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 客栈与死亡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赶路。
周易的行程已经走了一大半,过不了多久,自己目的地韩国“新郑”就快到达了。
虽然大道边上还是荒芜的地方居多,只不过比刚开始起启程的地点,这里可以说的上繁华了。
起码路边上能够看见客栈,不再是防御数十里荒无人烟。
要知道这一路走来,周易大部分时间可都是在马车上度过的。
路边根本没有什么客栈,幸好有时侯能够看到一些十几口人聚集的小村落,还能够给自己补充一些食物,不然自己和惊鲵能顶得住,路,这个便宜徒弟怕是得挨饿了。
一个是大名鼎鼎的“剑圣”,一个是罗网天字一等的顶级杀手,居然会出现没食物的尴尬境地。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可是这就是事实,虽然可以找野果充饥,有时候还可以打到一些野兔之类的东西。
但是,周易是需要赶路的,他不是专业的猎户。
除非有动物出现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不然他不可能去特意寻找,除非实在是没办法,那就只能客串一下猎户了。
在行走的途中,周易的确遇到了一些猛兽,除了一只饿急眼的老虎,因为饥饿的欲望压抑了它对于危险的本能躲避,向自己一行人冲了过来。
可能它的目标是拉车的马匹,只不过它最后没有成功,反而被周易一剑格杀,做成了肉干,给自己一行人增加了不少的食物。
而大多数碰见的野兽都只是远远观望。
对于不主动挑事的,除非没有食物了,不然周易都不会主动出手,虽然这些猛兽对于自己没什么威胁。
但是这些猛兽极为警觉,一感觉到危险,立马撒丫子跑,周易实在是懒得去和它们赛跑,而且如果你想攻击它就必须保证杀死,不然它就会记仇报复。
拉车的马匹,早已经换了几番。
一开始的那匹有些瘦弱的矮马,已经被周易在路过一片草地时放生,希望它能够有一个好的归宿。
至于现在这匹高大健壮的黑马,还是从路上遇到的那一伙强盗手中拿到的,所有坐骑里面就这匹马成色最好。
就算是上战场,这匹马也是够资格的,在这个时代,马匹作为主要的长途跋涉工具,价格是很昂贵的,成色越好的马价格越贵。
这个时候的宝马可比未来的宝马值钱的多,至于那伙强盗,最后,周易还是出手送了他们一程。
虽然周易心慈手软,但是什么时候做什么决定,绝对不会含糊,既然敢对自己出手,就要承担出手的后果。
很可惜!也许他们是罪有应得,又或许他们还是第一次当上强盗,只是可惜了,好巧不巧,他们碰上了自己。
更巧的是,他们对于自己还很有想法,既然他们对自己有想法,那也就别怪自己对他们有想法了。
最后一句阿米豆腐,善哉,善哉,是周易对于他们强盗生涯最后的尊重。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可惜了。
路边的一座客栈里面似乎很安静。
但是外面的炉子还烧着热水,就算客栈里的人再怎么沉默寡言,也不可能一点声音都不发出吧。
“嗯!”
周易鼻子抽动了一下,客栈之中似乎…有血腥味!。
“待在车内,先不要出来!”
周易回头嘱咐了一声,随即身形闪烁,几个呼吸之间来到了客栈内。
看到客栈内的情况,周易神情不由得一凝,客栈内十几号人全部被杀,而且是没有什么还手的余力。
所有人的伤口都极为平滑,而且都是统一的刀伤。
看样子是同一个人下的手,或者是……。
摇了摇头,这个情况在这个时代的确时常发生,一般在外开客栈的人,都是有一些本事的的,只不过今天这里遇到了更强的对手。
有时候生死就是这么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