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我死去的那一年,大部分时间都是绵绵不绝的阴雨天。最后一次见到王衍之,却难得地是个好天气。他和朋友刚在英国度过了他人生中最后一个圣诞节,然后带了那几个人一起回老家游玩。
他当时还没有十八岁,不知道自己会短命,终于从他不知所谓的烦恼中摆脱出来了,身边尽是些和他一样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云山的元月初,天气和盛夏没什么两样,亚热带的阳光热烈饱满,像熟透多汁的水蜜桃,轻轻一勾,就能从指缝中泻下。
他们背着简单的行囊,说说笑笑地走进梧桐巷99号时,我就站在门口看着他。我没想到会真的见到他,在此之前,我已经等了他很久了。每年的假期才有短短十几天的时间能见面,而就是这样的十几天,真正能好好依靠在一起的温馨,也是寥寥可数的。我借着各种各样的名义来接近他,即便他不在,放课后散步到这里也成了我每天的习惯,顺便来探视钟叔。我写给他的信,都是通过钟叔代转的。但他很少回复我,偶尔会有一点礼物。我知道他功课很忙,也有自己的交际,一直都知道。
我没有出声叫他,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只缠绕在他胳膊上的细白滑腻的手。他的表妹,黄爱汶也跟着来了。
他的朋友看到了我。其中一个人吃着巧克力,好奇地用英文问,这个漂亮的女孩是谁。
他这才转过头,望向我这边,漂亮的眼瞳里布满了惊诧,仿佛我的出现就是个意外。他一开始没有注意到我,而是专注地和朋友说话。迎在门口的钟叔也没有提醒他半句,因为我实在太过于无足轻重。
黄爱汶打量了我一会,倒是先开了口:“哦,家里请的帮佣。”数年不见,她还记得我。
那些人便笑了笑,从我身边走过去。只有那个好奇的男生,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友好地问我要不要。
我迟疑地望着他,往后退了一小步,不敢伸手去接。
这时,王衍之走了过来,按住他朋友的肩膀,轻声说:“martin,这是我的朋友,你会吓到她的。”
那男孩子耸了耸肩,大笑着拍拍他的后背。
王衍之英俊的面容整个映入我的眼帘,我们旁若无人地对视了好一会,直到他的朋友探头出来叫唤。
“你先回去,”他斟酌了下,才说,“我会去找你的。”
我也只能点点头。
其实我心里挺难过的,因为难以逾越的差距,不懂得如何跟他交谈诸如猎犬、钓鱼这种英式田园生活的话题。更因为,我并不是他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之前我一直以为梧桐巷99号是我和他共同的秘密,具有不可替代的独占性,只有我们两个人存在的小小世界。但在这一天,我明白了,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他是喜欢我的,我又美貌又那么热切地爱慕他,能满足他少年贵公子的虚荣心,何况我还曾经不顾一切地救过他。为了我这份勇敢,他已经在感情和身体上都给了我最大的回应。别的,不能再多了。
过了几天,他真的来找我,结果却是为了告别。
那是个很凉爽的晚上,我们在许厝埔附近散步。这一带很少人,菜市场的贩子收了摊,早早归家,老戏台冷清了些时日,摩拳擦掌地等待过年一展雄风。层层幕布勾勒着树影,重重叠叠,好似随性的涂鸦一般。
走到一个漆黑无光的拐角口,他停下了脚步。
“英治,家里打来电话,我母亲身体不适,我明天必须赶回去。”他抱歉地抚摸我的头发。
那个穿着一身艳丽旗袍的女人,因为要和别人分享自己的丈夫而总是郁郁寡欢。她的心情,我很能理解。
于是,我语气很不好:“和你登对的表妹一起吗?”
“英治……”他皱了皱眉,很快地又舒展开,言语依旧是那么文雅,“爱汶有点被宠坏了,她有冒犯过你的地方,我向你道歉,请你别和她一般见识。”
我一听,就整个人火气蹭蹭地往上冲,心口堵得特别厉害。
“她冒犯不冒犯,我毫不在意。反倒是你……”我不客气地反驳,“你替一个和我毫不相关的女孩子向我道歉,才是对我最大的冒犯。”
他愣了一下,良久,叹息一声,轻轻揽住我的肩膀,温柔地在我耳边说:“早和你说过了,我对表妹毫无情意。何必为了她置气?”
“可是,没有她,总还会有别人。不然,为什么你可以很长时间都不会想起我?你的眼里并不只有我。”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他一边替我擦眼泪,一边耐心解释。
可我还是很不满意:“那天在你朋友面前,你对我的态度却像个陌生人。”
他顿时哑然失笑:“你不是一向不喜欢陌生人聚集的环境吗?martin最爱和女孩子玩闹,尤其熟识的女孩子,我要是稍微热情一点,你怕是走不了了。”
我在他面前就是这样,他说什么,我便能迅速接受。满心的酸涩,只言片语间就消失殆尽。
可我还是紧紧地攥住他的胳膊,一下又一下地用力擦拭,仿佛这样,就能驱散别的女孩子留在上面的气息。
他不明所以,但默不作声地配合着我的小小任性。
“你回去之后,我们是不是又好长时间不能再见?信寄得那么慢,想去邮局给你发个电报,偏偏那位叔叔是我母亲的熟人。”我贴着他,双手搂上他的脖子,害怕他下一秒就要消失。他比去年暑假回来要高了几公分,我只能仰头看他,凑上去亲了亲他的下巴。
他也回吻了我,动作十分轻柔:“很快了。三月下旬开始放复活节假,大概会有三周的时间。不过我只能回来待一周,剩下的时间要温书考试。”
“下次不要带那么多人回来,我都没能好好跟你说话。”
南国的夜晚永远糅杂了花香,风亦妖娆,人亦多情,白日里的充作伪装的犀利爪牙已早早收起,再多的感伤和无奈都化成绕指柔,生生要把朝思暮想的情郎困在温柔乡里。
“我很想和你……多待一会……”吻细细密密地落下,仿佛润物细无声的春雨。
他只指抵住我的唇,摇摇头,说:“嘘,会被路人窥探到。”
“这里没有人。”只有一只野猫匆匆逃窜。
我又再作势四处张望,旁边就是一栋建于解放前的旧石楼,白天就阴沉可怖,状若鬼屋。二楼窗户里透出点光,隐隐有人抱臂站在窗口,冷眼瞧着我们这对见不得光的情侣。
我吓了一大跳,捂着要叫出来的嘴巴,一手扯着王衍之就撒腿跑。一直跑到我家里,把门一关,背都不敢靠上去,生怕从门外伸出只鬼手来掏我心。
“怎么了?”王衍之疑惑不解。
“你先别出去。”我喘着气,拉住他的手,往屋里走。
过了一会,他问:“你父母呢?”
“不在。有人请他们出山,听说是去邻市巡演,要待上一段时间。”我平淡地回答,从保温瓶里倒了杯开水给他。
屋里就点了一盏灯泡,一闪一闪,滋滋作响。
“你等一下。”我搬了把椅子就站到上面去,垫脚去转灯泡。
他握住我的手,灯光炸裂之间,我只来得及看到他亮晶晶的眼,还有眼角的痣。
“下来。”声音里略带薄怒。
“没事,我习惯了,知道怎么做,很快就好。”话音刚落,灯泡“啪”地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屋子陷入一片黑暗中。
我正尴尬着,腰间就环上了一双温暖有力的手,一把就将我抱到地上。
我们贴得很近,呼吸相依。低头细语,又是一番意味。
“这下可不好办了。你等等,我去帮你买个灯泡回来。”
“友谊商店早关了门,这种东西杂货铺没卖。”这个年代,舍得用电的还不是太多,一般人家晚上仍旧喜欢点煤油灯。
“那你怎么办?”
“我房间里还点着煤油灯。”
“那你的房间呢?什么都看不见,很危险。”
我哂笑道:“不用爬楼,我自己一个人睡楼梯间,直走便是。喏,就那个亮光处。”出门前没熄灯,真是庆幸。
房间很小,头顶就是楼梯,放了张床和桌子,书本都堆在床底。
“你就睡这里?你家明明不小。”他一脸惊讶。这是他第一次来我家,也是最后一次。
“有个地方可以遮风挡雨已是感恩戴德了,做人不要贪心太多。”我说道。
王衍之面露恍惚:“他们对你不算太好。”
“还凑合吧。没把我赶出家门就够恩情的了。谁叫我命格不好,克死了还来不及出生的弟弟?”
“怎么会是你的错?”他抱住我,右手轻抚着我的背,像在给我顺气。
原谅我,自幼情感缺失的人最容易被温柔所惑。像王衍之这样的人,深受造物主的厚爱,精致的五官,优越的家教,谦恭的性情,怎么能不叫女孩子迷恋失神?
房间没有窗户,四面都是厚重的墙,年久失修的木梯偶尔发出一丝声响,平日里独居的惶然孤寂在这时就像水滴掉入沙漠里,很快地没了痕迹。
我转头吹灭了摇曳的火光,一把抱住了他。
黑暗中,怀王神女,成就一番好事。
我不想大煞风景地追问他诸如会不会和我结婚这样的话,我只是低低地在他耳边说出仿佛誓言一般的话:“永远不要抛弃我。”
他是怎么回答我的呢?
在2011年4月的这个夜晚,和当年一样的漆黑无光,同样是楼梯处,我清楚地记起来,那个人轻声笑问:“如果有天,我一无所有地来到你面前,问你肯不肯跟我一起,到了那时,你又会抛弃我吗?”
答案呢?
那年的复活节假,他没有回来。暑假快结束了,他也没有回来。我挺着大肚子,连最后一处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都失去的时候,从梧桐巷99号一直寻到莲溪的王家大宅,他都没有出现。写的那些信都如泥牛入海,甚至不顾颜面地跑去发电报,钟叔不肯把他的电话号码给我。直到在达叔的家里,喝下那杯茶,漆黑的房间里,我肚子痛得像被尖刀不断绞动,鲜红滚烫的血液像开了水龙头一般从我身体里往外淌。我说不出话,最后一滴眼泪终于在彻底的黑暗到来前流干。
这就是你的答案吗?
那一年,你终究还是抛弃了我。那又为何还要我来坚守曾经的承诺?
站在楼梯的最后一层,我想明白了所有的事,径直从阿菀身边往下冲,什么都顾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