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相互伸手击掌,双双向两旁倒飞而去,匪徒见状,惊叹不已,同时举枪就射。
二人后背刚刚接触杂物,便反手一拍,又腾空而起,赵柔翰连开两枪,其中一枪正中一名匪徒眉心,立即毙命,另外一枪则击在其中一名匪徒的膝关节,只见那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月儿顺手抓取一根木棍,运劲将木棍扔了过去。
眼看就要砸在那名被击中膝盖的匪徒脑袋之上时,有一名匪徒抓住了他的腿,用力一拖,活生生将他拖走,木棍砸在地上,顿时尘土飞扬。
此时,远出传来警报之声,那剩余的几名亡命匪徒断定今日难以取胜,便想立即撤退,他们又朝赵柔翰及月儿一阵射击。
月儿起起落落,四处避闪,同时脚踢木棍,赵柔翰又开了一枪,打了个空,他也挑起脚下木棍,将木棍踢飞过去,差点击中一名匪徒左肩,吓得那名匪徒冒出一身冷汗,这要是被击中,还有左臂么?
两名匪徒搀扶着刚才被击中膝盖的匪徒,试图将其一同带走,赵柔翰见状,对月儿说道:“月儿,千万别让他逃走了。”抓住他,就有证据可以扳倒司马长龙,赵柔翰打起十二分精神,盯着那人不放,一阵猛踢木棍去击打搀扶之人。
那两名匪徒不得已,立刻放开受伤的同伙,就地朝两侧滚去,同时,匪徒取出手雷,扔了过来。
赵柔翰及月儿跃起闪避,剩余的匪徒又试图救走受伤同伙,赵柔翰侧身旋转,一记银针脱手而去,只听“啊!”的一声,银针射入一名匪徒尺泽穴,那人立刻伸手护痛,月儿脚上挑起木棍,运劲踢了过去,那些匪徒哪里还敢招架,只好放弃膝盖被击破的同伙,闪身奔出仓库,驾车而逃。
月儿正要追击出去,赵柔翰沉声道:“莫再追击,这里有活口。”
月儿领命停止追击,二人朝膝盖受伤的匪徒走去,此时,警车追至仓库门外停了下来,只听一阵下车后的脚步声响起,料想定是警察敢来。
赵柔翰心想:“这下麻烦可大了,要是匪徒被警察带走,自己将会前功尽弃,得赶紧将匪徒带走,不能让匪徒落在了警察手上。”
念此,他正要凌空跃去,忽见那名匪徒扭头去看他的左侧,同时“砰”的一声枪响,那名匪徒莫名被人击中眉心,当场毙命,同时只见一条人影闪动,几个纵跃,那身影以从天窗逃走。
后面进入仓库的警察大喊:“不许动!放下武器!”
赵柔翰心里暗喊:“糟糕。”那条从天窗逃走的身影,定是膝盖受伤匪徒的同伙,眼见同伙即将被抓,便索性一枪毙命,以免暴露身份。
他稍微迟疑了片刻,便被冲上的警察一把夺过手里的沙漠之鹰,几十把枪瞄准了他与月儿,将他们带回警局。
想要抓住匪徒,进而扳倒司马长龙的计划再次落空,非但没能如愿以偿,反而引来了麻烦。
警局里,警察针对此事做了询问笔录,了解案发事由,技术科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两小时后,警察从他二人口中得知,对方交火之人乃恐怖组织,但这仅仅只是一面之词,还需要等待进一步的核查。
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警察在冲进仓库大门的一刹那间,亲眼看见赵柔翰枪杀一名拭去抵抗的受伤之人。
一名警察说道:“就算对方是恐怖组织人员,但对方已经失去战斗能力,且对你没有半分人身安全威胁,你怎么可以杀人灭口?你这样做,可是犯了故意杀人罪的,依照法律法规,你是要被处以死刑的。”
闻言,赵柔翰心头一惊,回想刚才在仓库所发生的一幕,警察从仓库大门冲进来之时,自己手中确实举着沙漠之鹰,从他们那个角度看来,确实像是我射杀死者,而且那个角度根本看不到从天窗逃走的身影,这误会真的大了,不过,我枪里的七颗子弹早就打光了,那已经是一把无弹真枪,只要检查死者眉心的弹道口径,应该不会与沙漠之鹰的弹道痕迹有牵连吧。
“警官,我想,你们肯定是误会了,我与月儿被他们围攻时,我造就将抢种七颗子弹尽数打完,怎么可能打出第八颗子弹呢?死者是被其同伙枪杀的。”
“别狡辩,我们亲眼看见的还会有假不成。”
有些时候,亲眼所见的也不一定就会真实,但是无论说什么,警察就是不相信,现在就等技术科的检验结果,只要确定死者眉心属于沙漠之鹰子弹击中,那么就证据确凿,便可将赵柔翰送上断头台。
一个小时之后,警察查明死者身份,确实是恐怖组织成员之一,虽然该死,但对方当时确实处于无力抵抗状态。
而且,对方眉心之处的弹道痕迹检查属于沙漠之鹰0.5英寸口径,与赵柔翰手中的沙漠之鹰完全吻合,也就是说,子弹就是出自于这种枪支里面。
这个技术检验结果令赵柔翰极为吃惊,明明自己枪里已经没有了子弹,虽然没有看清楚是谁开的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判断,定是那位从天窗逃走之人枪杀无疑,可是,一切要讲证据,没有证据,把嘴皮磨破也无济于事,难道自己要栽个大跟头?
忽听警察说道:“就算对方是匪徒,可是对方已经无抵抗能力,你在这个是后枪杀对方,可就不是正当防卫了,是故意杀人,但因对方是恐怖匪徒,依据法律,你死罪可免,但至少也要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你就老实签字吧,等待法院的判决。”
靠,签了字不就承认自己杀人了么?不就要被处罚十年的牢狱之刑么?现在情况这般危急,处处是司马长龙收买的杀手,要是自己就这样被处罚十年的牢狱,在这十年内,也还不知道司马长龙会对自己身边的亲人做些什么呢?
“警官,我真的没有开枪,况且,我枪里的子弹早已打光,开枪的另有其人,就在你们进仓库的那一刹那间,那人站在一处死角,开枪后从天窗逃逸,而你们当时所站的那个角度,正好只能看见我,所以,你们误会了我。”
“现在证据很明显,弹道痕迹与你使用的沙漠之鹰完全吻合,我们讲的是证据,不是雄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