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啦。”
奚羽从潭水里爬了上来,漆黑梢往下直滴着水珠,谷间微风拂过,顿觉神清气爽,汗液和土灰洗得干干净净,身子轻飘飘的,都似乎感觉轻了好几斤。
旱魃作祟,天不下雨,山脚附近的溪流小河都干涸已久,他好久没这么快快活活的泡个澡了,在身上死劲地搓,搓下来的污泥足有鸡卵般大小,这才现许是风餐露宿,又从悬崖上掉下来,溅了满身满脸的灰,简直塑成了个泥人,自己汗毛孔里也好像分泌出很多脏东西,凝结成一层薄薄的黑色痂子,看上去十分恶心,一揭就是一大片下来。
奚羽剥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是只土蝉在蜕壳一样。
浑身臭烘烘的,又偏偏腋下浓香扑鼻,两种味道混在一起,让奚羽一个激灵,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他在水里泡了半天,又搓又洗,那块的潭水都浑浊了,皮搓得通红,快要掉下来了,可左右嗅嗅,还是觉得有味道。
山谷里多风,没一会**的身子便吹的半干,奚羽又穿上那只能遮羞的破衣烂衫,光洁像是婴儿的皮肤露在外头,拄着那根铁棍儿就迈开大步,他出来的时日够长了,若再不回去,阿爷见不到自己该担心了。
耳畔瀑布响亮的轰鸣声音越来越远,他从崖下绕了几里,才堪堪爬回山顶,那顺道捡来的铁棍子也不是一无是处,立起来正及腰高,用来开路倒是件称手的利器,一抡过去,就砸得草歪枝斜。
至于为何要绕这么大圈路,自然是为了还在山顶上的编篓,他已经是把那灵芝当萝卜给啃了,若再丢了放着他一路收获的编篓,两手空空的回去,那奚羽可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终于等到了山顶,奚羽才松了口气,编篓还在他堕崖之前放的地方,他上前拎了起来,里面的草药一样没少,也没见给什么馋嘴的野兽扒去吃了,那黄纸薄书也压在篓内。
他看了看一头还系在矮树上的绳子,又走到崖边,低头一望,云雾茫茫,兀自不见底,那断裂的另一头还在空荡荡的虚空中晃动,他赶紧缩了回去,一想到自己之前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去过,还是觉得腿脚软。
世事福祸相依,实难预料,自己为那灵芝所贪,迷了心智,胆大妄为到敢亲身下崖去采,这才有朱皮怪蛤蹦出来,落入他腹,惊恐之际绳子崩断,如果不是幸好崖底下是处水潭,都足以死上十回了。
其间凶险,不足与外人道也。
奚羽不懂这些,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两日遭遇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如做一梦,只是心神有些恍惚。乖乖背上编篓,打定主意,心想还是不要和自己阿爷说失足坠崖了,免得后知后觉,为自己担惊受怕。
他已经是私自上山了,再出这样一个幺蛾子,怕是以后得禁足了。
再说叫声比虎狼还大的蛤蟆谁见过,真说出去,他阿爷也不是老糊涂,肯定不信他的胡言乱语,但这般狼狈的样子怕是也瞒不过去,那就扯个谎,采药的时候给树枝刮破了,反正山沟沟的,他衣衫破洞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更何况他篓子里这么多稀奇的药材可骗不了人。
他这样寻思着,归路草木丛生,就算有铁棍开道,也免不了被荆棘草边刮到,原本就褴褛不堪的衣衫条子更是易烂,顿时东破一块,西碎一角。别说奚老头信不信了,山里无人,连走兽都没有,奚羽也觉得脸烧得很,差点就光屁股了,连忙折下几片大点的草叶围在腰间,权当底裤。
有一点却是古怪,奚羽衣不蔽体,明明身子体肤都露在外边大半,他虽然不是娇生惯养,但也称不上是糙皮厚肉,照理说没有刮得血肉模糊,也应落下几道口子,可偏偏一滴殷红血珠也没见到,他手上那时从斜坡上滑下的新疤也不知何时痊愈脱落了,光嫩如新。
“咦?”
奚羽粗枝大叶,倒没在意,只是忽然感觉自己饥肠辘辘走了一路,可一点也不觉得累,头上连汗也没淌,浑身上下好似有用不完的力气。
他眼珠子转溜两圈,突地一纵起来,居然像背后生了翅膀一样,跳得老高,头直直撞上了三四人高的树梢,整个人被当头重重打落下来,屁股猛然着地,不禁痛得“唉呦”一声。
“哗哗。”
他双手捂着脑袋上鼓起的包,站了起来,叶片簌簌如雨凋落而下,贴在他嘴边也没去拿下来,两只眼睛瞪得滚圆,犹有些不信自己身上好像有了……某种变化?
“我怎么能蹦跶这么高?!”
奚羽脑子撞了一下,还在懵,嘴中喃喃,轻走两步,然后猛地跑起来,他忽剌剌越跑越快,脚下生风,两只腿迈得像是风车一般,周围的景物渐趋模糊,走马观花,只余一片苍翠。
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脚底如踩着风火轮,血气翻腾,竟是收也收不住,霍然一个驻足,身子一时停不下来,一下子被那突兀生出的力道冲得飞了出去,连翻了好几个跟头,险些磕在山岩上,头破血流。
奚羽滚了几圈,起身时灰头土脸,脑子还有些迷糊,幸好牢牢抱住了编篓。
等到他惊魂稍定,眼底蓦然有一抹隐晦的红光一闪而没,煞有介事的看了看自己的手脚,心里是又惊又喜。
“我……我这是轻功,简直是草上飞啊!”
呆若木鸡,傻眼了半晌,他才回过神来,心花怒放,眼睛放光,脱口而出,对自己的变化瞠目结舌。
“我这……是得道成仙了吗?不对啊,那书里的东西不知真假,我还没学呢,难道是那宝贝灵芝让我脱去凡骨了?”
奚羽左思右想,最后把原因归咎在那株灵芝身上,异香馥郁,云气伴生,绝非尘世间的俗物,还好自己吃了,居然有这般神奇,没吃的话,之前没准闹肚子的时候就腿一伸撒手人寰了。
他一介孤陋寡闻的乡野小子只粗浅通识药理,自然不知这千余年头的灵芝受日月精华,虽是可解百毒,但药性猛烈,凡人之身难以承载,若吃下怕是比毒物更甚三分,也未必有令人脱胎换骨之神力,他不分青红皂白毫不思量便就犯了浑几口啃食咽下,可谓凶险非常。一入腹中更是与那朱红怪蛤的剧毒中和抵消,相互抑制,恰好如此,才免去了七窍流血暴毙而亡的下场,而他身上的变化另有源头。
奚羽殊不知,他那有缘葬在自家肚里的蛤蟆老兄小小的蟾蜍之身却是大有来头,名唤莽牯朱蛤,朱皮金眼,声若牯牛,乃是荒古异种,为万毒之王,最好吃油寻宝,邪性无比,恐不是这片天地生养出来的,可拘众灵精魂,传说每逢出世人间就必有瘟疫为祸,生灵涂炭。
那时节他全身动弹不得,便是给毒气由眼而入,冲煞了魂魄。
这样的厄劫魔物却为追逐那肉团栽在了一个愣头青小子的手上,落入腹内皮肉骨头都化透了,烂在了他肚里,于奚羽合而为一。此中种种,不得不说,世间之事一饮一啄,不可统一而论。
而这傻小子一概不知,只是美滋滋咧着大嘴,仰头咯劲儿嘿嘿哈哈,想着自己登上仙家的无穷妙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从此刻伊始,天地在他眼中,再不相同。