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慧被杀只是一个插曲,秘密处理后,邬慧一党的人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沈墨早就安排好了自己手底下的人日后留在山寨里主持大局,自己则在翌日一大早,便带着沈落、沈佑二人与温玉书一同下山。
备了上好的马车,从外面看不会过于奢华,并不算惹眼,但马车里应有尽有,柔软的垫背,各色吃食,羊奶果茶......
温玉书和沈佑在马车里歇息,沈墨和沈落则在外驾车。
与温玉书一道去温家,最开心的似乎不是沈墨,而是沈落,巴掌般大的小脸洋溢着笑容,一路在沈墨耳边颇为八卦地道:“恭喜主人抱得美人归。”
“主人,我们此行莫不是要去吃主人的喜酒?”
“阿落见过他人成亲可热闹了,十里红妆,锣鼓喧天,迎亲的队伍都能绕着走好几圈呢,主人身穿喜服,骑在高头大马上,一定是最英俊的新郎官。”
......
阿落叽叽喳喳地说着,声音虽然,却也传到了马车里的沈佑的耳中。
沈佑不禁想到那样的画面,但是他想到的不是沈墨骑在高头大马上,而是沈落,自己则坐在后头的花轿中,身边是震天的锣鼓,好一派热闹喜气的景象。
谁能知道,他沈佑也是个哥儿呢?
沈佑眼中的向往逐渐化成了失落,他是哥儿,所以他和沈落注定没有可能。
这世上只有哥儿嫁给男子的,可没有哥儿嫁给女人的,哥儿和女人都能生子,也注定无法长相厮守。
此生,他的落姐姐定会嫁给一个她中意的好男儿,而他只能是她的兄长,看着她一生安康顺遂。
这样,便也足以。
届时,主人身侧有了温小公子,落姐姐也会觅得良婿,就只有他孤单影只,孤身一人,或许,他可以悬壶济世,走南闯北,替人诊脉看病,总也不会太过寂寥吧。
沈佑勾了勾唇,唇角的笑落寞而哀伤。
温玉书不曾习武,听不见马车外细小的声音,他只看到了骤然失落难过的沈佑,心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惜,就像是看着自己的弟弟妹妹那般,将手中刚泡好的果茶轻轻推过去,语气温柔道:
“沈佑公子,喝点茶润润喉。”
“多谢温小公子。”沈佑思绪回转,对上温玉书满含关心的神情,心中一暖,笑意自嘴角缓缓漾开,接过那杯果茶,低头抿了一口,眉眼间依旧是化不开的愁绪。
其实平心而论,他并不想下山,也不想沈落下山,他私心地希望自己和沈落能永远待在山寨里,这样山外的花花世界就不会让沈落留恋,她或许永远都不会遇到心仪之人,这样,或许他们可以永远相伴到老。
即便做不成夫妻,他也能照顾她一辈子,能永远对她嘘寒问暖,能永远宠她爱她。
“你为何总是唤我小公子?”温玉书猜他许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笑了笑,转移话题道,“若是按照年纪,我可比你还要虚长几岁。”
“啊?”沈佑敛了敛眸,立即改口道:“温公子?”
“你既然比我小,不介意就唤我一声哥哥吧。”温玉书一边说着,一边指了指自己的眉心。
若是旁人或许看不出这个举动是什么意思,但是同样身为哥儿的沈佑如何会不明白。
哥儿外表上与普通男子并无不同,有的男人长得娇小,也有的哥儿长得高大,所以单看体型相貌不能确定此人是男子还是哥儿,而只要看眉心就会知道此人的身份。
所有的哥儿天生在眉心就会有一点朱砂,普通男人则没有。
但是朱砂亦可以伪造或者用特殊的方式掩盖,就好比温玉书和沈佑,二人一生下来,眉心就有一点嫣红的朱砂,只是此时都被掩盖住了。
温玉书因年幼时就展现出惊人的经商天赋,温父爱才,便寻了一游医,开了一剂方子,掩去了他的哥儿的身份,原先在府中伺候过的知晓温玉书哥儿身份的不是打发卖了就是签下了死契,须得守口如瓶,否则乱棍打死,官府也不会管。
而沈佑则是在家族覆灭前被父亲勒令必须隐瞒自己的哥儿身份,起初他是用白膏与脂粉涂抹在眉心,掩住眉心那点朱砂,后来学了医后便喝药掩去这点朱砂。
是哥儿还是寻常男子,是可以通过诊脉知晓的,所以那一日沈佑才知道温玉书的真实身份,却不曾想他竟然也看出了自己的身份,他隐瞒了多年,山寨上上下下,就连主人和落落姐都不曾知晓呢。
微微讶异后,沈佑微微一笑,低低喊了一声:“哥哥。”
随后指了指自己的眉心,冲他摇摇头,又指了指马车外的方向。
温玉书心领神会,道:“我明白。”
沈佑的意思是让他不要告诉沈墨和沈落,他自然不会说,同样的,他目前也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也学着他的样子,摇摇头。
沈佑点点头,露出发自内心的笑,道:“我也明白。”
二人相视一笑,一切竟在不言中。
却不知,二人的真实身份沈墨早已知晓,不然也不会让沈佑陪着温玉书坐在马车里,可饶是如此,弯腰进来,正看到正好看到两位少年不拘束笑着的模样,心中还是难免吃醋。
小媳妇儿竟然对他人巧笑倩兮,笑得如此好看!
见沈墨突然进来,沈佑立刻乖巧地退出马车,与沈落一道坐在外头,沈墨心中的醋意这才稍稍少了些,撩了撩衣袍坐在温玉书的身侧。
温玉书却突然显得有些拘束起来,每每面对沈墨,他的心总是会跳动得特别快,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二人喝茶聊天,行为举止合情合理,无一丝逾矩的地方。
五天后,马车才驶进良贤镇,停在了温府门口。
守在门口的下人见自家大少爷下了马车,先是一愣,继而狂喜,有人迅速回府通报,有人则立即上前,迎接温玉书。
“见过大少爷!”
温玉书离开良贤镇也有将近一个月了,被带走时,有不少人看了,有关他被劫匪绑走的事情可谓是传得人尽皆知。
温母听闻这个消息后,一直以泪洗面,还感染了风寒,卧病在床多日,虽然身子已经好转,可眉眼间皆是化不开的愁绪,就怕此生再也见不着自己的大儿子。
前世也确实如此,温母再也没有见过温玉书,而这世不同,听到下人通报温玉书回来了,立即带着一双年幼的儿女去往门口。
而沈墨、温玉书等人也在门口遇到了一个熟人――云乐。
因温玉书突然被掳走,温母黯然神伤,那还记挂着要去北长村收租的事情,草草吩咐底下等人去做,也不管账上的事情,只是日日夜夜在菩萨面前上香祈祷,祈祷自己的大儿子能平安归来。
去北长村收租的人早已被云乐买通,其他家的还在收,就他家的没收,不仅如此,云乐在温玉书不再的这些日子,在钱向明的支持下,开了一些吃食的商铺,卖得是这个世界所没有的美食。
小酥肉、烧烤、炸串还有龙虾牛蛙等等。
除了吃的,他还卖起了布料,胭脂水粉等物什。
吃食、布料、胭脂水粉这个世界自然也是有的,可不论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自然是比不上云乐前世生活那个科技文明高速发展的世界。
云乐在现代其实就是个普通大学的普通大学生,家境一般却也不穷,喜欢吃喝玩乐,花着家里的钱亦或是男朋友的钱,说不上多差,却也绝对算不上优秀。
可奈何这个世界无论是什么都落后自己所在的现代社会,有很多常识在这可以称之为智慧,他又好运地遇到了贵人,开店营业什么的,只要他说出大概的理念就有其他人花时间花精力去做。
毕竟不论在那个时代,总有各方面的能人巧匠在,有了方法何愁做不出好东西。
而今布行和胭脂水粉才刚起步,小吃美食店已然俘获了大部分良贤镇人的胃,名声一传再传,就连其他县甚至更远的地方都闻讯而来。
温家的产业各式各样,在良贤镇是最大的富商,虽说大部分赚得银子都不是从良贤镇得来的,而是在其他各地,但是云乐这么一弄,还是让温家损失了不少,至少温家的脸面折损了不少。
温家的酒楼饭馆无人问津,云乐开得小客栈却高朋满座。
一个不过靠种庄稼维持生活的哥儿,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却突然开起了店营生,生意却好得让经营多年的老店都比不上。
当然,这些温玉书并没有多么在意,前世是因为他不在了,才给了云乐机会,现在,他还在呢,云乐怎么过得逍遥自在都好,就是不能对他温家下手。
想踩着温家上位,想都不要想。
本以为再次遇到云乐,心里会是怨恨愤怒恨不得立刻上去弄死他,但其实并不是,没有想象中愤怒、怨恨,只有一丝担忧。
担忧沈墨对云乐的态度。
所以在看到云乐的刹那,温玉书下意识向沈墨投去了目光。
而此刻,云乐的目光也紧紧地锁在沈墨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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