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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讲述

失忆的前世今生 美丽的阿朱 12612 2024-10-21 18:28

  你就是新来的大学生啊?我很高兴的问。

   想不到你竟听说过我!他也兴奋起来,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医院里这几天都在说呢,说……说有一个高材生,竟然自愿到我们这穷乡僻壤来工作,真是难得啊,院长逢人便夸,现在这样的年轻人不但不多,简直是绝种了。这不就是当代的雷锋吗?

   把主动来乡镇工作比喻成雷锋,明显的不伦不类,我有些迟疑,因为我想起大家谈论他时的表情,那不是赞赏,而是笑话。

   是不是说我是大傻瓜呢?

   我笑了,还真不傻呢。我说:对啊,是有人这样说,我也觉得傻呢,人人都削尖了脑袋想进城,你却主动要求来这穷地方,不说别的,在这种地方,要设备没设备,要助手没助手,你学的知识未必有用武之地呀。

   他又是腼腆的笑笑,没有说什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将来是否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我有一种直觉,也许会发生点什么的,人生的故事有时候就像一本小说,而我们自己就是作者,虽然我们还无法像上帝一样,完全主宰自己的人生,有时候甚至无法把握前进的方向,更别说一路之上会遇到的风浪、颠簸、意外种种,但你往哪条路走,这却是能够选择的。我不能预料我们将来的故事会是什么,动人的,平淡的,完美的,悲伤的……当时不能,现在我也回想不起来结局,但至少,不会是幸福的,否则,现在站在上面,穿着雪白的婚纱,挽着他手臂,笑脸如花,陶醉在亲朋祝福里的人就不是她,而是我了!

   何方,你是否愿意娶罗婉作为你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罗婉,你是否愿意嫁给何方作为他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开始举行婚礼了,司仪说着千篇一律的祝福话,我看到何方的脸上有不悦之色,我理解他,他不喜欢这种形式上的东西,何况这形式还是如此不伦不类。这里不是教堂,我们心中也没有上帝,有什么愿意不愿意的呢?不愿意也不会走到这里来了。但我喜欢这种形式,有时候形式也是幸福的一种。罗婉笑得如此灿烂,这时候的她是最美的。对于女人来说,没有什么衣服能像婚纱一样让你光彩照人,能让你容光焕发,能让你轻舞飞扬。但她的美丽给我的不是享受,而是一种酸溜溜。

   就在这一片喜庆欢乐之时,忽然一个人冲上台去,对准何方就是一耳光。这一耳光又脆又响,遮住了音乐声,主持人当场懵住了,吓得哑了声。我也懵了,感觉那一耳光打的不是何方,而是打在我脸上。新婚之时,当着这么多的亲朋好友的面,新郎却被人殴打,这叫他情何以堪?我觉得他的颜面就像被万千人踩踏的雪,污了颜色。是谁,竟敢如此放肆?然后,我看到了后面那个女子,是曾真,是这女子,她真的是疯了!就算再大的悲伤,也不应该这样啊,那是你曾经爱过的人,何必却要变成恨?

   新娘也被怒火点燃,她美丽的脸庞变得狰狞,她高举起戴了白色手套的玉手,似乎就要与人撕打起来,但她终于还是忍住了,也许她害怕,这将成为今日本市最大的新闻,它将像爆炸的雪球,飞进千家万户,从此她走在街上都将是一个笑话,人人将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朋友圈里,微博上,将到处是她的相片,穿着美丽的婚纱,却一脸狼狈。我能想像那些新闻的标题:《女子结婚,前任大闹婚宴》;《婚礼上两女争夫,大打出手。》;《谁是小三?婚礼上两女子决战华山之巅》……

   我不知道何方是不是被打懵了,他呆呆的站在那里,没有闪避,没有还手,就像一个木偶,不会思想,不会愤怒。

   哥,你干嘛呀,你别打人。曾真叫着,一边拉住那男子的手,苦苦的哀求。

   我打你狗日的,我妹妹到底哪点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对她?你这个始乱终弃的陈世美,攀上高枝就丢弃糟糠之妻,我今天打死你。她哥还作势要打何方,却被曾真死死拉住了。

   这时,全场的人已经回过神来,一时嘈杂之声四起,整个酒店大厅闹哄哄的,有人怒骂,有人惊奇,有人疑惑,议论纷纷。罗婉的爸爸怒吼一声,站了起来,说,这是哪里来的野狗,竟到这里来横行?今天是我老罗嫁女的好日子,虽然说我是虎落平川,龙潜池底,但也不至于被狗来欺,给我打!

   话一落音,便有两个男子跳上来,对准曾真的哥哥就是两拳。把他打倒在地。这两位身强力壮,一脸蛮横,若非是在婚礼上,只怕当场就要见血。曾真的哥哥头上挨了一拳,眼睛肿了起来,形成一个黑眼圈,遮住了眼珠。两人还要继续打,曾真大叫,别打了,别打了!挡在哥哥面前,拦住了两人。两人见她是一个女子,迟疑不决。罗婉叫道:就是这女子使的坏,打她!

   两人听了她的话,就要动手,却见先前如泥雕木塑的何方,忽然窜上前去,挡在曾真面前护着她,叫道:住手,别打她。

   罗婉又是悲伤又是愤怒,吼道:何方,你到底是跟我结婚还是跟她结婚?你到底要护着谁?

   何方说,我当然是跟你结婚,你问得奇怪。但不要打她。

   可她破坏我们的婚礼,还叫人打你,你看你的脸,都肿起来了。

   叫他们出去就是了,今天是我们的婚礼,这样打来打去,怎么是了?

   什么怎么是了,打一顿再拖出去不就结了?

   我不想我们的婚礼变成战场!

   说来说去你就是不忘旧情,你就是要护着她。

   她爸爸终于愤怒了,指着何方的鼻子说:小子,胳膊肘该向着哪边拐都弄不明白吗?弄不明白娶什么我女儿?你给我滚开,不然连你一块儿打。

   但何方不站开,罗婉叫他:你站开吧。

   他还是不挪步,说,你们谁也不能动她,要打她,先打我吧。

   她爸爸冲上去就给了他一个耳光,说,你以为就不敢打你?你这样的人,脚踏两条船,也配娶我女儿?你给我滚出去!

   我的心一颤,感觉到无比的痛,我差点忍不住冲向台去,对着罗婉爸爸的脸狠狠抽几巴掌,可是我不能,他们疯了,我不能疯。我只是在心中喊,疯女人,两个疯女人,你们打了何方,打了你们爱的人,让他颜面扫地,让他心痛难受,你们就开心了嘛?你们这叫什么爱?你们懂得什么是爱?你们都是疯子,都是不可理喻的神经病!

   罗婉忙上前拉住爸爸的手,叫道:你别打他!

   她爸爸愤怒的说,他都这样对你,你还护着他?

   她说,今天是女儿结婚的好日子,你就忍着点好吗?爸爸。她爸爸终于被劝得坐下去了,他强忍着怒火,脸胀得通红。

   何方说,这婚结不下去了,咱们……我在心中大叫赞成,别结婚了,千万不要再娶这样的女子,此时悬崖勒马,未为晚也。快快,千万千万。

   他没有说完,她不让他说完,她的愤怒已经消散了,只剩下悲伤,她说,何方,请你别说了,爸爸打了你,是他不对,如果你恼怒,那你怪我好了。现在是咱们的婚礼,被这两个人搅和成这样,如果我们半途而废,那就遂了她的心,如了她的意了。面子已经丢尽,可我们要把婚礼举办下去,否则不但面子,里子也将一点不剩。刚才我没有阻止他们打人,是因为他打了你,如果他打的是我,我一定没有这样愤怒,这一切只因为我爱你,关心你,希望你理解。她又转身向曾真说:现在事情闹到这一步,你满意了吧?

   曾真哭着说,哥哥要来,我没有要他来,我劝他求他,无法阻止他。对不起!

   罗婉说,要不是看在何方的面子上,今天就叫他死在这里。你这个疯狂的女人,我以后再也不要看到你,否则别怪我不客气。现在你带着他离开吧,没有人会动他,但如果他还要闹事,就别怪我翻脸无情!

   曾真俯身扶起哥哥,慢慢走了出去,没有再看她一眼,也没有再看何方一眼。

   一场闹剧之后,婚礼继续下去。就像刚刚这一切全没有发生,欢笑又浮现在众人的脸上,杯筹交错之声又不绝于耳,音响里欢快的歌声震耳欲聋,一切的繁华喧嚣都如一场梦,在耳际萦绕,我的思绪不知飘到了哪里,但我的脸上微笑如花。有些泪只能流在心里,有些痛只能独自承受。

   再次见到何方,我的心中五味杂陈,我有些恨他,为什么就如此匆匆忙忙的把自己交出去?但我又有什么资格恨他?而更多的,我是对他充满了怜惜,他在结婚这样的大事上,却遭遇了如此尴尬的事情,当时他心中的愤怒、难过、惶惑、忧伤、迷惘一定交织着,就像风雨交加的天气,被打得零落的花朵,我想像如果是我,将会怎样?一定哭得晕过去,不愿意再醒来。有时候死去,或者晕倒都是逃避的方式,可他却不能不面对,困惑之后还得强打精神,笑着听别人或真心或假意的祝福,端着杯向亲朋好友敬酒,说着言不由衷的感谢。我说,何方,真难为你了。

   他笑笑,说,有啥难为的?

   唉,结婚碰上这事,是够难受的,不过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别去想它吧。

   他说,是啊,结婚摆酒实在是够麻烦的了,我说不用摆,罗婉偏不听。累得人啊,腰酸背痛。对了,你怎么不来喝酒?

   我惊愕的望着他,说,我来了呀。

   来了?我怎么没看到你?

   你没注意吧,太忙,又被人打了。哪里还有心思看我来没来?

   被打?谁打我了?

   你原来老婆曾真的哥哥啊,他打你两个耳光,结果你现在老婆的爸爸,也就是你的泰山大人又叫人打她的哥哥,那混乱呀,你夹在中间,一定头都大了,我真为你难受。

   这次是他愕然的望着我,眼睛睁得大大的,像看一个怪物,这让我很受伤,我同情他,他却用看疯子的眼神看我,什么意思嘛,我说,为什么这样看着我?脑子被打坏了吗?说完噗嗤一笑。

   他也笑了,说,曾真没有哥哥,她就一个妹妹。罗婉的爸爸也不在了,前些时就死了,跳楼的。

   那那天来闹事的人是谁?是她堂哥?表哥?或者是朋友?那个站起来叫人打她哥的老者又是谁?是罗婉的伯父?叔父?

   那天没人闹事啊,一切平安顺利。

   我想他是不是受刺激了啊,我亲眼所见,他居然说没有这回事。这事虽然令人难受,让人尴尬,但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就像猛烈的暴风雨,只要你扛过了它的吹打,就是雨过天晴,何至于像鸵鸟似的把头埋进沙子里去呢?难道说他的失忆症又犯了?我张大了嘴,几乎要惊呼出声,前段时间他出车祸,听说失去了记忆。怪不得他根本记不起我跟他在樱花树下的相逢。可是,你忘记谁都可以,怎么能忘记我呢?当初,你说我已经印在你眼中,刻在你的心上,溶入你的血液里,你的灵魂,你的记忆,每一处每一丝都有我,就像面前吹起许多水泡,每一个泡泡里都是你的面容。你说,要忘记我,除非把你的眼睛刺瞎,可眼睛瞎了还有心,除非把心也摘掉,可心摘掉了你还有血,除非把血液抽干,即使你化成飞灰,化作青烟,你还有灵魂,你灵魂里的我是无论如何也消不去了。可你竟然把我忘记了,可悲的是,我也把你忘记了。我们都高估了记忆的深度,都高估了爱情的力量,却低估了失去的痛苦,低估了时间的力量。不,但我还是想起了你,想起了我们在樱花树下的相逢,想起你曾经跟我说过的那些甜言蜜语,发的那些海誓山盟。我没有忘记,失忆只是暂时的休眠,你一定也一样。

   你真的失忆了吗?我问他。他不语,我说,如果你真失忆了,你怎么知道曾真有没有哥哥?怎么知道她有一个妹妹?你又怎么知道罗婉的爸爸已经死去?

   是她告诉我的。

   谁?罗婉吗?

   他再次沉默。我不想再问了,他忘没忘记曾真,这对我重要吗?也许我跟她有同样的命运――失去了同一个男人,但我跟她又是不一样的,她不是我的重复,也不是我的延伸,我相信,在何方的记忆深处,我们有着不一样的位置,也许我藏得更深,但我的地位一定也更重,她如果曾经在他的心上,而我,却在他的灵魂里,不只是曾经。

   我记起了何方说海誓山盟时的样子,但我却记不起他说的话语。我记得那是一个凉爽的秋夜,天上星星稀少,月光暗淡,我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下身是一条绿色裙子,挽着他的胳膊在卫生院后面的山路上漫步。夜凉如水,落叶在地上积成堆,一阵风吹来,它们便翻动飘舞,发出哗哗的声音。我仿佛看见自己孤单的身影,在这个秋夜里,显得无比的楚楚可怜。就在这时,他适时的把我拥进怀里,给了我温度,让我由楚楚可怜变成楚楚动人。他对着我的耳边轻轻呢喃,我记不起一个字,却深切的记得他那时那刻所表达的全部爱意,那是一种灵魂与灵魂的交流,是血液和血液的融合,是心跟心的紧贴。我由此沉醉在一种大欢喜中,像是沉醉在一曲打动你心灵的乐曲里。我凝视着他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我自己,我知道,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他,就像用照相机按下快门,从此留下你的样子,时间的流逝无法让它淡去,岁月的侵蚀无法让它消失。

   何方经常来跟我聊天,仿佛我们是最亲密的朋友,虽然我并不喜欢朋友这个词用在我们之间,但我仍觉得欣慰,我以为他之所以与我一见如故,也许正是心中还保留着爱我的气息,这是一种下意识的亲切,是自然而然的欢喜,就像大地渴求着春雨,就像草木见到了阳光。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醋意,我故意叫他讲述和罗婉相爱的故事,笑得很开心的样子,我充满好奇,又担心是否受得了他讲述时幸福的样子。

   但他并不愿意讲,好像他根本就不想提起,也许他并不爱她,只是受不了她的纠缠,男人有时候傻得天真,心软得没有原则,一辈子的爱情也可以因为几滴眼泪,几抹笑容就付出,甚至一次夸奖,一次效劳就出卖,他们没有女人对爱情的洞察力,对真爱的孜孜以求,他们可以为了美色放弃灵魂的寻找,可以为了温柔放弃刻骨的陶醉。我为他感到不值,他走过太多的岔道,虽然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失之交臂,但他先是错失在曾真的怀里,又掉进罗婉的网中,当有一天他明白,我才是他身上抽出的肋骨,才是他生命中的另一半,是他前世就已经认定的人,他是否会为曾经的选择感到痛苦悔恨呢?如果他是一把锁,而我就是那把开锁的钥匙,可他把它遗失了,于是找到了别的钥匙,那些钥匙占据了锁孔,无论怎么扭,也打不开他的心门,甚至因为扭得太重,断掉了,锁孔中插着断成半截的钥匙。而我来了,可却已经太迟,我无法再插进锁孔中,打开他心上的锁了。我感到惶恐,因为我是一把找到自己锁的钥匙,而他却是锁孔被人占据的那把锁。我只能绝望的站在旁边观看,看那些折断的钥匙骄傲的以正统自居,我甚至无法告诉他,我才是那把配他的钥匙。我只能以朋友的玩笑,不断的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来掩饰心头的落寞。也许我应该先寻找到打开我记忆闸门的钥匙,如果我们曾经的故事全部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记起每一个点滴,每一个细节,我就知道怎么重新插进他的锁孔中,打开他的记忆,打开他的心门。

   我因此对他的往事喜欢追根问底,可他是一个失忆的人,他能记得什么?也许他没有真正失忆,但我作为朋友,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他愿意跟我讲,自然什么都会跟我说,如果他其实连我也记得,却要假装忘记,那我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有一次,我跟他正在聊天,一向严肃的他忽然说了一个笑话,逗得我开怀大笑,眼泪都差点流出来,正在这时,罗婉远远走来,一脸的不悦,说什么事这么开心?我说,开心就是开心,一定要有什么事吗?其实我听到她刚才嘟哝的一句话了,跟一个疯子也这么聊得来,这人是不是也疯了?我懒得理她,就装作没有听见,反正特立独行的人,在别人眼中都是疯子,天才也皆是疯子,美人也皆疯,你说我疯,你明目张胆的抢别人老公,难道不够疯吗?这时何方被同事叫走了,我便问她,你是怎么把何方抢到手的?我用一抢字,就像春秋笔法似的,暗含讽刺,可她却浑然不觉,还洋洋得意的讲起他们的故事来。

   她说,我每天晚上都去相思520吃饭。终于有一天遇见了何方。你可以说我是在守株待兔,但我觉得只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相信缘分的。没有道理他会不来。

   那天晚上风雨萧萧,但饭店里开着空调,温暖如春。我要了两个菜,一瓶劲酒,独酌着,我其实知道,姐喝的不是酒,是孤独。他进来了,一个人。我想,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我哈哈大笑,笑她用词的不伦不类,她横了我一眼,很是生气,我只得抑制笑声,请她继续讲下去),终于让我等到了他。我靠窗而坐着,看到他就坐在我的隔壁卡间。我按铃叫来服务员,轻声给他点了几个他最爱吃的菜,和一瓶他最喜欢喝的高档白酒,叫服务员直接送过去了。

   酒菜上了,我听到他说,这不是我的。

   是你的,一位小姐帮您点的。已经付帐了。

   他很疑惑,站起来四处观望,想看看是哪一个帮他点的菜。但我坐在凳子上低着头,隔着隔板,他根本看不见我。我却看到了他,不禁想笑。

   对不起,这菜我不能吃,你端下去吧。我听到他说。

   可是都已经付帐了,而且也无法退。

   既然已经付帐了,那随便你自己怎么处理吧。反正不明不白的东西,我不会吃的。

   那放在这桌上,至于您吃不吃,是您自己的事情。

   那服务员倒也有个性,似乎还有些生气,说完就走了。

   我偷偷的瞧他脸上神色,见他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看着一桌好菜,一瓶好酒,却不敢吃喝,不由得好笑。

   我看了一会儿,站起来,走到他桌前坐下,笑说:怎么,怕酒菜里有毒吗?

   是你帮我叫的酒菜吗?

   是啊,我请你吃,怎么样,合口味不?

   谢谢。他说,却只吃自己点的菜。喝的也是一瓶普通白酒。

   能认识一下,交个朋友吗?我对他说。这是电视上常演的男人向美女搭讪的伎俩,只是我今天反其道而行,美女向男人搭讪了。

   你不是早就认识我了吗?

   这么说你记得我?

   前几天你曾来病房看过我,还说是我妻子。

   那这之前的事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

   我有些失望,原来他并不是假装失忆来骗人的,不过无所谓吧,男女之间从陌生人到相识相知相爱,这是最浪漫最美丽的一种体验,我虽然曾经体验过了,可是能再体验一次,那又何乐而不为呢?很多人的婚姻总会触礁,甚至沉船,只因为人会审美疲劳,会见异思迁,会越来越没有激情,一句话,当新鲜感失去了,就像花儿没了水分,会渐渐的枯萎,所以保持新鲜是相当重要的。现在,他的失忆能让我们重新体验一次全新的恋爱感觉,这何尝不是因祸得福呢?

   我说好吧,那你就当我并不是你的妻子吧。我只是一个你萍水相逢的女人,就在今晚相遇,就在此刻相识。不介意请我喝一杯吗?

   请坐,这酒菜可都是你点的,所以应该是你自己请自己。

   我坐下来,笑说,放心吧,我不会赖账的。

   于是我们开始吃喝起来,我知道自己虽称不上倾国倾城,却也是风情万种,陪他喝了几杯,言笑晏晏,红晕满颊,灯光之下自然是美艳不可方物的。他开始的时候,还非常沉默,似乎心情不好,但后来就渐渐的话多起来,气氛也热烈了许多,他有时候还偷偷的看我,似乎不好意思,似乎我真的只是一个刚刚认识的陌生女子。男人嘛,我知道,就是喜欢新鲜,所以不爱熟悉的人,却偏爱陌生的女子,有时候即使假装陌生,也能激荡起无限的激情。我有个朋友叫冼兰兰就曾跟我讲过一个故事,她的老公平时根本不碰她,对她冷漠疏远,却热衷于和网上陌生的女子打情骂俏。她于是想出了一个主意,注册了新的ID,取了一个风情万种的昵称,加了老公为好友,主动找他谈,一来二去,两人就热络起来,老公于是约她见面,她欲迎还拒,只惹得他心痒难搔,终于他们约定在一个舞厅见面,她那天特意请人化了浓妆,简值就像换了一个人,在舞厅暧昧昏暗的霓虹灯下,老公硬是没认出她来。她发现平时连拉拉她手都心不甘情不愿的老公拥着她跳舞,激情澎湃,浪漫多情。跳罢舞,两人去开房,因为她掩饰得好,假装得好,又不许开灯,所以老公始终没有发现她就是他老婆。两人浪漫之后她就离开了,匆匆回家换回原来的样子,等老公回来,他依然回复平常的冷漠,爱理不理,稍问一句话都显得极其不耐烦。她好恨啊,同样的一个人,为什么只因为变得陌生了,他就如此激情万丈,爱不释手,可回到家,变成他的老婆,爱他体贴他,千依百顺,他却冷若冰霜,连正眼也不想瞧上你一眼。难道男人就是这么贱吗?第二天她提出离婚,并把昨晚他去了哪里与别的女子约会的事情说了出来,他又惊又怒,说她跟踪他,她不想解释,想了一夜,暗暗哭了一夜,全部都想通了,这样的男人没必要爱他一辈子。不懂得珍惜你的人,何必?但我倒是能够理解男人,谁不喜欢美丽和新鲜呢?女人还不是三天两头换发型,换包包,衣服多到衣柜里挂不下,恨不能三百六十五天每天穿的都不同。还不就是爱一个新鲜吗?谁都喜欢绽放的花朵,却不会爱那枯萎的花儿。就算是普通的青草吧,春天绿油油的草儿也比秋天枯黄的草儿可爱万倍。所以你自己要把自己变成黄脸婆的样子,穿得又土气又邋遢,说话办事俗不可耐,又怎能怪男人不喜欢呢?爱情是需要保鲜的,这保鲜就是保持美丽,让自己每天看起来都不同,都充满阳光般的灿烂,月亮般的柔软,花儿般的芳香。男人不是见异思迁,男人只是审美疲劳而已。

   所以不管何方是真不记得我了,还是假装,我都无所谓。何必苦苦抓住曾经不放呢?曾经我们是恋人也好,夫妻也罢,就让我们重新开始又如何呢?忘记曾经,新的开始只会更让人陶醉。

   于是等我们喝完了那瓶酒,我便要求他送我回家。我们有些醉了,但只是微微的,头脑还清醒,心智还明白,而那天微醺,却让我们的心情都兴奋着,激昂着。我早就没有住在家里,而是自己在外面租了房,我爱清静,所以租房的地方有些偏。有不少抢包包的飞车党在那里出没。曾经有女生被人在那里打了闷棍。你问我为什么要选那样一个地方,不怕吗?说实话我不怕,没有人敢动我,你知道的。但这地方却有个好处,就是你可以装柔弱。不但女人可以装,男人也可以装。记得第一次和何方好,就是他说那地方危险,坚持要送我回家,我说不用,可他不,一副关心我的样子,其实藏着坏坏的想法,男人那点小心思,谁不知道呀?他们总以为我们女孩是好哄的傻瓜,其实他们自己才傻呢。那一次何方坚持把我送回家,可是却说一个人不敢出去了。我暗笑,说那容易,我送你出去吧。他说那你怎么进来呢?我可不放心让你一个人进来。我说我不怕的。他说你不怕我也不放心。若出了什么问题,我可百死莫赎了。我说你不就是想在这里睡吗?直说不就得了,扭扭捏捏的干嘛呀?说得他面红耳赤,倒不好意思起来。正是他的脸红让我对他心动难抑,不可自拔。

   那天何方送我回家,到了门口就说要走,我说你敢一个人回去?他说我是男人,有什么好怕的?我说你以前不是说一个人害怕,不敢出去的吗?他说什么以前?我笑,我说你送我进去吧,看看我住的房间。他说好,进去后,不禁轻轻的咦了一声,我说你是不是觉得好熟悉?他说倒不是有熟悉的感觉,只是奇怪怎么相框里镶着我的相片?难道我真是你的老公?我说如果你喜欢这个身份,就这样认为也可以。如果你不喜欢突然冒出一个没留在记忆中的妻子,那我告诉你,我只是你的一个暗恋者,我暗暗的恋着你已经多年,今天终于鼓起勇气向你表白,用阿紫的方式。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反正我是爱你的。歌德说,我爱你,与你无涉。不管你对我有没有感觉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在这个寒冷的夜晚,我的房子里却暖融融的,一束火红的玫瑰花摆在桌子上,在灯光下散发出清香。他问,谁送的?我说,反正不是你。他说当然不是我,我虽然失忆了,但却不是健忘。我一笑,进了卫生间洗澡,然后换了那套他曾经特别喜欢的红色睡衣,轻柔绵软,红得似火。他的眼睛开始迷离,酒醉加心醉,衣红映颊红,花香与人香,我知道,他已经在劫难逃。

   罗婉讲完,得意的笑,好像她抢的人是我的老公似的。可我的心的确在痛,因为她抢的人,确实是属于我的。她把重逢的故事说得像《天龙八部》里的情节,编造得太明显了,我只是冷笑,不断的冷笑,终于笑出声来,笑出泪来,连绵不绝宛如扫射的机关枪声,又好似漆黑的夜空中阵阵枭鸣,她吃了一惊,然后逃也似的落荒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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