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心一横,捏断了景悦的脖子,景悦难以置信地目光深深地留在了她的心底。可是她没办法,在自己死和景悦死这件事上,她选择了景悦死。
见黄思源抬脚离开,红衣立刻就放开了景悦,任由他的尸体跌落在地上,跟上了黄思源的脚步。
如果说她先前还抱着一丝侥幸的话,现在已经完全不这么想了。虽说她能看穿黄思源的境界,却看不穿他的实力。
在她看来,就是恒时过来,也未必就能如此轻易地制住景悦,瞬间就让他失去了反抗能力。
却说李小闲,离开了入口处的营地之后,立刻就放开速度奔行。他的速度快的超乎想象,如果有人在这里看着,甚至连道影子都看不到。
这一切要得益于他在罡风中的经历,生死之间的顿悟似的他对风的理解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此刻,他奔行的时候,自然而然地用上了对风的理解,他的速度不能说是快如闪电,却也是超乎想象的。
因此,他离开营地没多久,就出现在神龙架的主干道上,尽管已经临近傍晚,可是主干道上还是有不少游客在赶路。
李小闲当然可以用原先的速度行进,不过,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将速度放缓到跟普通人的走路速度一致。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身后传过来,虽然没有回头,可是李小闲却能从声音中判断出脚步声的主人是一个女人,根据脚步声,他还能判断出这个女人的体态很是轻盈。
他做出这个判断没多久,一个年轻的少妇就从他身边过去了。
看到女人的时候,他又隐隐地听到身后还有脚步声。虽然相隔较远,可势力消息却能判断出身后的这个脚步声的主人是个男人。这个男人的体重很大,从其矫健的步履中,李小闲知道这人是体格健壮,而不是肥胖。
李小闲这边刚确定身后脚步声的主人,业已过去好几步的女人忽然停下来转头看了李小闲一眼。
因为她本身就没过去几步,因此,李小闲很快就到了她的跟前。
这是一个少妇,长得也可以,衣服也很讲究,紧身牛仔裤把腿部的线条完全勾勒了出来,粉色高帮运动鞋更是衬托了她的腿部曲线,上身是一件枚红色的冲锋衣。虽然是冲锋衣,却并没有能遮掩住她的上半身曲线。烫过的秀发被一根发带束在脑后,因为是烫过的,所以,秀发比较蓬松,将她的脸凸显得更为精致。脸上的汗渍将额头上的几缕秀发黏在一起,更是让她多了几分我见犹怜的特质。总之一句话,这是一个不可多见的美女。
李小闲对景色没有多少鉴赏能力,可是对女人却是有发言权的,他所拥有过的女人基本上都是极品。
不过,他虽然喜好美色,却却也不是见到美女就走不动路。是他的女人,他自然是会仔细把玩,可不是他的女人,也他只是远观,却并没有将其据为己有的意思。
因此,他对眼前的这个女人有的只是欣赏,却并没有亵渎的心思。也正是因为带着这样的心思,所以,他也就只是看了一眼,然后就要过去。
结果却被女人给拦住了,在他的不解神色中,女人解释说:“哥,请你帮个忙可以吗?”
李小闲没有说话,就只是看着对方,他当然不会轻易应下来。虽然他没有回头,可是结合这个女人气喘吁吁的样子,多少也能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是说不清楚的,他要是贸然介入,最终必定会出现里外不是人的情形。
见他不说话,女人立刻就快速地拿出了钱包,从中抽出两张毛爷爷直接递给李小闲:“喏,这是报酬,只要你说是我的男朋友,这钱就是你的!”
说话的时候,她直接把钱塞进李小闲的手中,然后就把钱包放了回去,随即就顺势挽住了李小闲的左臂。
如果李小闲有心躲开,这个女人显然是不可能抱住他左臂的。他之所以没有躲开,是因为想要看看热闹。
从这个女人的话语中,他知道两人并不是情侣,这也就能解释女人为什么会跑了。不过,就算不是情侣,双方的关系也应该是很近的。
关键是,反正他今晚也回不去了,要想回家,就得等天亮。当然,如果他到山下包车回去,也还是可以的。不过,等回到家也是深更半夜了,只能打扰家里人。既然有这么好玩的事情,他决定借此消磨一下时间。
于是,他就问道:“既然我是你男朋友,是不是也得告诉我名字?”
“我叫邱雨萌。”女人立刻就说了自己的名字,而且,李小闲的要求也不过分。
“李小闲。”随即,他的话锋一转:“叫名字显得不够亲热,还是按照刚才的说法叫哥吧,呵呵呵・・・・・・”
邱雨萌白了他一眼,然后说:“我家人都叫我小萌,你也这么叫我吧。”
“追你的是谁?”
“周宝军,是我的前男友,因为劈腿被我逮个正着,却还死皮赖脸地跟着我。”
“为什么?”
“说我是不错的结婚对象呗。”
“看来是个渣男。”
“嗯。”
两人这边刚对好说辞,脚步声的主人就追了上来。
这是一个体型健硕的年轻人,身高超过一米八零的他身材很是耐看,结实的肌肉将衣服撑得有些紧绷。很显然,这是一个经常健身的。
跟身材相对应的时候,这人的脸也是棱角分明,也是极具气质,帅哥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根本就不是溢美之词,而是根本就是。
开始,周宝军见到邱雨萌不跑了,以为有了转机,可是到了跟前才发现她竟然挽着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的手,他的脸色顿时就变得难看了起来。
不过,他的心理素质也还是不错的,立马就调整心态,然后说:“小萌,你这么做有意思吗?以为随便拉一个路人我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