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远这边赶回局里换衣服去了,而刘队在给李局汇报后,便开始准备相关车辆打捞事宜。
公安局在政府各职能部门中,也算是比较强势的部门了。
要调动一些资源从河里将一辆车打捞上来,并不需要费太大的劲。
还没等慕远回到局里,一辆吊车就已经出发前往8201国道72公里处,一同出发的还有李局、刘队和两位刑警,同时还有两位专门负责痕迹检验的技术民警。
可是当一辆吊车步履蹒跚地穿过那段土坯路,来到河边,没过几分钟,现场的人有些傻眼了。
车在哪儿?
他们当然知道车在眼前的河里,而且已经派人下去查看过了。
可下去的两个人,潜下去二十多秒后,相继冒出头来。
没发现车!
为什么没发现车?因为他们都已经潜了差不多十来米深,可还是没到水底。
两人是刑大专门请来的水下救援人员,在这方面,别人是专业的。
虽然警察负有扶危救困的职责,但并不表示每一位警察都是超人,上能攀山,下能蹈海。事实上,警察也是人,甚至现在的警察因为沉重的日常工作,使得他们用于锻炼的时间还比不上普通的群众。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实中涌现的勇斗歹徒、舍身救人的警察事迹,其主人翁除了拥有一颗对这份职业的认同之心外,他们与常人也没多大区别。
甚至于,他们内心深处也是怕死的,但因为职业的责任感、荣誉感,他们就冲了上去。
现在这种情况下,并非什么紧急情况,也不需要体现什么责任感了,自然就要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可现在,这两位专业人员已经瑟瑟发抖。
“刘队,这河太深了,我们需要把工具带来才能下去。”其中一人一边从水里往上爬,一边大声喊道。
他也担心这群警察误会他们是想撂挑子嘛。
刘队几人面面相觑,这什么情况?刚才小慕不是说在水底发现了车吗?
难道自己跑错了地方?
这也不是不可能,毕竟他们刚刚只是通过电话沟通,慕远口述给他们的方位。
8201国道72公里,这段路上土坯路万一不止这一条呢?虽然他们已经经过的路段确定没有土坯路,但谁知道再往前走有没有?
“要不我们再往前看看?”刘队看了看李局。
李局顿了顿,道:“肯定是这里!虽然前面可能还有土坯路,但土坯路还能正好有座没修好的桥不成?还有这车辙痕迹,总不能也是巧合吧。你给小慕打个电话,问问到底是咋回事。”
刘队一想也对,当即拿起手机便给慕远拨了过去。
“小慕,我们这边没有发现车,潜水的人说水太深,潜不下去。你……”
不等刘队说完,慕远便道:“水还是有点深的,具体有多深我也不是很清楚,应该是在二十米以上吧,当时我一个猛子扎进去,也就没注意这些。”
刘队:ヽ(*。>Д<)o゜……
刘队整个人呆滞在那里,手机都差点掉了。
你一定是在逗我对吧?你个猛子扎进去二十米深?你是觉得水的阻力不存在?还是觉得自己的密度很大?
虽然你每顿饭确实吃的比较多,但这最多影响你的体重,不会影响你的密度……呃,好像体重也没啥影响。
刘队转头看了看河面,那不到20米的河面宽度让他很是怀疑。
“你确定这条小河就有二十米深?”
慕远道:“真有!这应该是一道峡沟,既陡又深的那种。”
刘队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能说啥?表扬一下慕远水性真好?他真不想表扬,他当时要是在现场,甚至都不会允许慕远跳下去。
“那行,我们这边再想想办法。”刘队说道。
慕远沉默了顷刻,道:“需不需要我过来帮忙?”
“不用。”刘队立刻道:“我们请了专业的潜水员,没问题的。”
“那好吧!我去吃饭了。”慕远回答得很欢乐。
刘队:我怎么感觉你说过来帮忙是敷衍呢?
可惜这时候慕远已经挂了电话……
李局见刘队放下手机,连忙问道:“老刘,小慕怎么说的?”
刘队摸了摸后脑勺,苦笑道:“他说这河水深度在20米以上。”
“原来是这样。”李局恍然应了一句,可下一秒他脑门一跳,道,“你是说这小子潜到了20多米深的水底?不要命了?”
刘队无奈地应了一句:“他还活着。”
李局苦笑一声,他当然也知道还活着,可这小子这么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呢?
上次慕远还在青龙街所的时候,他就听说这小子曾在十多层高楼上爬楼救人,虽然也没出现什么不好的事情,最后也顺利将人救下来了,可万一手滑呢?
这次也是一样,20多米深的河,真要有个抽筋什么的,谁来救你?
“你以后多看着这小子。上次在青龙街所爬楼救人也就算了,毕竟情况紧迫。可这次又不急,找人带齐工具下去不就好了吗?居然当场就跳下去,当自己是超人啊!”
对于李局的吩咐,刘队只好点头应下。
随后,刘队将情况向那两位刚刚爬上来的潜水员做了说明。
这两人除了惊叹之外,倒也没有更多的情绪。毕竟,这世上能够徒手潜水20米的人还是不少的,只不过他们做不到罢了。
唯一让他们觉得有些郁闷的是,你们公安局都有这样的牛人,何必找我们来干这事儿呢?
但考虑到自己也不是无偿提供服务,这样的话最终也是没说出口。
相反,他们还有一些庆幸,至少这个“神秘”警察抢饭碗的意识不是很强……
差不多等了一个多小时,两套专业的潜水服送过来,还带了氧气罐。
两位潜水员又一次跳入水中。
这次就很顺利了,不到半分钟,两人就相继从水下冒出来。
“下面确实有一辆车。”其中一人高喊一声,语气中透露出一股兴奋,“车牌是西D91Y21。”
李局一听,顿时大喜,道:“好!快下去把绳索固定好,尽快把它弄上来。注意安全。”
两位潜水员当即拿着专用的缆绳,再次潜入水中。
几分钟后,他们冒出头来,对着上面比了个OK的手势。
一切准备就绪,吊车开始工作。
随着那绳索逐渐绞起,上面的几位警察心也逐渐被提起。
各种巧合堆积在一起,那就不能再用巧合来解释了,他们内心均已肯定,这辆车肯定就是嫌疑人运尸的车辆。
现在就看能不能从车上找到一些比较有力的证据了。
若是能直接找到证明嫌疑人身份的东西自然更好,不过想来可能性不大。
很快,水面开始涌动起来,紧接着车头冒出,那黑色的车身上沾了不少的污泥,将周围的水都弄得浑浊了。
在看到车头上车牌号码的那一瞬间,李局等人彻底放下心来。
有些东西,确实只有自己看了才踏实。
一眼看过去,这辆车的驾驶侧车窗玻璃破碎,其余地方倒也没有太多痕迹。
在刘队的指挥下,这辆绝对已经报废的黑色小轿车稳稳地落在了一块平地上,然后那两位负责痕迹检验的民警上前对其进行仔细检查。
大伙儿对于痕迹检验并未抱太乐观的情绪,毕竟这车在水里都泡了五六天,指纹什么的肯定是没有了,受害者的血样应该还有可能采到。
似乎看起来采集到这个血样对于破案没有多大意义,案发现场的血样多了去了,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一旦成功在这辆车上采集到受害者的血样,这就是一项有力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确实使用了这辆车运送尸体。
而若是没有这血样,那么一切都只是建立在一种理论推演的基础上的,两者的区别可就大了。
一番忙碌,终归不负众望,两位技术民警成功在后备箱中发现了疑似血迹的黑褐色斑块。
不仅如此,他们还幸运地在驾驶位座椅头部位置发现了一根头发。
那血块肯定是能做DNA鉴定的,不过这根头发能不能发挥作用,就不太好说了。
初步检查结束,李局便指令让人将这辆车运回分局,然后一群人便撤了回去。
……
慕远吃过午饭,已经是下午3点了。
没办法,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快12点,能在3点前把午饭吃了,已经算是不错了。
感受着自己胃部的疯狂蠕动,他甚至有种错觉,就是一块铁,自己的胃也能把它给消化了。
回到自己办公室,慕远发现自己现在竟然无事可做了。
命案确实紧迫,但他现在也没有更多的办法。
按照慕远的思路,自己必须将嫌疑人最近一次活动轨迹锁定在一天之内,这才具有跟踪的价值,否则他就算有再多的时光回溯符都不够用。
而这一切,就需要锁定嫌疑人的身份。
现在嫌疑人所使用的车辆已经被核实,以车找人问题应该不大,除非这辆车也是嫌疑人偷来的,不过想来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