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我还能吃十斤
“是这样嘛?!”
以上这些都是张然的猜测,但是他觉得可能性很大。
他打算在煮一些食物喂给“泡面”吃,如果海岛改造等级进度值提升了,就证明他的猜想是正确的,可是从意识空间退出,张然一睁眼看到“泡面”以极快的速度往丛林方向跑。
他在后面一连喊了几声,“泡面”都没有回来,甚至连头都没有回。
“回来啊,泡面,别急着走,有好吃的!”张然喊道,“咱们还有三条大鲷鱼没吃呢,红烧鲷鱼、清蒸鲷鱼、水煮鲷鱼、鲷鱼三吃、酱汁鲷鱼、煎鲷鱼段,一个比一个香!”
“嗷嗷嗷!”
“泡面”头也不回,吃你妹!
再吃贞操都没有了,它好不容易才从张然的魔抓中逃了出来,怎么可能再回去。
不回去,绝对不回去,打死也不回去!
猴子跑了,越跑越远,任由张然在后面如何呼唤,它就是不回来。
张然叹了口气,算了,也不急于这一时。
虽然还有1点就可以将海岛改造等级提升至一级,到时候会出现什么变化,他心里面也很好奇,不过自己再不回去,老妈大概就会发现他不见了。
这时候再做美食去引诱猴子显然不太现实,先回去,等中午前后再进来。
张然压下心中的急迫,意识选中离开海岛。
眨眼间,他回到自己小屋的床上,外面的天刚蒙蒙亮,屋子里面很乱,从小到大,张然就生活在这里,占据屋子最大空间的就是靠近门放置的这张床。
在床旁边有一排打在墙体上的书架,上面到没有多少书,反而都是各种杯碗和玩偶。
这些玩意全都是老妈到银行存款时,银行送的礼品,因为太多了,家里面也用不上,也没地方摆,最后全都放到张然屋子的书架上。
当张然出来的时候,老爸正在厨房准备早饭。
张然他爸常年如一日的坚持每天晚上九点钟上床睡觉,早上五点钟起床,给张然和老妈做一些粥和咸菜,自己顺便吃一口,就出门锻炼,等到八点多直接到店里面开门营业。
对于老爸的生物钟,张然还是很佩服的,据说这是他当兵时留下的习惯。
至于老妈,因为年轻时看深夜电视剧留下的习惯,长期失眠,每天晚上不到十二点不睡,早上不到十点钟不醒,倒是和张然的作息时间同步。
看到张然从房间里面出来,老爸有点儿惊讶。
“小然,你今天怎么醒那么早?”
“我和他们约好了去赶海!”张然说,直接穿鞋准备出门,“早饭不用给我准备了啊!”
“你这孩子,我都做好了,怎么又不吃早饭……”
张然没听到后半句,还吃什么早饭,要知道在您老人家睡觉这功夫,他都吃了一条四十斤的鳗鱼,还有一大份海鲜大杂烩、几个大海星做的鸡蛋糕和大米粥。
哪怕因为跨越空间缘故,时间不同步,可这些东西张然确是实打实的吃了下去。
再吃,他可扛不住!
张然直接将自己带回来的海鲜装好,开车来到早市。
市场附近熙熙攘攘,有很多人出来买菜,连路边位置都已经有不少商贩。
张然来到昨天的路口,发现自己经常摆摊的地方被占了。
占了他位置的家伙是一个脏兮兮的胖子,他卖的也是海鲜,大约有十几个品种,包括胖头鱼、小黄花、偏口鱼等等,每一样都不多,个头也不大,而且很不新鲜,都是死的。
张然打量了几眼,这几乎是大部分小摊贩的现状,没什么奇怪的。
至于对方站了他常用的摊位,也没啥好说的。
散户就这点不好,地摊的位置可不分是谁的,都是先来先得。
没办法,张然只好在路口里侧的小道找了一个地方把摊子摆好……
张然不知道,在把将地摊摆上三十多分钟前,已经有人来找过他。
是昨天晚上从他这里买了五斤蛤蜊的大叔,大叔的名字叫做周国兴,将近六十岁,因为早年干销售的缘故,经常应酬喝大酒,久而久之喝酒上瘾,甚至有点儿慢性酒精中毒。
前几年,他每顿饭哪怕是一个人吃,都要喝上二斤白酒,然后再来四瓶啤酒缓一缓,这两年因为身体的原因,白酒戒掉不喝了,但每顿饭时的四瓶啤酒确是雷打不动的。
酒精上瘾诸多坏处暂且不说,有一点却让人无法忍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国兴突然发现自己的味觉渐渐丧失,吃什么东西都品不出滋味来……
没错,因为酒精的缘故,周国兴吃什么都没有味道,他的味觉退化了,不管再美味的东西到他嘴里面都平淡无味,他做菜时放的盐和辣椒越来越多,口味也越来越重,可是……
随时时间的推移,外部的调料刺激已经无法让他产生满足。
现在每次吃饭,周国兴都觉得没意思,他根本吃不出味道。
味同嚼蜡,大概就是形容他现在这种状态,简直是一种折磨。
为了对已经退化的味蕾进行刺激,好让自己感受到滋味,周国兴越来越偏好咸菜、泡菜和其他诸如酸菜、鱼腥草、辣椒之类的食材,炒菜的时候再重重地加上三大勺盐。
家里面老婆孩子每顿饭都咸的大呼小叫,周国兴也很苦闷,直到昨天晚上吃到张然卖的蛤蜊,在蛤蜊入嘴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发现自己消失已久的味觉居然回来了!
鲜,实在太鲜了!
张然的蛤蜊,帮助周国兴找回因为酒精中毒而消失已久的味觉。
他已经很久没有品尝到这么鲜美的食物,久到他甚至忘记鲜的味道是什么样子。
昨天晚上,周国兴自己一个人将五斤蛤蜊全部吃吃掉不说,甚至连酒都没有喝。
这简直不可思议!
他上一次吃饭时没有喝酒,一直可以追溯到三十多年前。
这段期间哪怕因生病身体难受,他都会忍不住喝上一瓶啤酒的,实在是不喝不行啊,不喝身体更难受,忍不住发颤,但是昨天晚上这一顿,因为蛤蜊的味道实在太鲜了,鲜到让他忘记了喝酒。
真的是太好吃了,如果要对蛤蜊的味道发表感言的话,周国兴只想说一句。
那就是我还能吃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