迎还拒大相径庭。

   几十秒过去,等警察同志拿着拆开的手机回过神来追去门口的时候,已经找不到那姑娘的踪影了,何岳也十分好奇地跟过去看看,茫茫雨幕,连车子都寥寥无几地经过。

   “真是个好闺女。”警察同志絮絮自语,何岳站在一边没什么表情地听。

   “你们这帮没见识的小子啊,”警察大叔感慨地将任笙送来的黑色手机塞给何岳,说得语重心长:“将来找对象可不能只管漂不漂亮,人好才是关键,你看看刚才那个闺女,谁要是娶了她,那可真是好福气,可惜我儿子还太小,啧啧啧……”

   何岳不以为然,姑娘如果长得不漂亮,娶回家天天看着不是给自己找堵么?不过说起来,刚刚那个女孩子倒是挺奇怪的,跟他说话哄孩子一样,笑起来的时候两眼弯弯,皓齿明眸,看着还蛮舒服顺眼的。

   “你知道那姑娘为啥愿意过来?”警察大叔颇神秘地看着何岳问。

   何岳想了想,随即自以为了然地笑道:“你告诉她丢手机的人超帅?”

   警察大叔不买账地瞥他一眼,心说现在这帮小年轻的,说起话来都口无遮拦。然后瞬间又特别矛盾地想到自己刚刚顺口胡诌的事……于是大叔很懊悔地清清嗓子,最后选择对何岳诚实:“刚刚你打翻水杯泡了我的文件跟手机,之前我跟那闺女说你呃这里……”大叔伸手在脑袋上比划比划:“有些问题联络不到家人……所以我们现在扯平了。”

   说完大叔就快步回到办公桌前继续工作了。

   何岳在门口观着雨幕理解警察大叔的话,一分钟后――

   “所以意思是说你告诉她我是智障所以她才主动过来的吗!”何岳炸了,冲到大叔办公桌前气得人仰马翻。

   (二)

   何岳当然没有胆子把电话打到老何头那里去,毕竟他还想痛痛快快地多玩两年。警察大叔一定要何岳通知个家长过来领他回去,何岳无奈,最后打电话跟秦铭求救。

   秦铭年长何岳五岁,今年三十有二,从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开始就一直在何家的公司工作,这十年来,他工作勤恳卖力,何耀威对他赏识有加,从最初的新晋试用职员一路提拔到今日的项目经理,私下里,何岳跟秦铭的关系就如兄弟一般。

   这一回私自跑路回来,何岳不敢声张,如果传进老何头耳朵里,他估摸自己绝对得躺一个月下不来床,对何岳来说,这个世界上除了老何头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让他想起来就头皮发紧腿肚子转筋了,老何头打起他来不要命,大皮带piāpiā抽,边抽边骂“小兔崽子还反了你了”,如果他试图躲避大皮带的话,老何头就会喊来保镖捉住他更加荡漾地猛抽,可是如果他识相告饶求放过的话,老何头便会恨铁不成钢地边抽边骂“没骨气的东西”……所以也就是说,当何岳遇上老何头,一切技能皆是浮云属性。

   这么被抽到二十四岁的时候,何岳终于开了窍。他主动跟老何头提出自己要去国外求学,学习最先进的知识技术然后回来帮助老何头打理公司。

   说起来,再精明的狐狸也必须服老,不然老何头又怎么可能就这么相信了何岳的鬼话,还甚是欣慰地差点老泪纵横。于是,何岳终于在法兰西的蓝天白云下撒开欢了。

   秦铭接到电话之后便火速赶到了景瑜路派出所,警察大叔将秦铭上下打量一遍又核对了他的身份证件,然后当着秦铭的面又耐(ji)心(po)地把何岳教育了一遍,以哥哥身份前来领人的秦铭规规矩矩站在一旁不住地虚心点头,最后,秦铭在何岳的保证书旁附带的监护人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警察大叔终于肯放人了。

   何岳跟在秦铭后面出了警察局,还没有上车就迫不及待地慎重嘱咐秦铭:“我说哥,你可别告诉老何头我回来了。”

   秦铭看他一眼,然后非常包容非常无奈地回:“知道了,先去我那里住吧。”

   “别的,”何岳立马拒绝:“你那离老何头不远,送我去瑜城酒店吧,去机场方便,反正也只是凑合一天而已。”

   秦铭点点头,接着发动了车子。

   何岳看出秦铭很疲惫的样子,眼睑下的青色暗影显示这段时间他肯定严重睡眠不足。“身体不舒服就跟老何头请假休息。”

   秦铭转过头来笑着调侃他:“这可真出息了,出去几年还知道关心别人了,看来你当真是在国外学习,并没有把时间花费在泡妞玩乐上啊。”

   何岳伸手擂他一拳笑骂:“去你的,少挖苦我。说真的,工作任务重?”

   秦铭正色点头:“最近有个项目很棘手,我们准备了大半年仍然没能拿下。”

   何岳双臂环于脑后仰靠在椅背上,公司的事他一点都不懂也完全插不上手,如果能够自主选择的话,他宁愿做个普通人家父母双全的孩子,穷点没关系,要求低些就行了。冷点也没关系,冬天的时候可以三个人窝在一起取暖。

   想了半天也不知该接什么话,更何况何岳向来都是讨厌煽情坚持嘴贱的体质:“你跟老何头要爱惜身体,你们长命百岁我才能一直有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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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笙面试过的几家公司一直都没有回音,毕业在即,工作却始终没有着落,一旦搬出寝室就要开始缴房租,手边的每一块钱都被她算得很仔细,这两天因为大雨打了几回车,当时是舒坦了一阵,可是之后却要懊恼很久。

   趁寝室没人的时候给大姐打了一个电话,问问妈妈的状况,然后告诉大姐自己汇了两千块钱,嘱咐她给妈妈多买些营养品。结果自然又是大姐在电话里对她数落个没完,无非就是让她安心学习准备研究生考试,家里的事不需要她来管,钱也够用,还要把那两千块钱再给她汇过来。

   早就不是新鲜的话题了,但仍然足以听得任笙眼眶泛红。她帮不上家里什么忙,一路读书都是大姐在供,终于等她考进大学盼出了头,家里却突然出了事,二姐跳楼自杀,妈妈从此一病不起,这个家,一直都是大姐在撑,她却什么忙都帮不上。

   任笙不敢告诉大姐自己已经准备放弃研究生考试的事,再读下去起码要三年时间,虽然也有空出去做兼职,但那点工资实在杯水车薪,大姐已经三十岁了,连个男朋友都还没有交往过,每每想起大姐,任笙的心就抽搐地疼。

   没有什么来往亲密的朋友,因为她从来不肯加入女孩子们的购物聚会生活,时间久了,别人自然再也不肯找她,这几年的大学生活,任笙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的,倒也没觉得有多孤单,因为一整座图书馆都在陪伴她,因为各类不需要花钱的社团都在丰富她。所以任笙是真的觉得,一切都很好。

   寝室一共住了六个人,除了任笙还在坚持寻找专业对口的工作之外,其余五个人都直接转了行。有的准备进商场做导购,有的考虑带团当导游,还有甚至打算在学校食堂租个摊位做生意的……只是在任笙看来,她是因为喜欢才报考新闻专业的,她这个人有个特别不好的毛病,喜欢的东西不多,可是一旦喜欢上了,便要一直长情下去,即使明知道它不是最好的,也要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再没有比它更好的。

   论文删删改改已经准备妥当,翻出手机看了眼记事本,上面记着下午一点在倾城酒店有一场大型招聘会。这种人挤人的火热战场她已经记不清参加过多少回,网上的招聘信息也都有看,任笙不想错过任何一个有关招聘的机会,毕竟在我们国家的大环境下,最不缺的就是人了,所以她不能也不敢退出战斗。

   那时的任笙还并不清楚这一场倾城之约对她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毕竟,她从来都没有做过麻雀变凤凰的美梦,毕竟,麻雀再怎么努力,也是变不成凤凰的。但是很可惜,许多年后,任笙才悟出了这个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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