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立在旁边的仵作出声道:“确实重了一些,也胖了一点儿。家里的鞋子套上去都有些紧了。”
司马凤挑挑眉头,没有出声。
他低头去察看小童额上的伤口。伤口是从桥上摔下来后被溪中石块造成的,口子很大,是致命伤。司马凤打量着小童手脚的衣裤:“这些衣服是新换的?”
“不是。”巡捕说,“他家人确实想给他换衣服,但我们大人说不可破坏尸体,当时他家人已套上了一只鞋子,最后被我们剥下来,仍旧穿着死时的衣服。”
“这是死时的衣服?”司马凤又挑了挑眉。
巡捕点点头,明白他的意思:“没错,他摔下扶燕溪的时候,穿的就是这身新衣服。”
司马凤示意仵作上前。仵作所说的话和他观察到的并无不同:小童鼻腔和喉中存有积水,但真正有威胁的伤是额上的口子,撞击之后立刻血流不止,小童在昏迷状态下大量失血,且呈现出溺亡迹象,若要真正判断怎么死的,还得剖尸检验。孩子身上并无任何外伤,全身十分完整,甚至可以说健康。
“小的不能剖尸。”仵作说,“以往随小人一起探查尸体的都是巡捕伍大人。但伍大人回乡探亲了,这孩子的尸身便一直放着。”
司马凤了然地点头。大部分的仵作确实不被允许剖尸,因仵作这行当低贱,多为“贱民”担任,死者为大,贱民便不容许随意翻检和解剖尸体。
他冲阿四勾勾手指,阿四立刻将他的皮袋子递过去。
“阿四,你和仵作还有这位巡捕大哥留下,其余人先出去。”司马凤从皮袋子里取出薄刀子等用具,“我来剖尸。”
众人站在义庄外,一时无事可做,面面相觑。
永波等人跟巡捕说起甘乐意这位了不得的仵作,谁料他们竟然也听过甘乐意的大名,众人大喜:终于找到了共同话题。
于是诸人聊起甘乐意的各种八卦,足足讲了半个时辰。
讲饱了甘乐意,开始说起如今这案子。
有巡捕愁眉苦脸:“我昨夜都不敢回家,卢员外家里那些人堵着那巷子,看到我就拉着问个不停,不许我过去。”
“卢员外是谁?”永波好奇道。
“荣庆城大户。”那巡捕压低了声音,“第二个死的娃子就是他的孙子,独苗。他儿子早年在外头死了,就留下这一个孩子,如珠如宝地疼着,谁料竟横死在扶燕溪中。”
“其余两个孩子也是富贵人家?”
“不是。第三个孩子是普通人家,第一个孩子,就那个女娃子,连父母都找不到。”
“找不到?”司马家众人都吃了一惊,“自己孩子没了,怎么还有找不到这一说?”
巡捕们纷纷七嘴八舌地说起来。原来他们把女娃子的尸体捞出来之后张榜寻了数日,但一直没人来揭榜。后来巡逻的时候也留心探问了荣庆的百姓,都说最近没有丢过女娃娃。最后还是师爷细心,在案卷里翻出了一个月前的一件事:有一对路过荣庆的夫妻跟巡街的巡捕报告,说自己的女儿不见了。那夫妇是到另一个城市去干活的,正巧过了年,拖家带口地去别处讨生活。谁料两人在荣庆城外的茶摊歇脚片刻,一扭头孩子就不见了。
巡捕报告了师爷,师爷便把这事情记录在案。但找了半个多月都没寻到那小姑娘踪迹。夫妻俩估摸着是被拍花子掳走了,哭哭啼啼地带着另一个孩子离开了荣庆城。
“那小姑娘手上有个烫伤的疤痕,和我们发现的尸体对得上,应该就是了。”巡捕叹了口气,“就在赤神峰脚下不见的。那地方人来人往,到底是怎么把孩子掳走的,我们都没想明白,也找不到线索。”
永波想了想,开口问道:“那茶摊是什么人开的?”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是那茶摊主人做的。”巡捕摇摇头,“茶摊上其实没有主人。每日早晨乌烟阁的人将煮好的茶水运到茶摊,只留两位帮众看着。那茶水是不要钱的,谁路过都可以去喝。茶摊里头人很多,那两个帮众也说没看到有人掳走小孩子。且茶摊四面通透,没有砖墙,只是个简单的大棚子,根本没有藏人的地方。”
司马家的人听到乌烟阁的名称,都纷纷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江湖分地域,地域有帮派。在郁澜江流域上游,最有名的帮派非乌烟阁莫属。
义庄里头,司马凤也正跟阿四提起乌烟阁。
“乌烟阁是荣庆城周围最大的江湖帮派,不仅规模大,名气也大。”他一边仔细翻找着小童胃内的食物残渣,一边说话,因为口鼻蒙着布巾,声音有点儿不透气,“但荣庆官府是不会寻求乌烟阁帮助的。乌烟阁的名气和威望比荣庆官府更甚,若是向这样的江湖帮派求助,只怕后患无穷,得不偿失。”
阿四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方才屋内留下的这位巡捕说荣庆城人口众多,又人来人往,难以调查,他便提出可以向江湖帮派寻求帮助,如同少意盟附近的十方城向武林盟主林少意求助一般。但司马凤否定了他的这个提议。
“乌烟阁创立于五十年前,现任阁主名唤邵金金,是前阁主的独子。我在武林大会上见过他,人挺好,没有架子,也足够风度,但相交不深,不好评断。”司马凤叹了口气,转身将手里的食物残渣放在身后矮桌的布片上,“胃内食物有荤有素,不像是受到虐待。”
一旁的仵作连忙接口:“是的。前两个孩子我和伍大人剖尸之后也发现了这状况,胃内食物不少,且不是粗食。根据食物的化用程度,前面两个孩子都是在服用食物后的三个时辰内死去的。”
“这个也是。”司马凤除去手套,在一旁的水桶内洗净了手,“这三个孩子确实是被掳走的,但不受虐待,且被好生喂养着,死时穿的还是新衣。这犯人对他们不错。”
待看过第一个死去的小女童,司马凤略略惊讶地咦了一声。
“什么?”阿四连忙凑过去。
“你瞧她头上,还有她腰带、鞋袜。”
阿四看了半天,没法从这具已经半腐的尸体上察觉什么端倪。
“发带和发髻上的小花都是蓝色的,她的腰带和鞋子也是蓝色,袜子是白色,但有蓝色花纹。”司马凤说,“她死时穿的这衣服是搭配好的。”
阿四恍然大悟,连连点头:有道理。
“这孩子摔下扶燕溪时脸庞朝上,伤口在脑后。”仵作补充道,“她双颊红润,还有着点儿脂粉香气。”
“喔唷。看来犯人或是共犯里头,至少有一个女人。”司马凤说。
巡捕在他身后点头:“是的。这小孩脸上的脂粉涂抹得十分自然均匀,且看发髻和衣着,是精心打扮过的。”
离开义庄后,巡捕跟司马凤说了不少其他的信息。
因第二个孩子是城中大户的孙儿,那卢员外花了不少钱雇了不少人,大张旗鼓地找了好些天,但什么都没找着。城中人也因此都知道了有孩子失踪的消息,因而在扶燕溪中再次发现孩童尸体的时候,流言四起,无法控制。
这孩子的脚上还发现了一小块足金的薄片,被一根红绳系在脚踝上。金片正面是一条张牙舞爪的小龙,背后是一个“瑞”字。然而询问之后却发现,金片不是那孩子的。
“瑞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字,寻常百姓不敢用这么大、这么重的字。”巡捕说,“我们立刻查找了全程带瑞字的人,结果只发现了三个,且三个都是年过古稀的老人,没有作案可能。”
“卢员外是大户……犯人索要过钱物吗?”司马凤问。
“没有。”
“那他的目的就不是钱财。”司马凤平静道,“城中大张旗鼓地找了那么一通,他丝毫不受影响,也没有动摇,竟然还能顺利将孩子杀死,且又掳走、杀害了第三个孩子。金片不是孩子的,那就应该是犯人留下来的。他留下物证,或者是胆大包天,认为你们没能耐抓住他,或者是脑子不正常,压根儿没注意到自己留下了物证。掳走孩子,其间一直照顾得很好,最后却又杀了他们……这犯人要不是不正常,要不就是心智坚定,心思缜密,绝非普通人犯。”
“我们在找拍花子……”
司马凤打断了巡捕的话:“不是拍花子。拍花子只想要钱,即便杀人也悄悄地杀,怎么还会故意把尸体扔在热闹的溪水之中?”
他想起那个声称看到红衣女人的小孩,想着要顺道去问问。想到小孩子,又想到拍花子,司马凤心道最近这几个月怎么那么多和拍花子有关的案子,多得让他都觉得诧异了。
转过街角,他不由得勒紧了马头。路面上有几个孩子正在嬉戏打闹,其中一位穿着白色衣衫,一晃眼间竟有些像幼年的迟夜白。
司马凤脑子在飞快地转,转着转着又分出半缕来思念见不到的迟夜白。
想到他幼时和自己手拉手,亲热可爱,想得心中又酸又甜又苦。
那几个孩子听到马蹄声,纷纷躲到路边,抬头看着从面前经过的高头大马。
司马凤看了一眼,突地想起那三个死去的孩子来。
都是挺好看的孩子,浓眉大眼,尖下巴挺鼻子,仔细一想,似乎隐约还有些相像。
正在心中对比着,忽听身后有人骑着急马匆匆赶了上来。
“各位大哥,快、快回府!”那巡捕说话都结巴了,“又、又、又有孩子不见了!”
“在哪里不见的?”巡捕们吃了一惊。
那巡捕似是要哭出来了:“就在府衙门口,一眨眼就没啦。现在府衙外头围满了人,石狮子都被挤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