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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一章 进城

wifi修仙 爱吃热干面 3799 2024-10-21 18:30

  李平生舔了舔溅在嘴角上的鲜血,冷笑的望着剩下的七位劫匪,他绝不相信这群劫匪劫财之后,后放过自己,不然他们身上冤魂所产生的怨念,就不会如此浓郁。

   很显然,这些怨念正是因为他们劫财后,出尔反尔将人也给杀了所产生。

   正当李平生打算将这群人渣杀个干净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在那血液入腹后,自身的寿元竟隐隐有着一种增加的感觉,这不由让他脸色阴晴不定了起来。

   李平生手一招,将一位哭爹喊娘的劫匪抓在手中,血爆术发动,此人顿时七窍喷血,被李平生吸收,眨眼间这位劫匪就血尽而亡,变成了一具干尸。

   只见李平生满头灰白的发丝中,有一根,瞬间变成了黑色。

   “原来如此。”李平生目光一闪,肯定了心中的猜测,那就是血液可以恢复自身非正常损失的寿元。

   而一旁跪地求饶的劫匪们,在看到这一幕后,顿时给吓尿了,眼中的恐惧之色越发浓郁了起来。

   “域……域外魔修!”刀疤男子声音颤抖,情不自禁的浑身颤抖。

   其他人也好不到哪里去,想到域外魔修的种种传闻,吓的是肝胆寸断。

   “魔修?”李平生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剩下的劫匪,召出一把飞剑,御剑而去。

   见魔头离去,这些劫匪一时没反应过来,就这样放过他们了?

   然而,在下一刻,这些劫匪就齐齐一震,体内传出破裂的声音,这些声音来自他们体内的血管,一个个顿时七窍喷血而亡。

   这些血液化作一条血龙,飞入了李平生体内,灰白的发丝,又有一部分恢复成了黑色。

   “这种手段虽然可以恢复损失的寿元,但太过歹毒,与我心念不符,若是长期如此下去,必会饮血上瘾,越陷越深。必须有所节制。”

   李平生将心中涌现出屠杀修士,快速恢复寿元的念头打消,继续向着昆仑山所在方向而去。

   此时有了飞剑相助,李平生的速度快上不少。

   一路上,经过刚刚的出手,李平生对自身目前炼气一层的战斗力做了一番估算。

   修为下降到了炼气一层,以及寿元的损耗导致气血衰败,肉身力量也有所下降。

   但以他体内多种强大血脉的支撑,虽然肉身力量有所下降,但也相当于化雾期的水准,炼气七层以下的修士根本伤不到他,连防御都破不了。

   炼气七层以上的修士,普通的攻击也很难破掉李平生肉身防御,只有一些炼气期强大的攻击,才能伤害到李平生。

   不过以李平生那变态的恢复能力,虽然如今气血衰败,但在常人眼中,依旧堪称恐怖,就算能破了李平生的防御,那些伤势也会迅速恢复。

   反观李平生,炼气一层的修为,却拥有着化雾期的肉身,在炼气期修士中,可谓是碰着即伤,挨着即死,有着横扫之势。

   要知道对于人类修士来说,肉身的提高十分的困难,别说化雾期修士,就算是很多凝潭期修士,在肉身力量上,也难以达到化雾期的水准。

   因此,李平生如今虽然只是炼气一层,但他在炼气期修士中,已经是堪称无敌的存在。

   就算是化雾期修士,以其诡异多变的手段,也并非没有一战之力,若是战机把握的好,秒杀化雾期前三层的修为,也是不在话下。

   这就是李平生对自己如今实力的评估。

   当然,这一切都是李平生自己的估算,实际情况怎么样,还有待验证。

   虽然普通修士居多,但一些拥有奇遇和天才修士也不在少数。

   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被炼气期修士给干死了。

   他绝不相信,世界这么大,就他一个人有着奇遇和机缘,其他修士也不可小觑。

   所以李平生并没有因此而自满,之前聚丹期修为是他都没有骄傲自满,更不用说如今实力下降到炼气期。

   至于那五重变身,则是李平生的底牌。

   不过值得一说的是,李平生如今气血衰败,变身他已经不敢轻易施展,因为他如今的状态,难以支撑如此暴涨的力量。

   一重变身的话,问题应该不大,两重变身已经是极限,至于三重变身甚至更多,就已经有生命危险了。

   所以变身这种手段,在李平生气血和寿元恢复之前,已经成为了一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最后手段。

   因此,李平生决定要低调。

   当然,这种低调绝不是一味的忍让和退步,他李平生以前也好,还是现在也好,他从不怕和人拼命!

   ……

   七天后,李平生来到了昆仑山地域。

   在这昆仑山山脚下,有一座繁华的城市,其内高楼耸立,灯火酒绿,车水马龙,来往人群络绎不绝,很是繁华。

   那一家家金碧辉煌的商场和店铺,简直就跟宫殿似的,差点亮瞎了李平生的眼。

   汉武市虽然繁华,但与这昆仑城比起来,可谓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汉武市在昆仑城眼里,就算说是农村都不为过。

   李平生从小就是和父亲捡垃圾长大,从走上修仙这条路上后,不是与时间赛跑,就是穿越到其他位面打打杀杀,从来没有过过都市生活。

   此刻的李平生,活脱脱的一副土包子进城的样子,什么东西都忍不住看一眼,心中感叹不已。

   “不愧是华夏第一仙山昆仑山,连其山脚下都如此繁华。”李平生感叹间,打量了一下自己,又打量了一下路人,发生此刻的自己,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李平生动了动脚指头,大拇指从破鞋中脱颖而出,在那是摇头晃脑,不亦乐乎,不由苦笑一声,打量了一下四周,决定上山之前,还是先找家商场,换身像样的打扮,不然又要被人瞧不起了。

   在李平生进城的那一刻起,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目光中虽说有少量的鄙视,但大多数则是惊讶。

   毕竟一个糟老头子,背着口石棺的造型走在大街上,不要太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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