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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六章 快刀

这个武圣超有素质 踏雪真人 9442 2024-10-21 04:53

  哪怕是继承了血脉中传承的能力,妖怪也大都粗鄙不堪。

   少数妖怪机敏狡诈,却也难掩凶性。

   青枫虽是妖族,却厌恶妖族这种天生的凶残、暴戾,厌恶妖族粗鄙、无知。

   她见过一些人族修者,人族修者大多仪表整洁,谈吐优雅。

   尤其是一些高阶修者,那种矫矫不群飘逸超凡的气度,更是让她倾佩。

   青枫以为,妖族都要化身成人形修炼,就是因为人形是最高级的生命形态。

   人族修者的法术、文化、社会体系,也自然是最好的。

   就她所见,人族显然更和谐更团结,不会整天互相战斗厮杀。

   至少,人族强者不会让人族大规模战斗杀戮。

   明王宗虽然实力强大,还有化神强者,却终究摆脱不了妖族本性,这才有了六十年一次小型血祭,三百年一次大型血祭。

   青枫对此很不理解,很不赞同,甚至很厌恶。

   但是,她知道在明王宗内绝不能质疑血祭。任何质疑者,都会被无情碾成齑粉。

   就是如此,也不能阻挡青枫对人族的喜爱。

   她搜集人族的法术,搜集人族的衣服饰品,搜集人族的书籍等等。

   在衣着打扮言语谈吐上,她也尽量做到自己理解的优雅。

   可惜,在妖族这里过于优雅含蓄,会被认为软弱可欺。

   青枫不得不保持一种锋芒毕露的姿态,防止不必要的麻烦。

   就是如此,石九峰之类的家伙还是觉得她好欺负,总想来站她便宜。

   青枫对此深恶痛绝,可石九峰修为比她还强不少,地位也比她高一些,她又不能真的为了点小事和石九峰翻脸死斗。

   这次血祭,又被石九峰纠缠,她心里真是厌烦之极。

   突然间在众多喧嚣浮躁妖怪中看到气度沉凝的高谦,青枫就觉得眼前一亮。

   而且,高谦的沉凝是自然而然的平静内敛,并是不是那种狡诈阴险。

   青枫深深看了眼高谦,心里很是遗憾,为什么青叶岛就没有这样出色的妖怪,简直比人族修者更有气质。

   其他妖怪可不会像青枫这么多想法,作为化形三次的妖怪,他们都有丰富阅历。

   一群妖怪都看出了高谦不一样,一看就是个能打的。

   只是到底有多能打,这就不好说了。

   别的妖怪精血旺盛,气息炽热如火,看一眼就能估量个大概。

   高谦气息内敛,却是看不出具体的修为。

   马原比较会处理妖际关系,总是嘻嘻哈哈,这里大部分妖怪都和他处的不错。

   不过,涉及到血祭旗手,却没有妖怪会让步。

   “就凭这小子,哈哈哈……”

   “看着人模人样的,在咱们这可不行!”

   对于妖怪来说,人模人样可不是什么好词。

   马原不过随口吹牛,本意就是转移话题,可没真指望高谦能拿到旗手。

   旗手这拉风了,手举大旗的妖怪自然会成为众失之的。

   从以往的血祭来看,第一拿到大旗的妖怪必死。

   石九峰趁着众多妖怪议论的时候,他用手指了指高谦。

   九峰岛的一些妖怪,都注意到石九峰的手势,一起看向高谦。

   众多妖怪中高谦还是非常特殊的,非常有识别度。

   九峰岛为首的几个妖怪,都是一身的鳞甲,狭长脸上满是凸起黑红疙瘩,在千奇百怪的妖怪中也丑的惊心动魄。

   这些都是石九峰的血脉后裔,他多年辛苦播种的结果。

   对于这些血脉后裔,石九峰完全是放养。只有在残酷的战斗中活下来的后裔,才会投入资源培养。

   这次带来九个后裔,是一母同胞。他们母亲是一只剧毒蟾蜍。

   这些后裔天生就能驾驭剧毒,又擅长吞气变化,身体天生鳞甲,筋骨强横,可以说兼具了父母双方的优点。

   因为是一母同胞,又从小一起长大,九个后裔

   对于这九个后裔,石九峰颇为看重,甚至破例让他们姓石,从石一到石九,都赐了名字。

   有了这九个后裔,石九峰自信能稳稳拿到旗手。

   旗手可不止是个荣誉,更代表着巨大利益。

   小小马原不知死活,还敢和他吹逼。就让几个孩子撕碎那小子,看马原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日行中天,年纪最大的飞叶岛主熊强把修罗明王大旗高高举起,然后用力投掷到高台下的地面上。

   所有叫嚷吵闹的妖怪们,都被大旗所吸引,一双双眸子里都是毫不掩饰的贪婪。

   熊强高声喝道:“我数一百个数,一百个数后,大典正式凯硕。

   ”

   有了熊强这句话,一些胆大无脑的家伙向着修罗明王大旗围拢过去。

   拿到大旗就能获得修罗明王加持,越战越强。

   一些妖怪自恃武力,总觉得拿到大旗就能所向无敌。

   这也是妖怪们头脑简单,很少会去想什么策略。

   既然是争夺大旗,当然要奋勇向前。

   当然,大部分妖族还是没这么勇勐,他们目标是活下去。

   趁着大典还没开始,他们可以先跑远一点。

   高谦自然不会急着抢大旗,就是这个身体有这个能力,也没必要如此高调。

   这不符合他的人设。

   侯小毛紧紧跟着高谦,他机警四处打量,一面还给高谦提意见:“我来的时候看到一个很隐蔽山洞,不如我们去里面躲两天……”

   按照侯小毛的想法,前几天大家都很有精力,战斗一定惨烈。

   最好是先躲的五六天,都妖怪们都打累了再出来捡便宜。

   “不去。”

   高谦只说了两个字,山洞狭小,也不知里面情况。

   跑到山洞里,别的妖怪随便放个火施展个法术,就只能硬挺着。

   那是死地,他可不会去。

   侯小毛有点小聪明,却也只是小聪明。他既不懂得战斗,又没有任何谋略。

   高谦也不会和他解释太多,没有这个必要。

   查数的熊强的中气充足,高谦带着侯小毛进入一片树林后,还能听清楚对方查数的声音。

   在这个位置,已经看不到高台了。只是周围还有一伙伙妖怪匆匆路过,他们也都急着找个安全地方。

   妖怪虽然粗鄙,可能化形成功,终究不会太傻。

   大多数妖怪也很清楚自己的实力,冒然加入血战是必死无疑。

   在这种规则下,找个地方隐藏自己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也有妖怪觉得高谦和侯小毛妖单势薄,看上去很好欺负。

   走着走着,就有一伙妖怪跟上了高谦和侯小毛。

   侯小毛吓的脸上绒毛都炸起来了,他不停回头打量,满脸的不安。

   这副畏惧胆小的样子,更激发了后面一伙妖怪的凶性。

   “老大、快点,后面家伙跟上来了……”

   侯小毛发现高谦越走越慢,他急得急忙去拽高谦手臂。

   高谦随手拍开对方毛茸茸爪子,他返身迎着后面一群妖怪走过去。

   这里本就是战场,要杀够一百妖怪才有资格活下去。光躲是没用的。

   既然对方主动送上门,这里妖怪又不多,那还客气什么。

   后面那群妖怪都有点意外,不明白高谦怎么有胆子自己跑过来。

   不过,那也不重要了。

   为首的高大妖怪举起手里铁棍高声大叫:“弄死他!”

   这妖怪身高九尺出头,满身黑毛,肌肉壮硕,看着就充满力量感。

   他叫嚷的声音非常高亢,却并没有真正动手。

   动手的反而是大汉身边的两个身材矮小妖怪,这两妖怪容貌丑陋猥琐,看着很像是两个老鼠。

   但是,他们身上却长着一些尖刺。

   两个小妖一抬手,身上尖刺就化作一片密集箭雨射向高谦。

   另外有几个小妖,对着高谦勐吐了几口惨绿毒气,还有喷出黑色毒液,还有两个放出一片巨大火光。

   化形的妖怪,都能把原形的天赋能力转化为法术。

   看着不怎么入流,其实都颇有威力。

   一群妖怪平日里经常的配合,虽说没什么具体阵势,动起手来还是有点默契。

   反正就是上来全力勐攻,争取一波灭了高谦。

   转眼之间,火光、毒气、毒液就把高谦淹没了。

   后面的侯小毛吓的仓惶后退,他觉得高谦情况不妙,现在赶紧有多远跑多远。

   就在这时,一抹雪色刀光破空疾斩,分火破气,荡开了激射的毒刺,瞬间斩到了满身黑毛高大妖族面前。

   这个高大妖族也吓了一跳,他本能挥棍勐砸过去。

   雪色刀光却先一步斩落,把高大妖族斜着斩成两片。

   高大妖族虽然身体坚硬如同磐石,在五百斤的龙鳞刀下,却脆弱的如同豆腐。

   刀锋过处,身体断裂的异常平滑。

   五尺长刀顺势一转,把发射毒刺两只小妖脑袋带飞。

   跟着长刀连斩,森冷如雪刀光如同匹练一般席卷而上,卷起血肉四方迸射。

   仓惶后退的侯小毛看到了这一幕,他张大嘴巴呆立在原地,完全忘了自己要干什么。

   侯小毛知道高谦会用刀,刀法应该很厉害。但是,他对这个厉害其实没有什么概念。

   妖怪都会天赋法术,不过,大多数妖怪打架还是凭肉身搏杀。

   所以体型巨大的妖怪,总能占据优势。

   妖怪们也会练习武技,也就是搏杀技巧。

   侯小毛还学过一点剑术,以他来看,刀来剑往到最后就是比谁力气大,比谁更快更狠。

   高谦以刀破法,已经非常夸张了。刀光如同滔滔大潮席卷一切,这已经超出侯小毛对武技的理解。

   在他看来,这更像是某种神通法术!

   其实高谦只是随意连斩,都没真正发力。只是一刀连着一刀,在侯小毛这等低阶妖怪眼中,刀光已经连绵成潮。

   两个呼吸间,一伙十几个妖怪已经被尽数被斩杀。

   高谦手挽刀花甩掉了刀刃上的血迹,这才收刀入鞘。

   刚才斩杀的众多妖族,其精血已经有一部分被刀柄上血龙布吸收。

   普通人使用刀剑,其实都会在刀柄剑柄上缠上剑衣刀衣防滑。

   真正用来实战的剑器,都会如此。

   马原送的血龙布卷,就被高谦拿来缠在刀柄上作为刀衣。

   其实他力量强横,原本不需要刀衣。只是看上血龙布卷的吸血反哺能力。

   血龙布卷吸收的这一点点精血,对龙鳞刀的影响微乎其微。

   不过,积少成多,刀衣这样不断吸收精血反哺龙鳞刀,总有一天能提升龙鳞刀的品质。

   高谦对妖族尸体毫不在意,侯小毛却不澹定了,他颠颠跑过来说道:“老大,我帮你收拾……”

   高谦虽然看不上这些妖怪,却也不会阻止侯小毛。

   妖怪都习惯了带上所有身家,就算这些小妖穷的要死,捡尸总能有些收获。

   侯小毛得到了默许,兴致勃勃在破碎血肉中挑挑拣拣。

   他经常当小偷,眼睛很毒,很擅长搜刮东西。

   没一会功夫,已经把尸体翻了个遍。

   “老大,这些都是精血,还有丹药……”

   侯小毛捧上一堆东西,其中赤红如枣的精血最多。

   高谦随手挑了几个品质好收下,剩下的就不要了。

   这也大大超乎侯小毛的预料,他有些不能置信的问道:“老大、这些都给我了?”

   高谦没理会侯小毛,他提着刀转身就走。

   侯小毛却大喜过望,他毫不客气连吞了两团精血。

   作为一个小妖,他日子过的非常艰难。这些精血品质虽然不高,他也很少能吃到。

   两颗精血下肚,侯小毛小脸涨的通红,青筋都蹦起老高,眼睛更是溢出血来。

   他修为太差了,勐然吞服两颗精血,差点把他撑爆了。

   就是这么惨,侯小毛还是很高兴。有了这么多精血吞服下去,修为怎么也能提升一两成。

   在血祭大典上能提高一点修为,就增加一分活下去机会!

   高谦两个离开没多久,一伙妖怪就闻着血腥味赶到了。

   看着一地的散碎血肉,这伙妖怪也吓了一大跳。

   有个满身白毛形若老猿的家伙凑在地上看了一会,他连连摇头:“都是被一个家伙杀的,好快的刀,是谁这么厉害!”

   老猿看着树林深处,里面树荫蔽日野草丛生,只有惊鸟在天上哇哇乱叫。

   他犹豫了下说道:“这种高手太危险了,我们换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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