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许,京城。
京都地处许国正中,接连六州,鹤、青、和、景、齐、仓六州参拜,为大许首善之地。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三十万人家。
京城之外山野纵横绵延数百里,水作青罗,山如碧玉。
大道上一列车队悠哉悠哉的向前行程,大大小小的箱子堆满了马车,货物琳琅满目,价值连城。但车队仍旧是不紧不慢的徐徐前行,仿佛不是在护送奇珍异宝。而是远郊踏青一般,没有丝毫的紧张气息。
为首的马车上,一位扛旗的马夫,手中紧握一面商旗,旗上一“李”字,鲜红如血,透出杀伐。
锦秀力馆,李家镖队。
力馆是民间的一个集查案、走镖、讨债为一身的机构。
锦秀力馆更是凭借馆主李伯颐之名,一跃成为京城力馆龙头,深受京城达官显贵们的信任,订单如海潮,事业蒸蒸日上,近些年在京城独占鳌头。
车队行至一处树林,清风浮动间,树叶哗啦作响,时不时出现几声咕咕的鸟啼,更是显得凄凉。
马上一位身材魁梧,身姿笔直挺拔,表情高傲的镖师,对着旁边的人笑道:“听说了吗,最近这一片可不算太平。”
旁边那人附和道:“听说最近这片闹匪患,多家力馆接连被抢,都不敢接受委托了。”
“切,都是些孬种罢了,一群没实力的肮脏之人,也好意思开门营业。”那位魁梧壮汉笑道:“我林成开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人,平时只会敛财收些黑心钱,做些亏心买卖,真遇到山匪便战战兢兢,仓皇逃命,全然不顾自己的名声,更别说雇主的财物了。”
说罢,眼神落在队伍之首的一位中年男人,眼中流露出浓重的敬意,大肆赞扬,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钦佩之意。
“当年李馆主,十四岁便出来走镖,一人一刀,斩杀六名匪徒,一战成命,同时带领锦秀力馆一跃成为京城上流力馆,就连郑府尹都亲自来府,留下一句‘生子当如李常乐’的妙谈。”
被夸的中年男人,只是轻轻的呵呵一笑:“谬赞罢了。”
中年男人正是锦秀力馆馆主李伯颐。
此时的李伯颐,一头乌黑的头发盘束起来,眉眼犀利,身姿健硕,脸上一道深深的疤痕透露着岁月的摧残。
他看向旁边的一位少年:“怎么样,辞己,有什么感受?”
少年十六七岁的模样,眉目清秀,身材曲线倒是极好,一副练家子的模样,不像平常同龄的孩童一般,感觉他早早脱去了稚嫩,有一种说不出的成熟感。
少年转过头,看向父亲,颓然一笑:“没意思啊,习武十年,第一次出来走镖,一路也没遇见个山匪啥的,真是无趣。”
“切不可胡说。”李伯颐看着这个儿子,眼中透出些许无奈,他这儿子四岁便嚷嚷要进学府,学习两年之后,又说学习太苦太累,又弃文从武,不过好在坚持了十年,直到现在竟没叫过一声苦累。
常伴在嘴边的名言便是:“读书苦,读书累,读书不如闯江湖之类的。”
三年前,李长谦便嚷嚷着要去走镖。
“我要去,我就要去。”还没倒仓的稚嫩孩童,抱着李养的腿叫着。
李养将腿上的孩童抱起:“辞己啊,不是爷爷不让你去,此次护送的货物太过珍贵,一路上必定万分凶险,没人保护你啊。”
李长谦歪着头,拿着刀哼道:“我已经练了七年的武了,我才不需要人保护。”
“哈哈哈。”李养仰天大笑,“好小子,有志气,是我李家人的脾气,想去,那便跟着吧。”
李长谦乐呵乐呵,开心极了,提着刀就要冲上马车。
李伯颐一把抓住这风一般的小子,提着就丢进了院子。
十四岁的李长谦已经五尺有余,按理来说不该被这般老鹰抓小鸡一样提起,可奈何他怎么挣扎都挣脱不了父亲枷锁般的五指。
“去什么去,多大点的娃,在练个几年再说吧!”李伯颐摇头,看着这个和自己脾气一样倔的儿子深感无奈。
李长谦不服:“我都十四了,你十四岁的时候,都能斩杀六名匪徒了,我也可以。”眼睛咕噜一转,仰起头,嘟囔了一句:“你是不是怕我抢了你的风头。”
李伯颐哼了一声,扭头就走,疾步走到李养面前小声说道:“爹,你也知道,我们这次护送的货物是什么,这一路上肯定不算太平,十有八九会遇到匪徒截杀,万一对面实力强横,遭遇不测,那……民顾是个读书人,李家得留个能接手力馆的人啊。”
李养点了点头,走镖本就是刀尖舔血的买卖,感觉李伯颐说的在理,就没带上李长谦。
镖队出发的时候,还听到了身后的哇哇的哭声和愤怒的咆哮:“娘,你放开我,我要去,我要去走镖,爹就是怕我抢了他的风头,啊啊啊,你快放开我。”
少年意气,所谓出生牛犊不怕虎,李长谦自认习武七年,一身功夫了得,碰到劫匪,自己必定能斩杀几人,也算为天下积德行善,建功立德了。
可李母就是死活不肯松手,死死的拽着李长谦,直到镖队走远。
三天后,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的李伯颐被一壮汉送回府内,踉踉跄跄的走到王茹兰面前,六神无主:“少夫人,老爷他……”
林成开眼睛含泪,声音颤抖,一字一句的说道:“老爷和二少爷战死了……”
王茹兰身边一位,眉若青黛,嘴唇鲜红似火的女人,闻言瘫倒在地,眼神空洞,口中喃喃:“夫君他……”,话未说出口,便呜呜呜的痛哭起来。
王茹兰看着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李伯颐,连忙叫下人去请郎中,稳定好情绪才看向林成开:“怎么回事?一字一句的与我讲述。”
林成开也收敛好悲伤的情绪,说道:“我与老爷、大少爷二少爷一路护送货物,行至京城边境,遭遇劫匪,我们拼死抵抗,少爷斩杀了十名匪徒,可奈何对面人数实在众多,少爷被砍伤,老爷和二少爷为了保护我们撤退,被土匪斩去了头颅。我拼死才将大少爷救出。”
说完,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重重的磕了一个响头:“怪我保护少爷不利,请夫人责罚。”
旁边的那位美妇人,起身对着林成开就扇了几个巴掌,林成开一动不动,任由雨点般的巴掌打在自己的脸上,一躲不躲。
李长谦看着躺在地上的父亲和哭到昏厥的美妇人,眼神湿润。
李伯颐也算命大,在李府没日没夜托关系寻医师后,竟在一周后醒了过来,醒后的李伯颐第一件事便是上报官府,请求官府出兵剿匪。而后,官府出动,派兵剿匪,事情才告一段落。
据说当时剿匪还出了些岔子,索性最后还是解决了。
“我可不是乱说。”李长谦撸起袖子,右手拔出手中刀刃,轻轻摩擦哼道:“别让我遇到这些匪徒!让我遇到,定要为爷爷和二叔报仇!”
听到李长谦的话,林成开眼中闪过一抹忧伤,随即就充斥了愤怒:“少爷说的对!遇到了,定要报仇雪恨,不过现在看见锦秀力馆的镖队,就怕那些鼠辈不敢造次。”
李养和李仲县死后,林成开便改口叫李伯颐老爷,李长谦和李民顾为少爷。
李伯颐说道:“现在已经到了京城与仓州交界处,此处最近匪患闹得严重,大家切不可掉以轻心。”
“这官兵剿匪,剿个没完,之前官报张贴说是山匪已经被肃清,可前几日还是有镖队接连被劫,要我说,这群官老爷都是做做表面样子,根本就是一群不做实事的饭桶。”镖队之中有人发出了这样的质疑。
“谁又说不是呢,官老爷们只管自己锦衣玉食,哪里顾得上我们这些人。”
刷刷刷……
就在众人还在慷慨激愤的抱怨官府剿匪不利之时,树叶抖动之声陡然响起,继而狂风大作,天空顷刻昏暗。接着噼里啪啦电闪雷鸣之声从树林深处响起,朝着车队袭来,声音越来越大,众人第一反应便是遇到劫匪了。
“备战!”李伯颐一声令喝,懒散的车队瞬间神色一凌。
“蹭!”整齐的拔刀声汇聚成一声,规整响亮。虽然这群镖师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但是真遇到危险,那一个个可是毫不含糊的,每一个都是以一敌十的好手。镖师们站在货箱旁边,眼睛死死盯着树林方向。
“来了。”风声交杂着雷声,已然到了镖队面前,李伯颐神情严肃,爆喝一声,拔刀砍去,可眼神之中空无一物。
狂风将镖队货物吹向半空,重重砸下,一时间鲜血四溅、血肉模糊。二十人的镖队被砸死一半,仅剩十人,瞬间折损了一半。
“嚯擦……”紧接一声雷电之声响彻树林,一道光亮如炬的雷柱点亮了昏暗的天空。
李长谦只觉眼前一闪,险些灼瞎双眼,接着便闻到一股腐烂焦臭的味道充斥着整片树林。
血腥味掺杂着焦糊的皮肉味极为恶心,他忍受不住这种气味,扶着树哇哇的吐了起来。
这时树林里走出来一位黑袍男子,阴翳的声音响起:“居然还有三个,失误,失误。”
黑袍男子浑身漆黑,黑袍被黑色绷带缠着,脸上还带着一个黑色面具,站在李伯颐三人面前,犹如死神。
手里拿着一枚如意,如意通体金黄,鎏金材质,中心一块碧绿的玉石上滋滋作响,蓝白色电弧不停闪现。
李长谦一脸呆滞:“这是什么人?这又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人嘛?不是人又是什么鬼东西?”
种种问题浮现在李长谦的脑海之中,十几年来从未听闻有这样的事情。
“阁下是何人?”李伯颐,呼吸十分急促。别说是李长谦了,就算是闯荡江湖二十多年的他也从未听说过有这样的人。
呼风唤雨,掌雷御电,很明显,这不是人……
“死人为什么要知道这么多。”黑袍人缓慢的朝着三人走来。李长谦想跑,但发现腿已经不能动了,这不是腿软,是真的不能动了,双脚好像是被铜铸一样,纹丝不动。
黑袍人缓步走来,夺过林成开手中的刀,轻轻一挥,后者头颅滚落在地,鲜血溅了旁边站着的李伯颐一脸,接着轻轻一脚将李长谦踹飞,犹如炮弹一般砸向马车,将车子掀翻。
疼痛欲裂,黑袍人只是轻轻的一脚,李长谦却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如破碎一般,豆大的汗珠浸湿了衣衫,剧烈的疼痛感让他险些陷入昏迷。
不知是恐惧还是如同自己一般,李伯颐竟也站在那一动不动。
随着黑袍人缓缓抬起刀对准李伯颐的脖颈,李长谦闭上了眼睛,他不想亲眼看见自己父亲的头颅被砍下,那将是一辈子的阴影,不过想来自己也逃脱不掉,心中竟然还有一丝安慰。
“叮!”的一声清脆之音响起,黑袍人手中的刀不知被什么东西打落。李长谦闻声睁开双眼,他看见黑袍男子正恐惧的盯着远处站着的一位青年,嘴唇哆嗦,一字一字咬出:“陆长枪!”
那位被黑袍男子叫做陆长枪的男人,端正站在远处,身长六尺有余,丹凤眼、卧蚕眉,嘴唇桃红,相貌堂堂,威风凛凛,此时手握一杆七尺长枪,寒芒毕露。
陆长枪一袭白衣,腰间别着一块玉佩,玉佩成黄褐色,中间朱砂色“执法”二字极为醒目。
只见他手握长枪,抬手重重砸下,地面竟一阵震颤,长枪刺入地下。接着他伸手入怀,取出一页黄纸,缓缓展开,看了黑袍男子一眼,转而盯着宣纸念到:“夏柏奇,三十六岁,身高六尺三寸,修法道,手持雷如意法器,于四年前加入黑袍,二个月之前因不明原因离开黑袍组织,一个月前仓州边境出现修士作乱,怀疑与此人有关。现令长枪堂查办此事,如遇此人……”
陆长枪抬头看向黑袍人,冰冷的嘴角掀起一抹弧度:“格杀勿论!”,说罢,提枪朝着黑袍人刺来。
明明刚刚远在百米,霎时间闪送到了三人面前,枪尖寒芒锋利,速度宛若闪电。
李长谦直觉周遭空气的流动陡然变慢,树林中的风停了,就连飘落的树叶他也能清晰的看见下落过程,耳边死一般的寂静,若不是还能听到自己沉重而又缓慢的呼吸声,他都感觉自己聋了。
冰凉刺骨……随着闪电长蛇般的一枪刺来,站在一旁的李长谦此时只有这么一个感觉,仿佛那杆长枪不是一把兵器,而是一个冰柱,明明是朝着黑衣人刺去,他却如入冰窟,汗毛直立,一种下意识的死亡恐惧充斥了他的大脑。
“咚!”一声闷响将李长谦从木呆中唤醒,他看见那名黑袍男子此刻被一杆长枪插入胸膛,面具掉落,只剩一副恐惧的脸庞,眼睛睁的极大,仿佛极为恐惧,却心有不甘。
奇怪的是,黑袍人嘴角流出的血液竟不似一般常人,血居然是黑色的,此刻被钉杀在一颗粗壮的树上,已经没了生气,只剩下嘴角那抹漆黑刺目的诡异之血。
李长谦感觉周遭空气的温度开始回暖,盯着的那片树叶也飘落在地。
凭借树叶掉落的时间,李长谦推测出用时应该在一秒左右。一秒,就一秒的时间,这位白衣男子从百米开外提枪刺来,到斩杀这位不知是什么人的黑袍男子,仅仅用了一秒的时间,李长谦心中诡谲云涌。
如果说黑袍人已经超脱的常人的范畴,那白衣男人又是什么人。
李长谦的思绪已经混乱,不仅仅是因为亲眼看见这种离奇的场面,更是因为刚刚黑袍人的那一脚。
他终究是忍受不住那种疼痛,昏死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